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全国城乡住户调查一体化的改革已经全面开展。这项经国务院同意的重大统计调查制度的历史性变革,旨在建立城乡一体的住户调查体系,统一城乡居民收支指标,为制定城乡统筹发展政策和民生改善政策提供可靠的决策依据。 国家统计局陕西调查总队副总队长罗卫国表示,城乡住户调查一体化改革的主要内容包括,将农民人均纯收入改为人均可支配收入,设置农村、城镇和全体居民可支配收入指标,建立城乡可比的、以可支配收入指标为核心的居民收支指标体系,规范居民收支指标口径,改进自有住房折算租金统计,增加反映居民生活状况的指标和调查内容,细化政策性转移支付收支指标分类,健全社会保障参与和受益情况、就业情况、社区环境以及收入分配影响因素等。“各级政府与党委制定民生改善和经济发展目标、包括政府的考核等等这些方面均要与此相适应,做出改动。”

根据陕西省“十二五”规划发展目标,陕西省政府提出了居民收入倍增计划,实现这个目标,年均增速要达到15%左右。 “十八大提出的居民收入倍增目标,是扣除物价因素后的实际增速。”通常,GDP或收入保持年均增长7.2%左右,即可实现十年翻一番。年均增速保持在7%—7.5%之间即可达到。过去十年,陕西省农民收入年均名义增速均在12.7%以上。扣除物价因素,实际增速达到10%以上。“因此,按照这个速度发展,陕西省到2020年实现收入倍增不是遥不可及的。” 不过,罗卫国指出,按照“三强一富一美”行动纲要提出的五年翻一番目标,如果全国平均水平也实现翻番目标,陕西省要赶上或接近全国平均水平,农民人均纯收入就要以每年23%的名义速度增长。“就是说,陕西省农村居民收入的名义增长速度要快于全国平均水平8个百分点,五年后才能达到或接近全国平均水平。” “可见,难度较大。”罗卫国说,用十年时间使居民收入达到或接近全国平均水平,目标也许更接近实际一些。“所以,陕西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点和难点都在农民增收上,农民增收任务十分艰巨。” 对此,罗卫国建议,从着力发展现代农业,进一步增加农民经营性收入;大力发展休闲农业;大力发展设施农业;着力深化农村产权制度改革,进一步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着力推进城镇化进程,进一步拓展农民增收空间等十个方面增加农民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