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列专题:《探源次贷危机:财富幻象》
国内媒体披露过,中国家电巨头长虹公司被其长期的进口商美国阿佩克斯公司骗取4.8亿美元货款也是一个例子。中国出口换回的外汇是靠着低廉的劳动力支付和薄利多销策略完成的,4.8亿美元的贸易损失是一个巨大的数字,做过贸易的人明白那得靠多少次的出口交易才能积累起来。 如果说中美之间的贸易额大,所以被骗的机遇也大的话,那么中国对日本以及欧洲国家的贸易额也相当大,却从来没有听说中国企业在这些国家被骗取这么大额的货款的。为什么征信机构在全世界被人称道、信用法律比任何国家都健全的美国却有这么大的贸易陷阱呢?反过来讲,以中国不健全的法律体系和几乎空白的企业信用制度,哪家国内企业又能骗取美国人这么大金额呢? 贸易诈骗是一个全球性的问题。根据中国商务部研究院的梅新育博士的研究,2每年外贸诈骗给中国企业造成的损失至少有数十亿美元。随着中国产品在国际上的市场份额越来越大,遭受诈骗的损失也越来越多。其中来自非洲等发展中国家的骗局次数多,来自发达国家的骗局额度大,美国公司连骗局都是"大手笔"。 2005年江苏的多家纺织品企业被同一家美国公司诈骗金额将近千万美元,美国骗子自称是沃尔玛超市的长期供应商,在上海的五星级酒店单独包一层房间以显示实力,每天花费10万元以上,以便使受骗企业对其实力深信不疑。但是他们一旦得手,得到中国企业从万里之外海运过来的货物后,就杳无音信了。
![第22节:信用错觉(2)](http://img.aihuau.com/images/a/0602020606/020611183037942073.jpeg)
诈骗在任何国家都属于刑事犯罪,但是需要足够的证据,而且在异国起诉花费的成本相当大。越富裕的国家律师费越高,越富裕的国家打官司的成本越大。在美国,90%以上的类似案件未进入审判程序就达成和解了,因为对外国出口商来说,花巨额律师费与美国已申请破产的企业打一场蚀本的官司是不值得的。 美国《破产法》规定破产申请人偿还所欠债务时,首先偿还被抵押过的债务,抵押债权人有优先受偿权。被用于抵押的财产只有在偿还了抵押债权人的债务之后,才能被用来偿还未经抵押的债务。美国法律又规定,如果被抵押的动产或不动产不足以偿还抵押债权人的债务,其不足以偿还的部分,就被认为是未经抵押的债权。这部分债权就得和一般债权人一样按比例偿还。在所有未经抵押的债权中,欠政府的款项、工资等又优先于其他未经抵押债权的偿还顺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