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列专题:《洞悉美国次贷背后的秘密:次贷危机》
表1-3 2006年HMDA报告的住房贷款分类情况 住房及贷款类型 申请提交数量 贷款发放数 高利差贷款数 占比(%) 独栋住房(非商用) 第一居所且自建住房 普通,第一留置权 17 407 238 8 505 231 2 407 748 28.3 普通,高级留置权 5 286 903 2 815 579 951 186 33.8 政府支持,第一留置权 711 265 494 808 10 313 2.1 政府支持,高级留置权 5 811 2 555 1 060 41.5 非第一居所 普通,第一留置权 2 331 341 1 361 749 394 600 29.0 其他 495 094 262 974 128 449 48.8 总计 27 451 938 13 969 065 4 009 106 28.7 资料来源:www.ffiec.gov. 大量发放非第一居所贷款和复式贷款 房地产市场的繁荣在很大程度上是因为人们大量购买第二套住房或度假屋,这被称为非第一居所。根据HMDA收集到的数据,贷款用于购买非第一居所的比例上升,从在20世纪90年代中期约占购房贷款总额5%增加到2005年和2006年的约17%(见表1-4)。 复式贷款(piggyback lending)是指购房者同时获得两项购房贷款,一项为第一留置权,一项为高级留置权,后者又被称为背托式贷款(piggyback loan),可能高达购房款的20%。过去,对于许多融资能力不佳的购房者,如果要获得更高比例[即较高的贷款比(LTV)]的住房贷款,贷款公司一般要求借款必须得到私人按揭保险公司的保险,保险费用由借款人承担。这一方面诱使借款人接受高价贷款,另一方面将大量不必要的费用转嫁给了借款人。 表1-4 1990~2006年非第一居所在全部第一留置权贷款购买独栋自建住房的比例 年度 贷款宗数占比(%) 贷款金额占比(%) 1990 6.6 5.9 1991 5.6 4.5 1992 5.2 4.0

1993 5.1 3.8 1994 5.7 4.3 1995 6.4 5.0 1996 6.4 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