系列专题:《优势谈判》
优势谈判过程中最令人沮丧的或许就是,在谈判正在进行时,你突然发现你的谈判对手居然没有最终决定权。除非你意识到这只是对方的一个谈判技巧,否则,你会觉得自己恐怕永远都见不到真正有权的决定者。
在房地产公司担任总裁时,我经常会遇到许多登门拜访的推销员,他们希望能够卖给我各种各样的东西,比如说广告、复印机、计算机设备等。每到这个时候,我总是喜欢用尽浑身解数来把价格压到最低,然后我会告诉对方:“看起来不错,不过我要先向董事会汇报一下。这样吧,我明天给你最终答复。”
第二天,我会告诉这些推销员:“天啊,董事们真是不好对付。我原以为他们会接受我的建议,可他们告诉我,除非你能把价格再降几百美元,否则这笔生意恐怕没希望了。”当然,大多数推销员最终都会答应我的条件。我根本不需要向董事会汇报,而且我也从来不觉得自己的行为是一种欺骗。你的谈判对象非常清楚,你的这种做法只不过是一种普通的谈判技巧罢了。
所以,以后如果有人告诉你他要请示某个委员会,或者是法律部门,他很可能是在撒谎。可从另外一个角度来说,虽然这种做法听起来有些不太光明正大,却是一种非常有效的谈判策略。下面让我们先了解一下这种谈判策略,然后我将告诉你该如何应对这种策略。
在见到谈判对手之前,你总是希望自己拥有谈判的最终决定权。通常情况下,当你能够告诉你的对手“这笔交易的最终决定权在我”时,你会有一种大权在握的感觉。在开始谈判之前,你总是希望能够告诉自己的上司:“把这件事交给我吧。给我权力,让我可以用最优越的条件与对方达成交易。”可这在优势谈判高手看来,当你这么做时,你其实是把自己放到了一个非常不利的位置上。事实上,你一定要为自己找到一个更高权威。任何宣称“自己有权作出最后决定”的谈判者在一开始都把自己放在了一个非常不利的位置。你必须把你的自我意识抛诸脑后,虽然可能让你感觉有些不舒服,但它却是一种非常有效的谈判方式。
为什么这种方式会非常有效呢?原因非常简单。当你的对手发现你有最终决定权时,他就会意识到自己只要说服你就可以了。一旦你表示同意,他就会告诉自己,这笔交易已经确定无疑了。可如果你告诉对方,你必须把谈判结果向更高权威汇报时,情况就不一样了。无论你的上级是区域总部、集团总部、管理层、合伙人还是董事会,你的谈判对手都会付出更大的努力来说服你。他知道,自己必须提出一份能够让你说服你的上司的合理报价。他还知道,要想达成这笔交易,他首先必须彻底 说服你,因为只有这样,你才会愿意去说服自己的上司。要想让这种策略最大限度地发挥作用,你所使用的更高权威最好是 一个模糊的实体,比如说某个委员会或者是董事会。打个比方,你真的亲自见到过银行的借款委员会吗?反正我从来没有见过。来参加我的培训课程的银行家们总是告诉我,只要借款的金额在50万美元以下,借贷部门就可以直接决定,而无需请示借贷委员会。借贷部门的工作人员非常清楚,如果她告诉你“我已经把你的计划呈交给总裁了”,你就会说:“好的,那我们现在就去见总裁吧。”可如果这位工作人员告诉你的是一个非常模糊的实体,你就不可能这么做。
用模糊的实体作为“更高权威”
在使用更高权威策略时,一定要确保你所使用的更高权威是一个模糊的实体,比如说定价委员会、总部领导,或者是营销委员会等。如果你告诉你的谈判对手,在作出最终决定之前,你必须首先请示你的上司,你猜他的第一反应是什么?没错,他会想:“那我为什么还要在这里和你浪费时间?如果只有你的经理才能作出最终决定,那就让你的经理马上来吧。”而当你的更高权威是一个模糊的实体时,你的对手显然就不会这么想。我一直告诉那些上门的推销员我必须首先请示董事会,这么多年来只有一位推销员曾经问过我:“那么你们什么时候召开董事会议呢?我可以直接向他们做演示吗?”更高权威策略不仅可以给你的谈判对手带来更大压力,而且还不会导致任何对抗情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