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列专题:《步入国学管理大道:让管理脱下洋装》
孟子猛烈地抨击那种“庖有肥肉,厩有肥马,民有饥色,野有饿殍”的现状,认为是“此率兽而食人也”。现如今某些先富起来的暴发户们大肆鼓吹富人应该住在“富人区”里,可以声色犬马地纵欲,而穷人别指望家家有自己的房子,不要说是已经违背了社会改革的初衷,而且也严重地背离了先贤们关于仁政的基本思想。贫富差距的加大不仅不利于社会的和谐,更是一种历史的倒退。因为那种“富者田连阡陌,贫无立锥之地”往往是社会动荡的先兆。孟子的思想影响深远,他的“民本思想”成为后来改革者、革命者的理论依据。他的人格标准激励着历代仁人志士不畏权贵,为真理和正义而勇敢抗争。 二、以法为基 1.“德”和“法”的关系
![第32节:管理篇(6)](http://img.aihuau.com/images/a/0602020606/020611195023511582.jpeg)
我们说以人为本是管理的核心,但它绝不像一些人所说的那样:中国传统的人际关系中只谈私情而没有法制。试想没有法制作保障,一个王朝、一个社会能够稳定几百年吗? 最近几年,中央相继提出“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的方针。对此,有些人搞不清楚其中的关系,甚至某些学者将它当作相互矛盾的概念,认为既然提出了“依法治国”,还提什么“以德治国”?其实他们恰恰没有搞清楚二者正是管理的一体之两翼。“法”是人们要遵守的最基本准绳,但很多人和事不可能是“法”所能涵盖的,还必须依靠道德舆论来教化之、约束之。因为对有些人来说道德对其已经不起任何约束作用,或者说这种人已经没有任何羞耻之心,那么一旦触及法律就要绳之以法了。从根本上说是以“德”来管理人心,但到了如孔子说的“礼崩乐坏”的地步,必须要靠“法”来维持最基本的秩序了。正如古人云:道之不存,代之以德。道乱了,或说世道乱了,才要用德来治理;而德之不存,则求之以法。 2.“权变理论”与“宽猛相济” 关于“德”和“法”的关系,我们的祖先早就提出了“宽猛相济”的方针,这是古人提出的一条治国谋略。所谓“宽”,是指统治者在治理国家、管理人民的过程中采用宽松、怀柔、恩惠的策略,使人民能够自觉地接受并遵循统治者所提倡的礼义道德,同时还需要制定规范和法律规章制度。古人讲的“德治”、“仁政”、“以德化民”等统治手段,都是“宽”。所谓“猛”,是指统治者利用严格的法制、刑法等强硬的手段来管理百姓,使百姓生活在一种严格的管理氛围之下。古代法家所强调的“法治”就属于“猛”一类的治国策略。不同的管理环境和不同的管理对象,需要不同的管理策略和管理手段。这可以说是我们最早的“权变管理”理论了。先人们明白,没有一成不变的管理手段,没有绝对万能的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