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列专题:《无须讳言的职场生存法则:公司名利场》
但老申显然只看到了事物的一面。职场的道德、公司的伦理不能光看表面和标语口号。中国文化的奇特之处在于,中国的文化体系向来是一个以儒家思想作为外表,以法家思想作为内核的文化体系。这种文化体系甚至也影响了现今的大多数企业,这就是清华大学历史系教授秦晖先生所说的"伪集体主义"。 伪集体主义指的是中国人有两套理论,表面上讲集体主义,骨子里行利己主义。集体主义是用来"刷墙壁"的,为人或公司提供盘剥员工利益的合法性,就像一块遮羞布。满嘴都是天下、集体、以公司为家之类的大话,却都是给别人听的,自己其实从来不信。

所以中国公司内,高层给低层、老板给员工讲集体主义,强调奉献、服从的义务,却往往忘了自己关心、照顾员工,关心员工利益的义务。儒家思想在这里也遭到了"强奸",所谓的仁义道德,在这些老板眼中就是"君君、臣臣、父父、子子",这其实是对先秦儒学的完全曲解。他们也忘记了孟子所说的"君仁,莫不仁;君义,莫不义;君正,莫不正"的道理。儒家思想是讲究对应关系的,君仁和臣忠对应,父慈和子孝对应。但伪集体主义却只做单方面的宣传,他的实质,是以集体利益为幌子来满足老板自己的私欲。 老申至少犯了几个明显的错误。其一,他作为公司员工与公司签订所谓的经营合同或承包合同,这种合同本身的隐喻就是老板对他的不信任。试想如果他作为一个项目经理,如果老板真的是讲"仁义道德"的人,那么,一份简单的备忘录就可以了。老板和老申之间唯一有效的法律约定应该是劳动合同。别的所谓合同,双方的话语权和立场都已经发生了巨大的变化,老板手中握着老申的饭碗这张王牌,不可能是两个平等的生意人之间的对话,这样的合同,签来又有何益?饭碗王牌还不算,这位老板还平白无故地押了人家10万块钱。这件事一开始就已经注定了是个不公平的交易。项目如果亏损,老申的确负有一些责任,但问题是老申其实并无调配公司资源的权力。只应承担部分责任的他,不仅要承担所有的损失,甚至还要为老板自己造成的问题埋单,这就早已脱离了生意和契约的基本准则,有的只能是职权压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