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那个时候,恺撒8226;奥古斯都颁布旨意,要向全世界的人征税。
—《路加福音》
在至关重要的1789年,一位革命者在给另一位革命者的书信中写道:“在这个世界上,除了死亡和税收,没有什么事是确定无疑的。”即使在《新约》中,税收也起着作用:正是为了向恺撒缴纳赋税,玛利亚和约瑟夫才去了伯利恒,若没有税收,基督也不会诞生在马槽里。
提高财政收入的需求如我们所见,通常是为支付战争费用或为战争作准备,而提高财政收入有多种渠道。在某些制度中,如封建君主制和社会主义制度,很大一部分的财政收入来自国有资产,无论它是王室领地还是国有化的垄断企业。因此从理论上说,常规意义上的税收并非必不可少:国家完全可以依靠国有资产来创造收入。这种形式的收入可以是另一种形式的税收,如通过皇家农奴的额外劳作,或国有企业商品的高定价来取得利润。另外通过出售国有资产来应付突然增加的费用开支这种快速简易的方法,也极具诱惑力,但这种做法意味着国有资产的逐渐缩减。中世纪出售王室领地的做法,与今天将国有资产私有化的做法可谓异曲同工。税收因此是必不可少的,虽不是非征收不可的。
在议会仅由富有的高社会等级群体组成的体制下,税收上较为倾向于间接税,此类税的主要构成是对进口货物征收的关税,以及对消费的征税。从某种程度上说,对消费征税比对资产和收入征税在经济上更可取。但长期以来,通过间接税很难征收到足够的资金,这是因为:第一,危机时期贸易和消费往往会萎缩,相应地,国家也无法取得税收收入;第二,间接税通常具有累退性,对它的过度依赖可能会导致政治动乱。鉴于此,大部分国家或早或晚都会被迫开征直接税,如财产税和所得税。
18世纪奥地利总理文策尔8226;安东8226;冯8226;考尼茨8226;里特伯格曾说:
想设立名目来榨取百姓钱财,无须多费思量。但若要想对君主和国家都合情有利,他首先要以同样的热情去提高百姓的财富,好让他们能够承受这额外的负担。
税收的哲学也是中庸之学,博弈之道:在取得税收收入最大化的同时,也要对经济施以最小的遏制,因为那是一只下金蛋的鸡。
祖传家业
国有资产长期以来都是政府的一个收入来源。古雅典在罗莱恩拥有银矿,古罗马1/6的财政收入来自国有土地,文艺复兴时期的热那亚在弗齐亚拥有铝矿。
欧洲的大君主制国家起初有着大片的王室领地,这在一段时期里也是君主收入的主要来源。英国14世纪议会的一句口号就是“国王应自食其力”,它是针对国王“征税”之举的驳斥。这几乎也是欧洲通行的观念,在法国,国王被要求自力更生,西班牙亦是如此,但很少有国王能做到。出售资产套取现金,或者封赏土地给忠仆,这种做法极具诱惑力。
这在法国尤为突出。到1460年,法国王室领地收入仅占王室收入3%不到,尽管这在1520年时上升到1/10左右,但在50年后又回落到4%左右。到1773年,王室领地收入不到王室总收入的2%。即使被大革命收没的贵族领地和教会领地对充实国有资产贡献也不大,因为不久之后,这些土地也被用来出售募集资金,拿破仑时期,仅出售教会土地所得收入就占常规收入的12%。
在一段时期内,英国国王的情形要好于法国国王。15世纪70年代,约翰8226;福特斯鸠爵士估计爱德华四世的收入为境内土地产出的1/5,但到了他的统计末期,这些收入已不够支付王室开支。亨利七世在增加领地收入上卓有成效,故而只在1504年向议会要了一次税收。他的儿子没收了修道院的封地,王室收支得到短暂的改善。不久后,为了筹措与法国和苏格兰开战的战争经费,这些土地很快被出售。到爱德华六世末期,7/8的王室土地被出售,这让继任者—他的姐姐伊丽莎白一世难以为继。王室缺乏独立的经济来源导致了16~17世纪议会力量的加强。英国内战后,尽管复辟的王朝收回大量土地,但它从此依靠议会提供追加拨款维系。1760年,乔治三世将王室领地收入移交给了议会,自此,英国王室的收入主要靠税收和其他捐资。
往东来看,王室领地持续的时间较长。1630年,瑞典王室领地包括银矿、铁矿和铜矿,王室领地的收入占王室总收入的45%。丹麦王室领地收入占其总收入的37%,然而到了1662年,丹麦王室领地收入占比降到仅为10%,到18世纪,瑞典王室领地几乎荡然无存。普鲁士的王室领地持续时间或许最长,也最具企业家精神。1740年,普鲁士王室领地收入占王室收入约46%,其后50年中只略微下降,即使到了1806年,其占比仍达到30%。而在19世纪,普鲁士国有铁路网的开发和其他产业更令其有所增长。1847年,普鲁士王室收入的1/3来自国有企业,10年后其占比为45%,到1867年,该占比已过半。这种上升趋势在德国统一后仍在维持,企业总收入占王室总收入(包括常规性收入和非常规性收入)之比从1875年的48%上升到1913年的77%。虽然这只是企业的总收入而非可支配的净收益,但即使扣除成本费用之后,净收益数额仍相当可观:1847~1857年,该金额占常规性支出和非常规支出合计的16%;1867年,占总支出的25%。然而德国统一后,净收益占比也逐步下降,从1875年的6%降至一战前夕的2%不到。英国的情况则相反,它的铁路系统几乎完全靠私人投资。
普鲁士的情况并非独一无二,18、19世纪的其他德国州也颇具企业家精神,如乌尔登堡和黑斯–卡塞尔等州,而后者的产业收入主要来源于雇佣军,1702~1763年,雇佣军带来的收入支付了一半的政府开支。兰德格拉斯8226;威廉三世曾说:“这些军队就是我们的秘鲁。”到世纪之交,他的儿子成了世界首屈一指的富翁之一,罗斯柴尔德家族仅靠为他管理投资组合中的一部分即走上金融巨头之路。俄国也有过富庶的王室领土资源,此外在19世纪还拥有庞大的铁路系统和重工产业。1913年,铁路系统的净收益占公共收入的8%左右。即便是19世纪被称为“守夜人帝国”的英国,从邮政、电话和电报等垄断产业中获取的收入也为总收入的20%。法国与之相较就相形见绌了,它的国有产业收入占比从1801~1814年的10%,跌至波旁王朝和奥尔良王朝时期的3%,随后在1848~1914年跌到不足2%。
国家垄断同样也体现在对某些商品的生产和销售上。中国唐朝在758年开始对盐业实行垄断,780年朝廷收入的一半都来自盐业。同样,威尼斯、热那亚、锡耶纳、佛罗伦萨、法国和奥地利也都引入盐业垄断。盐业也通常与某种税负相关联,俗称盐税。俄罗斯同样也对盐业实行垄断,但1895年后,它对伏特加的垄断带来的利润更为丰厚。一战前,俄罗斯总收入的1/5来自它对伏特加的垄断。18世纪,法国对烟草的垄断为它带来7%的收入。俾斯麦为了不再依赖他所创立的议会,曾有几个半途而废的计划,其中之一就是要对烟草进行垄断。国家对酒业实行垄断至今仍相当普遍。美国国家和地方政府收入的约5%来自国家公共事业和酒类专卖店。国家博彩业也是如此,这些被垄断的行业有个共通之处,就是满足某种恶习的需求。这种垄断所获取的利润本质上是对饮酒者和赌博者课收的税负。就像这些恶习本身一样,这种垄断利润也难以令人放弃。戈尔巴乔夫所犯的一个重大错误就是他在苏联发起的反酗酒运动,伏特加消费的下降导致这项来源的收入大幅下滑。
国家对基础设施的投入有时被描述成开发性的,以填补私人投资在重要战略板块的不足。事实上,大部分国有企业的目的更为狭窄,即创造财政收入。在非民主政权的国家,这样的国有企业的确能够盈利,或至少收支相抵。但在许多民主制的国家和20世纪的计划经济国家,这种国有企业很快成为暗中贴补穷人的渠道,成为吸收剩余劳动力的海绵。隐性失业、经济停滞和生产力下滑,意味着国有企业在1914年后通常成为国家资金的接受者而非创造者。有个例子很好地说明了这一点—德国铁路从一战前国家的重要经济来源变成魏玛共和国和第三帝国的庞大的就业机构。1921年1月到1923年11月,德国在铁路上的开支构成了国家30%的赤字。铁路的亏损主要由于冗员,以及票价定价过低。纳粹时期,这种政策仍然延续,期间铁路雇员增长了近100万人。这与战前的普鲁士形成鲜明对比。
英国的国有化企业是又一个悲惨的例子。英国的产业国有化早在1945年之前即已出现:丘吉尔在1908年将泰晤士码头收归公有,而林业委员会、中央发电局、英国广播公司、伦敦客运局以及英国海外航空公司都是两次大战之间的产物。1945~1951年,国有企业又延伸到煤矿、航空、公路、铁路、煤气、电气和钢铁业。无论这一举措背后的动机如何(避免失业和减薪的目的无疑优先于提高生产力和创收),它所导致的亏损是巨大的。1982年,资本核销和补助估计达400亿英镑,投资于国有企业的940亿国家资金给财政部带来的平均回报却是–1%。仅英国利兰汽车生产厂10年间就耗去纳税人30亿英镑。基于这些数据,撒切尔政府考虑将国有企业私有化也不足为奇了。这些国有资产的出售所得金额约1 000亿英镑,这笔收入原不应记做经常性收入,但通常政府都会这么做,以便粉饰它的财政状况。英国前首相哈罗德8226;麦克米兰抱怨说这是家业贱卖,但这话没什么实质意义。财政部没有压低私有化公共产业的股份价值,而多数产业私有化后取得了高效益,这也使得这一政策被争相效仿。
无一不征税
征税最简易的方法就是对易监控的交易进行征税,这在一定程度上解释了为什么自古以来进口关税一直都是国家的一个收入来源的原因。古雅典对所有进口货物统一征收1%的关税,古罗马也有类似的关税,在奥古斯都朝时期,它占国家收入的1/4。中古时期的英国对各种进出口货物征收每英镑16便士的从价税。这笔税金的征收起初要征得商人会议的同意,但之后逐渐成为王室常规性收入,即为customs一词的来历(英文custom既指关税,也含习惯、惯例的意思)。1249年后,国王开征羊毛出口特别税,这之后也成了惯例:1398年,羊毛税的终身征收权以及对酒和其他货品的捐税也都归于国王(桶税和磅税)。
但对贸易征税也有不足之处。如果对商品的征税过高,就可能降低贸易量从而减少税收收入。14世纪英国对羊毛出口征收的高关税或许就是该行业逐渐衰败的原因。另一方面,高进口关税鼓励走私。18世纪,“走私贸易”猖獗时,约2万人涉及从事非法贸易,即使像英国这样一个岛国,想要防止大规模的逃税也是不可能的。更重要的是,进口关税歧视原比国货便宜的舶来品。自由贸易主义认为,关税不仅是消费者的负担(这是“自由贸易”得民心之处),也是对境内缺乏竞争力的厂商的庇护,从而总体降低了国际经济的效率。低关税能够提高贸易量这一实用观点,以及经济是神授的,并具备自我调节机制这一新教的鲜明观点,使得不少英国政治精英由19世纪20年代的托利党人转而成为拥护自由贸易主义者。结果,关税大幅削减,而当贸易下降、军事开支上升时,罗伯特8226;皮尔爵士不得不征收和平时期的所得税来平衡预算。
欧洲大陆国家也在不同程度上仿效英国的自由贸易政策,这一贸易自由化进程在1870年达到巅峰。然而19世纪70年代工农业品价格的下跌(很大程度上是由于铁路和海运费用的大幅下跌所致),很快促成了贸易保护主义的复兴。自19世纪40年代,“曼彻斯特主义”就受到弗雷德里希8226;李斯特等经济学家的指摘,李斯特认识到,德国新生纺织厂若没有保护性关税就无法与先进的英国纺织厂竞争。但贸易保护主义复兴更重要的原因在于关税的政治用途,提高关税可以取得诸如农场主之类的利益集团的政治支持。1878年,俾斯麦恢复了对工农业品进口关税的征收,并在1902年达到战前高峰。征收关税不仅有利于俾斯麦自身所处的阶级,即拥有土地的容克阶级,也有效地分裂了敌对的自由党。根据国联数据,一战前夕德国平均关税税率上升到12%,法国上涨到38%,英国仍为零。欧洲大陆对小麦关税税率的设定分别为德国36%,法国38%,意大利、西班牙和葡萄牙的税率更高。而俄国和美国却是对进口的制造品课以重税,拉美亦如此。1861~1871年,美国进口关税税率从14%上涨到46%,最后在30%趋于平稳。1902年《福特利–麦克康伯关税法》授权新成立的关税委员会根据个案逐一征税,当然一旦税率设定,无论相对价格如何变化,它都将保持不动。
一战后,贸易保护主义仍保持上升态势。在主要的工业经济国家中,关税收入占进口货物总价值之比从11%(1923~1926年)上升至18%(1932~1939年)。大萧条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1929年10月~1930年6月美国《斯穆特–霍雷关税法》审议迁延日久,该法案对多达22.1万种货品设定了税率。即使往日提倡自由贸易的英国也选择了贸易保护,它在1932年3月实行了10%的从价税,并在1932年6月实施全国范围的贸易保护(“帝国优先权”)。和19世纪一样,贸易保护主义不乏伶牙俐齿的辩士,1933年4月,凯恩斯在都柏林的一次演讲中宣称他“赞同那些减少而非增加国际经济交流的主张”。经济学家和政治家们也慢慢才认识到贸易保护是一场“拖穷邻国”的伤人损己的游戏。当然,在一个贸易保护主义盛行的世界里,征收关税无疑比单方面实行自由贸易要妥善,但更明智的做法是先通过双边协定,再在二战后通过关税与贸易多边总协定共同消除关税堡垒。亚当8226;斯密在18世纪就教导我们,降低税率可以促进贸易,增加税收收入,这一点在经历过痛苦之后才再次被认识到。
当然,从逻辑上讲,没有理由将跨境贸易与境内贸易区别对待。历史上,各国也对国内交易实行过征税。古雅典对出售奴隶征税,古罗马也有类似的4%的征收,并且对解放奴隶也征税,销售其他货物的税率则为1%。而中世纪的法国,1360年12月的法令革新了王室财政,自此开征了盐税,并对除酒以外的大部分商品征收5%的税,而酒的税率起初为8%,后改为5%。文艺复兴时期的佛罗伦萨在城门征收类似的盐税,其财政总收入的1/5来自于此。哈布斯堡8226;卡斯特尔王朝征收10%的销售税。俄国在对伏特加实行垄断前,对烈酒征税成为它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1815年其占比约为1/3。
历史上鲜有国家达到像汉诺威王朝时期的英国那样对国内货物横征暴敛的程度,这一点更是由于该政权处于第一次工业革命时期而愈加受到关注。约翰逊博士编撰的词典中将货物税简明地定义为“对货物征收的一种可恨的税种”。事实上货物税起源于斯图亚特王朝:查理一世对布匹、淀粉、肥皂、眼镜、金银线以及扑克牌征税;1643年,议会又对烟草、葡萄酒、苹果酒、啤酒、皮草、帽子、皮革、花边、亚麻布以及进口丝绸征税;继而在1660年,又对盐、藏红花、啤酒花、铅锡、铁以及玻璃征税。在之后的100年里,该税收收入成为英国王室的主要收入来源。为了筹措资金支付对法战争的开支,小皮特还把帽子、手套、女用无指手套、香水、店铺以及女仆都纳入了征税对象名单内,此外还包括砖、马、打猎。到了拿破仑战争后期,英国物品几乎无一遗漏被征税。在1820年的《爱丁堡评论》上,西德尼8226;斯密斯讽刺道:
好大喜功的必然结果就是,对吃进嘴里、穿在身上、踏在脚下的每样事物征税;对悦耳的、悦目的、手感好的、香味扑鼻的、美味可口的每样事物征税;对热、光、动力征税;对地面上的一切、地下的水征税;对舶来品、对国产品征税;对原材料征税,对辛勤劳动换来的新增价值征税;对纵人之口腹的调味汁征税,对助人康复的药品征税;对装饰法官的貂皮征税,对吊死犯人的绞索征税;对穷人的盐征税,对富人的香料征税;对棺材上的铜钉征税,对新娘的饰品征税;无论我们是在床上还是在车上,无论是躺着还是站着,都必须缴税。小学生抽打着交了税的陀螺,青年人调教着交了税的马,用的是交过税的马笼头,走的是交过税的道路;某个濒死的英国人把交了7%税的药水倒入交了15%税的汤匙,躺在交了22%税的印花棉布床上,在一位药剂师的怀里断气,这名药剂师为了能合法地让病人寿终正寝曾用100英镑买了从业执照。这位死者的所有财产接着立即要交2%~10%的税,检验遗嘱要付费,安葬在教堂墓地要付费,他的美德刻在交了税的墓碑上传于后人,然后他就去见列祖列宗,再不用纳税了。
这种对消费征税的依赖多大程度上促进或阻碍了英国经济增长,仍是个有待讨论的问题。汉诺威王朝的税收体制无疑鼓励了出口(出口不仅不用交税外,在某些情况下还享有国家补助)。但将大笔资金从消费者那里转移到不纳税的食利者手中,这是否有利于促进宏观经济却令人怀疑。值得关注的是当时对西班牙和荷兰财政政策的批评者(包括亚当8226;斯密)认为,过分依赖消费税会抬高劳动力成本并遏制国内贸易。
17世纪瑞典首相阿克塞尔8226;奥克森斯蒂尔称间接税“既能取悦于上帝,又无害于人间,也不会引发叛乱”。一些现代政治学家也赞同此观点,他们认为相比直接税,消费税更为“隐性”,因此它的政治敏感度也更低。然而没有哪个国家能长期完全依靠间接税,在一个过于累退的税收体制下,势大而富有的高等级阶层与弱势贫困的中下层人民之间的利益冲突必然会导致社会动乱,经历过佛罗伦萨暴乱的马基雅维利对此深有体会。事实上,对间接税的抗议在现代欧洲早期频繁发生,1590~1607年,反抗西班牙的荷兰暴动、德国农民起义、匈牙利农民起义、奥托曼帝国境内大大小小的骚乱,其导火索之一就是对税制的不满。1630年,巴斯克在国内发生多起抗税事件后,不得不撤销了新盐税。1647年,巴勒莫和那不勒斯也发生过对新征货物税的抗议。
抗税运动最频繁的国家莫过于旧政权下的法国了。不断上涨的税捐和地租成为对农民收入的双重压榨,终于在1548年引发吉耶纳地区纳皮多农民反抗盐税的暴动。各种名目的5%的消费税也因为民众的抵制不得不在1602年和1643年两次被废除,而直到17世纪60年代,在多菲内和吉耶纳地区,也只能借助武力才能征得此税。1648年,反抗马扎兰大主教财政新举措的抗税运动最后引发了法国全面大起义。现代法国早期其他抗税运动包括:1624年库尔希省农民暴动,1635年吉耶纳地区反对葡萄酒销售税起义,1639年诺曼底农民反对取消盐税免税权的起义,1675年布里多尼地区反抗印花税运动,无怪乎历史学家们把税制问题看做是法国大革命起因中的一个关键因素。而造成1789年前税制累退特征的主要原因在于直接税体系中各类减免和豁免规定(见下文),而不是税负负担的总体水平。
正如埃德蒙8226;伯克所言,“既想施以重税又想讨好人民,就像既想坠入情网又想保持清醒一样,无人能够做到”。如此一来,汉诺威王朝的横征暴敛引起民愤也不足为奇了。1773年一群暴民包围议会,高呼“废除奴役,废除税负,废除木鞋”,这才暂时性地取缔了罗伯特8226;华尔普尔博士的税收法案。汉诺威王朝时期,英国有趣的地方在于此类抗议从未像其他地区一样演化为大规模叛乱,这也部分验证了“对穷人的必需品应相对轻徭薄赋”这个道理,当时英国的白酒、葡萄酒和烟草的税捐要高于啤酒、蜡烛、肥皂、淀粉和皮革,而且也仅对麦芽、马匹和牛油这些农产品征税。而18世纪对小麦、面粉、面包征收“大众税”(“公平”价格)时,遭到反对的是自由市场,而并非财政政策。
英法两国在18世纪不同的经历,说明造成社会动荡的原因不是间接税税负的轻重,而是应税商品的范围。19世纪,对面包课税仍是引发城邦贫民动乱的一个关键因素。揭示面包税深远政治影响的一个有力例证是,它在威廉王朝为德国民主党争取支持上所起的关键作用。关税收入在1913年只占公共部门收入的10%,而且根据现代算法,贸易保护的效果只不过将面包价格提高了不到8%,约相当于普通劳工家庭收入的1.5%。但是“昂贵的面包”为“军国主义”买单的说法(即谷物关税收入用以组建德皇家海军部队),成为政党争取选票的有力武器,它也是1912年德国社会民主党竞选获胜的重要原因。同样,1900年后,张伯伦关税改革运动受挫的原因,也在于谷物法废除之前人们通常将关税与面包的高价联系起来。1905年的自由派会议上,老太太们被抬上讲台追忆19世纪40年代,提醒选民们自由贸易前那万恶的日子。
而对法律操作或其他程序的征税,即通常所称的“印花税”,却很少招致争议。这是由于就其属性而言,此类税别的税负通常由富人承担。法国后来对印花税尤为倚重,到1913年印花税和注册税税收达到其总收入的1/5。但也有一则反例,1765年的印花税法案规定对美洲殖民地的法律文件、报纸、卡片以及骰子征税,这一法案在招致强烈反对后只得被仓促取缔。从中我们也可以看出,引发争议的是一项税制是否合礼法,而并非它对人们所构成的财务负担。
现代政府从历史中汲取经验学习成长。在20世纪末的西欧,增值税的发展为国家提供了一种获利丰厚的间接税税种,消费者对此税欣然接受,企业也乐于执行。1979~1999年,英国增值税税收收入占财政总收入之比翻了一倍,达到16%。在笔者行文之际(2000年),55%的消费者开销都被纳入17.5%税率档的增值税征税范围内。在法国,增值税尤为重要,它占国家财政收入的45%。增值税受到的抵触较小的原因有如下几点。第一,政府对政治敏感性商品采取谨慎的减免措施。例如,英国食品和水的增值税税率为零,处方药、书籍以及报纸的税率也为零,此外,房租、学费、赌注和丧葬费免征税,家用燃料课以低税。第二,谨慎地分阶段提税。第三,提税与其他税种的减免挂钩。1972年英国推出增值税时税率仅为8%,1979年新上任的撒切尔政府在推出降低所得税税率这个深得民心的政策的同时,也把增值税税率提高到15%,其表面目的是为弥补前者造成财政收入的不足。1991年,英国将增值税提高到当前水平,而这一次是与取消民怨沸腾的社区费一起推出的,作为一揽子计划“出售”给公众。当英国政府考虑对家用燃料征税时,原打算分阶段提税,故而暂以8%的低税率问世,但随着梅杰政府在下院的多数席位减少,这个税率也再难提高了。
正因为增值税的灵活性,因此它并非(人们有时所认为的)一种累退性税种。然而,老旧的、累退特征明显的货物税在英国至今仍然存在,它表现为对烟草、酒类以及燃料的高课税。一加仑汽油价格中,货物税和增值税合计占了88%,一盒香烟该比例为82%,一瓶烈酒该比例为64%。这导致间接税的整体税负在英国略呈累退性:1995年,以一个不到平均收入水平的两个孩子的父亲来说,他所承担的增值税及其他间接税占其收入的13.5%,而对于一个高于平均收入水平的两个孩子的父亲,其相应比例为12.8%。换言之,1993年,对于社会中收入最低的1/5的人口,他们所支付的间接税占其可支配收入的30%,而收入最高的1/5人口所支付的间接税仅占其可支配收入的15%。烟草的累退性尤为突出,这不仅是因为对于低收入人群而言,香烟的开销占其收入的比重更大,也因为低收入人群抽烟情况更为严重。别的国家当然也对烟、酒、车驾征税,但很少有国家如此惩罚性地征收。美国对于这些朴素的享乐所征收的税收收入仅占财政收入的2.6%,而英国的相应比例为12.2%。
英国对烟草、酒类以及燃料课以重税已不再仅仅是为了增加财政收入,更多是出于对健康和环境的考虑抑制此类商品的消费。但不幸的是,高课税虽然抑制了消费,但也鼓励了走私,同时还相对减少了国家的收入(以烟草的税收收入为例,其占税收总收入之比从1947年的15%降低到1990年的3%不到)。另外我们也不应夸大增值税的作用,所谓“黑色经济”之所以存在,很大程度上是由于小企业试图逃避增值税以及对企业征收的其他税费。据欧盟1998年估计,英国黑劳力市场创造的经济价值相当于其国内生产总值的12%。一份详尽的奥地利经济研究表明,逃避间接税日渐成为黑色经济增长的主要原因。正如进口关税上述种种,消费税和增值税所能征收到的资金是有限度的,尤其是在人力和物资高度流动性的今天,2000年抗议燃料涨价即是一个明证。
“挑拣水果”:直接税
直接税最简单的形式即为人头税,它要求人人纳税。人头税是14世纪和17世纪中期英国财政的一大特色。1701~1789年,法国封建旧政权也征收人头税(1695年首次推出)。而从彼得大帝时期到俄国革命,人头税也一直是俄国税制的基本构成。
人头税的弊端在于它是累退税制,它占穷人收入的比重远高于富人,因此人头税有时也会激起抗税动乱,这在英国尤为显著,正是由于人头税—除乞丐外,15岁以上成年人均须缴纳1先令—引发了1381年的农民起义,也正是由于社区费的推出,导致玛格丽特8226;撒切尔的首相之位在1990年遭受致命一击。
因此,人头税经常只是对部分人群征收。雅典的人头税只限于国外出生的居民。早期阿巴斯王朝则对非穆斯林征收人头税,这个政策在之后不得不废弃,因为越来越多的非穆斯林面对这明显的“鼓励”政策而改信伊斯兰教。神圣罗马帝国也在犹太人居住区征收人头税。
一种能明确免除穷人税收负担的直接税是土地或地产税,即按一定比例对个人或团体所拥有的不动产征税。它曾是盎格鲁–撒克逊人抵御丹麦人入侵的重要经济支柱。同样,12、13世纪的英国和法国为筹集十字军东征以及战争经费,设立了“税捐”制度,它允许土地所有者缴纳土地税作为象征性地为国王履行服兵役义务。法国的“租税”,是一种按土地收入的估算来设定纳税额及附加的土地税,在1780年前,它一直是法国最主要的直接税。16世纪苏莱曼大帝对奥托曼治下的埃及所征的税收中有60%来自于土地税。德川幕府时期的日本,土地税税负高达土地产出的40%,并可能达到国民产值的1/4。印度莫卧儿帝国在阿克巴统治末期,土地税税负高达国民产值的1/6左右。
从多方面讲,土地税是农业国家的一个天然税种,对于法国重农主义者来说,对土地净收入征税是唯一必要的税。奥地利的约瑟夫二世也曾梦想以此来改革哈布斯堡王朝的财政。而商业化国家也对土地征税,但实行区别征收,如荷兰联邦对农业用地按租价的20%征税,对建筑用地却只征12.5%,而商业利润免税。一战期间,劳埃德8226;乔治也主张对土地价值征税,并征收资本利得税,但他的目的是在全国土地估价完成后重新分配土地。
土地税存在两大弊端:第一,相比金融资产和其他动产拥有者,土地所有者遭受到歧视对待;第二,它要求征税评估员能够精准掌握土地所有权的归属和每位所有者拥有的土地生产力。这第二点尤为困难,因为在对土地所有权进行清查期间,又有多少土地已经易手?即使在意大利城邦国,这点也难以实现。15世纪,佛罗伦萨对房地产所有权进行普查,并定期更新(1427~1495年更新了8次),打算据此征收房地产税,但最终放弃,改为简单地按10%征收。沃尔西大主教曾试图对英国的财产进行彻查,即1522年的“大剥夺”,但因遭到贵族的反对而被迫放弃。由于18世纪的农业革命,作为1692年英国土地税(约为地租的1/5)征税依据的土地测评统计表很快就过时,但它衍生出来的“配额”却一直沿用到18世纪90年代。用亚当8226;斯密的话来说,土地税要求“对千差万别的土地的状况和产出的变动情况投入持续的、费力的关注”。法国封建旧政权的财政改革家们曾梦想对土地进行一次清查,但考虑到要动员3 000多名土地勘测员,便打消了念头。最终得到落实的土地清查是由拿破仑在1808年发起的,得出的结果为1 100万名土地所有者和126亿块土地,但历时42年的清查结束后,这个结果已然过时。此后,根据清查统计表所征的土地税由于无法跟进土地生产力提高的情况,不仅导致税收流失,在级差上也有失公允。到1914年,土地税税收只占财政收入的2.3%。
绕过这个问题的一个办法就是在土地被继承的时候征税。劳埃德8226;乔治曾笑言:“死亡是对富人征税的最佳时机。”古罗马就有这种继承税(英国俚语“死亡税”或许更为生动),该税税率为5%,占财政收入之比亦为5%。虽然普遍观点认为死亡税是20世纪英国的发明,但早在1853年“继承税”就已将征税范围扩大到房地产。无论对其是褒是贬,自由派财政部长威廉8226;哈库塔在1894年推出的“死亡税”被认为是现代版死亡税之先河,事实上他的前任保守派乔治8226;戈申在1889年即已规定了对所有价值1万英镑以上的不动产征收1%的税款。正如评论家所预言的,厉害的还在后头呢。到劳埃德8226;乔治的“人民预算”时代,提高死亡税已成了所有左倾财务部长的惯例。即便那些欧洲大陆的保守派,也都转而倾向于继承税。德国政府在考虑提高财政收入中直接税的比重时,首要提案即是要征收继承税。此间,这两国都遭受到了贵族阶级激烈而徒劳的反对。
虽然20世纪这种针对富人的继承税在税率上已经高到惩罚性的地步,但由于富人不多,或者说不雇会计的富人不多,故而征得的税款亦不多。今天,继承税税收收入在英美的财政收入中仅占不到1%。两国的保守派党人开始呼吁废止该税种。
代替继承税的一个主要办法就是对收入实行广泛征税,而最简单的形式是不论收入来源,对每个人都课以同样的税率。亚当8226;斯密四条税收要义的第一点即是:国家的每一分子都应力所能及地贡献国家,在享有国家保护的同时,应就各自收入比例缴纳税负。将这点稍加变化,便成了法国革命者《人权与公民权宣言》中的一条:税负应就每个人的支付能力均等地分摊给所有公民。这并非新观点,在古代,按收入的1/10征税很常见。8世纪阿巴斯即有这种1/10的税,还有14世纪英国神职人员的什一税以及议会的1/10税(后改为1/15),此外1/10税以不同的名称出现在威尼斯、18世纪的法国(后改为1/20)。英国在1692年首次对收入征税,其时税率为20%,但皮特首相在1798年出台的按1/10征收的所得税,才被认为是税收历史上的里程碑,它为当时的财政收入新增了1/3的资金,这也是赢得对法战争胜利的关键。
事实上,皮特首相的所得税政策在1801年即被废止,他的继任者阿丁顿在次年战事重开时出台了一份修正版的所得税政策,但当1815年战争结束时,这项政策便即刻被投票否决了。那位海军军官在1791年道出了许多人的心声:“这是个肮脏的、雅各宾式的、暴发户式的小官吏的无耻行径—一个真正的英国人就不该有隐私吗?他辛苦劳动的成果就该被官僚小吏一分分地夺走吗?”直到1842年,皮尔首相才出台了和平时期的所得税政策,但只是临时措施(由于议会的反对,至今仍为临时措施)。虽然格莱斯通和迪斯雷利首相反复保证要废止这个“不公正、不平等、窥伺隐私的措施”,但这一措施始终屹立不倒。更甚者,自1876年以来,所得税税率以持续上升的态势遍布世界各地。英国所得税的标准税率在它1846年最低点时仅为1%,一战前夕,所得税税率接近6%,战争结束时这一税率上升到30%,二战前夕也仅降到29%,到1945年已上涨到50%。所得税的标准税率在战后也只是缓慢下降,到1972年仅略低于39%,而20世纪70年代所得税基本税率虽有所削减,却代之以高收入档税率的提高。直到1979年玛格丽特8226;撒切尔执政,才开始真正致力于削减所得税税负,但基本税率在行文之际(23%)仍高于一战时期。
对所得税进行调整的方法有多种,例如可以设定一个起征点免除穷人纳税的税负。13世纪的英国,动产低于10先令的户主即可享受这样的税收豁免。1334年,处于直接税起征点以下的人口占总人口比在1/10~1/2间波动。皮特所设定的起征点为年收入60英镑,而皮尔推出的每英镑征税7便士(3%税率)的所得税政策,免除了年收入低于150英镑的人群。此后,对起征点的提提降降成了维多利亚时期财政大臣乐此不疲的工作。1853年,格莱斯通首相将起征点降至100英镑,并将其称为“英国收入的赤道线”。1874年迪斯雷利将它拉升回150英镑。另一个部分豁免的方式为津贴,它为特定群体的收入新增了一个减免渠道,有效地提高了他们的起征点。例如1909年,劳埃德8226;乔治规定父母享有每个孩子10英镑的津贴。
当然,贵族政体同样给予富人税收豁免。实际上,现代早期的多数时期,税收豁免既能为中下层人民所享有,同样也是高社会等级阶层的特权。这也是法国租税的主要弊病,它之所以不得人心,就是因为它大量的豁免加重了其他纳税人的负担。而且这样的豁免权一旦确立,便再难取缔。宗教改革时期,天主教国家曾试图增加神职人员的税额,结果导致了1532年卡斯特尔市神职人员罢工。1561~1786年,法国神职人员纳税额占国家开支的比例从15%跌至1%。1749年后,法国试图提高贵族阶级的税负,同样招来怨声一片,就连卡隆在他的财政改革计划中也提出贵族不必缴纳租税。不仅贵族和神职人员可以不必缴纳租税,治安官、王室成员以及城邦高等级阶层也可享受豁免。普鲁士的地主们将税收豁免看做是象征地位的特权,即使是加诸他们的法定税负,他们也试图逃避,而身为地方税吏,他们逃税也相当方便。
相反,无论左翼政府取得过怎样的政绩,他们没能做到的一点就是没有保留维多利亚时期豁免工人阶级缴纳所得税的先例,因而遭到反对,其中主要的原因有:两次世界大战的巨大开支,迫使政府必须广辟税源;工人阶级收入上涨并远超出生存基准线;以及通货膨胀效益,变相地降低了起征点(所谓的“收入档次渐移”)。英国的所得税纳税人从1913年到1918年翻了3倍,从113万人涨到了354.7万人,同时工薪阶层纳税人人数占比从零涨到58%。在德国,代扣工资方式的所得税在直接税收入中占比持续上升,而中产阶级却拖欠税款,利用通货膨胀降低其应纳税额的实际价值。减低补贴或让通货膨胀降低补贴仍是提高所得税的最简单手段,这也是英国为二战融资采取的办法,不过英国之后又将因降低补贴而多征的税款再次返还给纳税人(虽然是用贬值了的英镑返还的)。自二战以来,起征点一降再降,1949年,一个有两个孩子的父亲,若他的收入处于体力劳动者平均收入水平,则无须缴纳所得税,而20年后,当他的工资达到平均收入的53%时,即要纳税。20世纪八九十年代,保守派在执政期间没有采取任何措施阻止这一趋势,1979年,一个有两个孩子的父亲,若他的收入达到体力劳动者平均收入水平的35%,即要缴纳所得税,到1995年,这个比例已降至30.7%。
区别不同来源的收入,便可课以不同的税率,比如投资收入所得的应税税率高于工资所得。差别对待的一个早期例子是玛丽一世推出的补助金政策,它规定土地收入每英镑征收4先令补助金,而其他形式的财产收入则每英镑征收2先令8便士。当阿丁顿首相在1803年改革所得税时,将收入划分为五大类,今天美国税务局仍在沿用,具体如下:(1)房地产收入;(2)农业收入;(3)年金国债;(4)个体经营者及其他;(5)薪资、年金和养老金。虽然阿丁顿当时并未打算按类进行差别征税,但税收体制却已到位。早在1853年出现的商业经营费用的税收抵扣政策,即已反映了对应得收入和“非应得”收入(如投资所得)应区别对待这一理念。但直到1907年,阿斯圭顿首相才推出差别税率,他规定对应得所得每英镑征收9便士,对非应得所得每英镑征收1先令。两年后,劳埃德8226;乔治又将非应得所得的税负提高了两便士。在20世纪80年代前,对投资所得实行惩罚性征税一直都是20世纪英国的惯例。
收入也可以分等级,以便按照收入的高低课以不同的税率。累进性所得税的一个早先的例子是短暂的法国户税,它的目的是要达到平均每户3法郎的税负水平,但依照每个家庭的收入高低征1~9法郎不等。18世纪让8226;路易8226;格拉斯兰将这个设想落实,他主张实施一种从零税率到税率为最高收入的20%的直接税。大革命时期,罗伯斯庇尔接过了这个观点:“那些收入不超过生存基准线的公民可以免去税负,其他人应根据财力按等级承担公共开支。”人们常把级差征税与雅各宾主义相提并论,这种联想很久之后才逐渐淡化,这也不仅发生在法国,格莱斯通首相在级差征税中看到“鲜明的共产主义倾向”,他认为:“这可能等同于充公。”
但格莱斯通自己也承认:“级差征税的原则已经在税收豁免政策中得到体现。”而且他本人在1853年推出的所得税政策也反映出级差征税的理念,他规定对100~150英镑的收入征收更低的税率;1863年,他又规定给予收入低于200英镑的纳税人60英镑的补贴,迪斯雷利在1874年进一步完善了这一政策。而突破性的所得税政策是1909年劳埃德8226;乔治的“人民预算”,这一政策对更高收入课以更高税率,它推出三种不同税率:2 000英镑以下的年收入税率为3.75%,2 000~3 000英镑的年收入税率为5%,3 000英镑以上的年收入税率为5.83%,此外,对5 000英镑以上的年收入加征2.5%的附加税。劳埃德8226;乔治1914年的财政提案(被否决)设想再调低收入档,加大级差,并对继承税也进行级差征税。1939年,附加税的税率为41%,到1945年附加税税率提高到48%(收入超过20万英镑),直到20世纪80年代,这些税率才有所下降,其中较高收入的税率降到40%。
到20世纪,不仅对个人所得征税,对公司所得也开始征税。在英国,一战再次成为了分水岭,当时推出了额外利润税,它是对战前和战时的利润差额征税。二战时期也采取了同样的措施,而此时税率达到了100%,但在战后实行了20%的退税。1965年,工党对公司利润推出了公司税,以及对资本增值的资本利得税。
所得税征收的一大困难是估算问题。国家是否应该效仿法国1914年前的做法,根据“客观”标尺来测估收入呢?或者国家是否应相信公民自己申报纳税,假设大多数人不会过分压低自己的收入呢?如果不是的话,国家调查权限的范围又该是多大呢?法国采取测估纳税,不仅对土地,而且对企业、个人、动产、门窗都加以测算,但被证明代价过高,每样事物的“客观”标尺都落后于经济增长。例如,18世纪70年代,法国的1/20税即依赖本地的测估进行征收,但只有1/5的教区乐意配合。
与法国不同,美国和英国发展出个人申报纳税的体制。这个制度在美国沿用至今,每年个人报税单数量超过1.2亿。而在英国,由于二战的巨大开支,以及体力工人的收入增长,结束了英国的纯申报纳税制度。自从1944年出台了“发薪时扣除所得税”政策(PAYE),英国的雇主开始对雇员的工资实行代扣代缴。即便如此,所得税的征税成本仍高于关税和货物税,1992~1993年,关税和货物税的税收收入仅比税务总局低了16%,但征税成本仅为后者的一半,即只占税收收入的1%,相比之下,国税局雇用了一倍多的人力,征税成本占税收收入的2%。造成这个问题的部分原因是所得税政策中各种规定繁杂,这也是财政部长们希望讨好某个利益集团接二连三地对所得税政策修修补补的后果。1989年,工党议员弗兰克8226;菲尔德估计,若废除所有减免规定,所得税标准税率降为12%~15%将成为可能。
毫无疑问,所得税是现代财政政策的重要杠杆。19世纪90年代到20世纪70年代,多数国家的所得税都在持续上升(见图5),然而所得税在不同国家的重要性不尽相同。19世纪下半叶,德国各邦州都仿照英国开征所得税,但德意志帝国本身直到一战结束才获得了所得税的控制。(德国经济学家古斯塔夫8226;施莫勒在1909年很认真地说:“德国人民若有这么一个可灵活调节的收入因素……该有多么雀跃。”)在美国内战时期,美国推出联邦所得税,但战后被废止,并在1893年被最高法院认定为违宪。不允许国家打探个人隐私这个根本性原则导致法国直到1914年才推出所得税。在今天的英、美,所得税占财政收入的1/4,德国的比例为36%,法国则仅为17%。
税收政策呈现报酬递减是在最近时期才出现的(而且比维多利亚时期“充公主义”反对者预期的要严重得多)。到1947年,英国标准所得税税率为45%,附加税率为52%,若把总收入超过2 000英镑需缴纳的特别税(投资收入超过5 000英镑时的50%税率)考虑进来,那么落于高收入档的投资所得的有效税率为147.5%。20年后,这一情况并无改变,此类所得的有效税率为136%。20世纪70年代中期,詹姆斯8226;卡拉执政时将最高税率提高到83%,从而对投资所得生成了98%的最高边际税率。能如此抑制经济增长的反面政策,再无出其右者。和间接税的情况一样,这种惩罚性的高税率对于逃税不是杜绝而是鼓励,更不用说它促进了多少避税艺术。战后时期过高的所得税率(无疑抑制了社会各方面的进步),直接或间接地影响了广大人民,终于在20世纪80年代的英、美产生了强烈的政治反应。
当然我们也不应对撒切尔政府和里根政府过于责难,毕竟他们在改变各自财务体制上能力有限。遏制通货膨胀的高成本使得全面减税十分困难,而降低税率的净效益未必能达到预想的效果。的确,英国的税收边际税率在1978~1995年从53%降到了44%。但一个处于平均收入水平的两个孩子的父亲在1978年所支付的所得税和国民保险占其总收入的20.9%,12年后该比率为20.8%,税负几乎没有减轻,而该比率在梅杰政府时更升至22.5%。总体而言,保守党执政时期对那些低收入者(收入为平均水平的3/4)相比高收入者(收入超出平均水平50%)略为不利。更为突出的一点是直接税税率和总体税负一直变化不大。另外还应该记住一点,纳税额最高的1%人群缴纳的所得税税额占比,在撒切尔执政时期从11%上升到15%,这也是低税率带来高收入的明证。
姐妹花
直接税和间接税之间的平衡关系在历史的不同时期和不同国家都不尽相同。在14、15世纪,间接税几乎构成了英国王室全部税收收入,但到16世纪50年代,其占比仅为1/10。在16世纪中叶,间接税占比只有5次超过50%,而在共和国时期,其占比仅为20%。直到18世纪50年代,间接税的占比才回升到70%~80%。在19世纪上半叶,虽然关税税率持续下降,但这个比率没有太大变化,自由主义理论主张的降低税率能够提高税收的这一观点得到了广泛验证。而和平时期所得税的引入,更证明了如果没有直接税,自由贸易政策也无法维持帝国主义的扩张。
格莱斯通有个精妙的比喻,他称直接税和间接税就如“一对漂亮的姐妹花,她们被引见给繁华的伦敦社交界,每个都妆奁丰厚” 。格莱斯通在他整个职业生涯中都梦想着废除所得税,但他自己也不得不承认:“不管是否出于道义……还是作为财务大臣,我一直认为对这对姐妹花应致以同样的敬意不仅是符合规范的,更是一种必要的职责。”但在他执政期间,直接税的收入占比一直处于相当低的水平。1832年他进入议会时,仅关税和货物税就占了税收总收入的70%,1875年,该占比仍为64%。直接税的收入占比只是缓慢攀行,从1868年的1/3升至1910年的57%,1920年,一战及后继费用将这个比率抬升至70%,直到1975年,这个比率才再次刷新,之后直接税税负开始下降,在行文之际,直接税收入占英国财政收入的一半。
在旧政权时期,法国的直接税占比较高,其税收收入约为财政收入的41%,这个情况一直持续。到第一帝国末期,法国直接税收入占比为43%。之后情况开始翻转,这部分是由于那些靠测估来课征的税收缺乏弹性。从1815年到1913年,直接税占比持续下跌,从波旁王朝复辟时期的34%下降到第二帝国时期的24%,到一战前夕,该比率为13%,而间接税收入占比则从22%上升到55%。正如有人评价的那样:“平等意义上的公正原则在法律上不断被强化,但在现实中却不断被违背。”在两次世界大战的影响下,直接税又有所恢复,1920~1945年,直接税的收入占比从26%上升至52%,但在1950~1975年,该比率则为37%,1997年也同样是这个数字。
虽然直接税的高潮已经过去,但是否已经达到一种新的平衡状态尚不清楚。普遍观点认为,英、美选民降低直接税的意向自20世纪80年代之后开始减弱,此外还有观点认为英国选民如果觉得提高所得税能够改善公共服务,他们就愿意支付更多。现实情况是,由于国际间技术移民的壁垒已经消除,相应的,国家间的税收竞争也日趋激烈,因此20世纪70年代惩罚性的高边际税率也不太可能重现,但我们也不能说降低直接税税率,其税收收入就不会增加。而对于非直接税来讲,它的优势在于征税成本低,并且不容易引起人们反感。相比税率为70%的所得税,人们为了规避70%的烟草税选择移民的可能性更小。但另一方面,过高的间接税会助长走私和黑色经济。所以现代财政部长应该像格莱斯通一样,对姐妹花致以同样的敬意,虽然两者对纳税人来说都没有吸引力。
税吏诗人
本章开篇那句关于税收无可回避的警句摘自1789年11月本杰明8226;富兰克林写给勒8226;罗伊的书信。但如果没有不得民心的税收政策,富兰克林可能就不会成为新共和国的全权大使;如果没有和税收相关的政治问题(下章会对此进行阐述),勒8226;罗伊可能会在绝对君主制下度过余生。而同时代中,苏格兰诗人罗伯特8226;彭斯的性情和观念原本也可以使他成为一名革命志士。罗伯特8226;彭斯出身低微,作为一名共济会成员、宗教怀疑者、民族主义者、酒鬼、放浪之徒,他曾一度是苏格兰的丹东。早在1785年,他便写下不羁的诗句歌颂“自由的……光辉盛宴”,法国在1789年之后发生的一系列事件使他更加政治化。到18世纪90年代中叶,彭斯把威廉8226;麦克斯韦尔博士视为“最亲密的朋友”之一,麦克斯韦尔曾参与过路易十六的死刑执行,但彭斯将这件事嘲讽为“把一个作伪证的笨蛋……交到了刽子手手中”。怀着平等主义者的热情,彭斯在他的《不管那一套》中为革命时代献上了一首传世颂歌:
不管那一套,
不管那一套,
四海之内,
皆兄弟。
而彭斯激进主义思想一个鲜为人知的例子是他对货物税给予了民粹主义式抨击。写于1792年的《魔鬼抓走了税收员》,很好地反映了广大人民对英国政府无孔不入的税收机构的态度:
我们要发麦芽,我们要酿酒,
兄弟们,让我们高歌欢庆;
感谢黑魔王,
带走了收税员。
但彭斯的革命潜质最终没能开花结果。假如彭斯出生在法国或移民到殖民地(他也曾动过这样的念头),他也许就会投身革命。彭斯没能成为革命斗士的一个原因很简单,他被招安了,他自1788年起成为了货物税的税收征管员,起薪为年工资50英镑,外加罚没货物的提成。这个职位对于一个怀有雅各宾之心的人来说实在是有悖本性。1792年12月,彭斯遭到检举,罪名是革命暴动时期他在登弗里斯的戏院有“政治不满言行”,为此,彭斯不得不写信检讨,向苏格兰货物税征管委员会委员罗莱特8226;格莱汉姆屈膝认错。他承认自己在法国大革命初期曾是一个热忱的拥护者,但他誓言从今后将三缄其口。如此,他再也不能高唱革命颂歌了。
如我们所见,英国汉诺威王朝税收制度的强大之处在于,它上有代表社会高等级阶层利益的议会的欣然批准,下有俯首帖耳(或者说沆瀣一气)的官僚机构的配合执行。即便是在检讨书上,彭斯依然斗胆进言:“体制性腐败已经遍布执行机构和下院各处。”但重点是,为了自己的货物税征管员一职,彭斯不再表露这个观点,他也被这种“体制性腐败”吸纳进其中了。
彭斯这种两难境地折射出的税制、代议制(或无代议制)以及行政执行之间的关系,也是我们接下来要讨论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