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李鸿谷
为秦始皇寻仙药未果,并导致“坑儒”事件发生的侯生与卢生,议论秦始皇及其制度关键,为后人留下了对秦国家方式最为经典的观察:“天下之事无小大,皆决于上。”
九鼎之力
东周历史,在司马迁看来,只有一样器具值得注意:九鼎。《史记·周本纪》记周最后的赧王之亡,寥寥数语:“秦昭王怒,使将军攻周。周君奔秦,顿首受罪,尽献其邑三十六,口三万。秦受其献,归其君于周。周君、王赧卒。周民遂东亡。秦取九鼎宝器……” 与春秋战国并行515年的东周,自此(前256年)消亡。此时,距秦始皇一统天下,还剩35年。 取周九鼎的秦昭王,也是急性子,早就想把自己头上的“王”变成“帝”。林剑鸣先生的《秦史稿》叙述这段历史八卦:“公元前288年10月,秦昭王在宜阳自称西帝,并派相魏冉到齐,尊齐王为东帝。这样,秦、齐两国就洋洋自得地称起‘帝’来了。纵横家苏秦由燕到齐,劝说齐王取消帝号,以便拉拢各国反秦……秦昭王从称帝到取消帝号,前后只有两个月。”称帝不成,灭了东周,取天子的象征物九鼎,秦昭王果能“一言九鼎”?河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研究员郝本性的答案是,“象征物转移而已”。 那段既断裂(春秋战国)又连续(东周)的历史,按司马迁的视角,唯有九鼎能将其串联。 九鼎,还引司马迁所叙,“禹收九牧之金,铸九鼎”。由夏后氏所铸之鼎,遗留到商代,再转到周人手里,连绵夏商周三代,成为王权符号。九鼎之神奇,唐兰先生引用墨子言:“不炊而自烹,不举而自臧,不迁而自行。”在《周本纪》最后,司马迁仍不忘记解释,说周伐纣,居洛邑,其实不然,“居九鼎焉”——专门为九鼎而筑城。 春秋起点,历史学家选择的事件是西周王朝周幽王之死(前770年),尔后,“周室衰微,诸侯强并弱,齐、楚、秦、晋始大”。好玩的是,那段历史恩怨中的传奇是,因勤王有功,秦襄公被后继的周平王封为诸侯,秦由此“始国”。后来灭周亦为秦国。曾经“天下公主”的周王室,按司马迁提供的材料,周平王之后的东周,能存续500余年,极而言之,甚至是九鼎之助。当时周室之衰,出乎意表,北大教授叶自成罗列史料:“公元前717年,周境内发生灾荒,周王室不得不向鲁国‘求籴(要粮)’,鲁国自己也没有多少余粮,于是又向宋、卫、齐、郑等国求援;公元前702年,周平王死,周王室又向鲁国‘求赙(丧葬费)’。公元前697年,周桓王向鲁国‘求车’,而按过去惯例,都是周王室给诸侯国以车服。如果说前三例都还可以原谅的话,那么公元前618年,周王室公开向鲁国‘求金’,就有些不像话,以至于《谷梁传》评论说:‘求车,尚可;求金,甚矣!’” 以诸侯实力论,春秋战国时期,灭周不是一件太费周折的事情。而事有转机,周竟存续至战国末年——这其中的关键因素之一就是九鼎。唐兰先生描述:“楚国对于周王朝,本来就是敌对的,他们早就自称为王,对所谓尊王,楚国是不买账的。因此对九鼎,既持蔑视态度,又想掠夺过来。楚庄王问鼎时说,‘子无阻九鼎,楚国折钩之喙,足以为九鼎’。但楚国真实的意图,楚灵王说,‘使人于周求鼎以为分’。”强大如楚国尚如此,九鼎于周之运用,自然有了机巧。“《战国策·东周》载‘秦兴师临周而求九鼎’,颜率说齐王伪称要把九鼎归齐国,让齐国出救兵。到齐国去求九鼎时,又提出很多难题,说梁国、楚国都在谋九鼎,无路可通。更不可思议的是这样一段理由,‘昔周之伐殷,得九鼎,凡一鼎而九万之挽之,九九八十一万人。士卒师徒,器械被具,所以备者称此’。”九鼎因此种种说词,而终留置于周,直至周亡。九鼎之价值,或者不仅是历史悠久的青铜器,它与周的国家构建方式相关。 分封与郡县 一般史家论及周朝的国家构建,分封制与宗法制而已。这一制度设计的核心是,“以亲屏周”。因而须用宗法制辅之,研究者张元城论及,“古代社会,尊祖敬宗祭祀祖先是生活中的两件大事之一,不敬祖先是极可耻可怕的。主祭权牢牢地不可分割地掌握在大宗手里,大宗的地位因主祭权被突出了。通过宗法系统,血缘关系政治化等级化了”。这一制度的细目,其精细程度或许也超过想象,比如天子祭器“九鼎八簋”——九鼎所盛牛、羊、豕、鱼、腊、肠胃、肤、鲜鱼、鲜腊,这种种亦称“大牢”;而诸侯祭器则只能七鼎六簋,大夫、士则依次递减。 周的分封——“分土而治”,复旦大学教授葛剑雄细细剖析,“周朝分封的诸侯,他们与周天子的关系也不是后代的行政管辖及归属性质。天子直接统治区——王畿的面积很有限,而诸侯同样如此,他们也可以把自己的土地分给本国的卿大夫,自己只直接统治国都;卿大夫也可以把封地再分给子弟与家臣,自上而下层层‘分土而治’,结果,从天子到每一个最小受封人都没有多少直接统治的地方”。 分封的衰败,与之相伴生的,兰州大学教授杨恕称,“宗法制却逐渐内化为意识形态并持续地对社会发生作用”。被郑重记录的孔子“适周问礼”,其时周衰已久,其礼制,仍被孔夫子希望“克己复礼”,可见它对那个时代影响的深度。宗法制最重要的器具九鼎八簋,因此而被尊崇。饶有趣味的是,在河南省博物馆,存放着从新郑考古发现的春秋战国时期郑国的祭器,也是九鼎八簋;同样湖北随州也出土战国时期的九鼎八簋。这意味着,秦昭王渴望称帝并非孤例,诸侯各国早就希望自己如周天子一般,可以行天子礼祭祀了。但这些九鼎八簋毕竟没有夏商周三代“历史传统”,最多仅供诸侯自慰而已。宗法制,甚至它的象征性价值,也能帮助懦弱东周生存500多年,直至秦昭王夺之——这同样是一个象征,即使从象征意义上讲,周也无可挽回地消亡了。 由周入秦的九鼎,最后的下落……流传最广,各类历史笔记传抄的是,“始皇还,过彭城,斋戒祷祠欲出周鼎泗水,使千人没水求之,弗得”。这一传说,仍本自《史记》。或者推想秦始皇对九鼎尚有好奇与稍稍的敬意,但他对周朝国家构建的最重要方式——分封制,却断然弃之。秦的国家制度方式,由此而别开新面。 秦立国之初,似乎分封制仍可能是秦的选择可能,《史记·秦始皇本纪》载: 丞相绾等言:“诸侯被破,燕、齐、荆地远,不置王,毋以填之。请立诸子,唯上幸许。”始皇下其议于群臣,群臣皆以为便。廷尉李斯议曰:“周文、武所封子弟同姓甚众,然后属疏远,相攻击如仇雠,诸侯更相诛伐,周天子弗能禁止。今海内赖陛下神灵一统,皆为郡县,诸子功臣以公赋税重赏赐之,甚足易制。天下无异意,则安宁之术也。置诸侯不便。”始皇曰:“天下共苦战斗不休,以有侯王。赖宗庙,天下初定,又复立国,是树兵也,而求其宁息,岂不难哉!廷尉议是。” 中国最重要的国家制度结构,郡县制由此开始。《剑桥中国秦汉史》称,“这个制度成了后世王的典范(但又稍加修改),最后演变成现在仍在实行的省县制”。时空被压缩的历史叙述,构成了阅读所体会的戏剧感——秦始皇果真一言九鼎垂万世。但以郡县制而论,其来有自。郝本性认定郡县制始自春秋战国时代的楚国,以马非百先生所集史料看,楚、魏、赵、燕、韩、晋、齐、吴等国先后置郡与县,对周分封制的检讨与改辙更张早已开始。而秦国在秦武公十年(前688)即开始在新辟地区设县。这种制度的更新,葛剑雄论述说,“新设置的郡、县,都是国君直接的统治区,与此前的大小封国或封邑完全不同。随着郡县制的建立,‘分土而治’过渡到了‘分民而治’”。而各诸侯国先后采取这一制度,“统一首先在七国内部完成了”,“一个国家有可能真正成为一个统一体”。比较之下,秦更彻底,北大教授阎步克研究发现,“秦之封建制、宗法制,也未曾发展到山东列国的那种程度,秦国国君和王族贵戚,皆无尺土之封。”元人马端临曾论道,“盖秦之法未尝以土地予人,不待李斯建议而后始罢封建也”。 回到历史现场,秦始皇选择郡县制真正的挑战,“这意味着必须对原来各国的统治者及其依附的贵族和官员做出处理”,《史记》所载的解决之道是,“徙天下豪富于咸阳十二万户。诸庙及章台、上林皆在渭南”。据此,《剑桥中国秦汉史》推测说,“在咸阳为他们建造了新的宫殿,把他们置于中央政府的监视之下。这些人可能得到了充分的政府津贴以代替他们原来的收入”。当然,为《剑桥中国秦汉史》写作这一章节的美国宾夕法尼亚大学荣誉教授卜德,不是没有困惑,他说,“唯一的疑点是12万户这一可疑的巨大整数”。{page} 除去这种技术上的难题,在始皇年代,质疑并挑战郡县制,被明确记载的只有一次。秦一统天下8年后,“置酒咸阳宫”——在这次大宴群臣的宴会上,博士齐人淳于越看不惯众臣歌功颂德,讲了一通挑战郡县制的“政见”,他说,“臣闻殷周之王千余岁,封子弟功臣,自为枝辅。今陛下有海内,而子弟为匹夫,卒有田常、六卿之臣,无辅拂,何以相救哉?事不师古而能长久者,非所闻也”。这一质疑的直接结果,导致了著名的“焚书”事件。 对郡县制最激烈的反动来自项羽,他尚未完成对刘邦的最后胜利,即分封18个诸侯王,自称“西楚霸王”。之后,中国历史,郡县制与分封制——顾炎武将其解释为“中央集权”与“地方分权”,虽偶有交叉起伏,但郡县制的主导形态从未消解。 君道独尊 比较之下,建立朝廷,即“中央政府机构”,于战国七国,差不多更顺理成章。郝本性的解释极其自然:“因为战争的复杂性需要,诸侯各国开始有将、相,分别帮助诸侯各国处理军事与行政事务。它的直接延续,即所谓朝廷。”细究秦国历史,“秦武王二年(前309),初置丞相”,甘茂为左丞相,樗里子为右丞相。 地方(郡县)与中央(朝廷)的制度构建,放在春秋战国的背景下,秦的选择似乎理所当然,而秦国真正有价值的贡献在于将其技术化精细化,其缜密程度,才是它的创造性所在。“除引征《史记》、《战国策》等记载秦史较多的史籍外,凡后代正史政书、方志、类书、稗官野史等记有秦事者,虽一鳞一爪,亦采录无遗。”——马非百先生由此而完成的《秦始皇帝传》,其中集录秦始皇政治改革与中央集权内容占全书1/5,没有任何方面超过它的篇幅。因而一般史家论及秦政,结论是:吏道独尊,君道独尊。简单论述,秦的政治制度的技术核心是“三三制”。中央官制:三公九卿。三公,丞相(行政)、国尉(军事)、御史大夫(监督)。依此结构,郡制:郡守(太守)、郡尉、监御史。县制:县令、县丞、县尉。 粗看起来,这套制度并无出奇之处,但如果稍稍进入细部,结合出土的秦简,仅以县之下的乡官为例——分别为:亭长、三老、有秩、啬夫、游徼、亭父、求盗、里宰、里监门、里正与伍老、田典、牛长——其职责精细,井然有序。而云梦出土秦简里的那部《为吏之道》,明确规定:吏有五善,一曰中信敬上;二曰精廉毋谤;三曰举事审当;四曰喜为善行;五曰恭敬多让。吏有五失……一曰不察所亲,不察所亲则怨数至;二曰不知所使,不知所使则以权衡求利;三曰兴事不当,兴事不当则民异指;四曰善言惰行,则士毋可比;五曰非上,身及于死。秦由百姓而至丞相,被严密有序地织进组织网络之中。而这种种细密的规定条文,即使以今天现实社会的组织方式来观察,也不能不感叹其复杂与缜密。 后世研究,多以静态名目来观察秦吏结构,回到春秋战国的争战现实,秦国的这套系统,战争之际,其所发挥的作用,《商君书·画策》的叙述十分精当:民之见战也,如饿狼之见肉……强国之民,父遗其子,兄遗其弟,妻遗其夫,皆曰:“不得(敌首),无返!” 如此现实,得天下断非偶然。灭了六国,秦始皇到了要实现他先祖梦想时刻。 《史记·秦始皇本纪》载: 秦初并天下,令丞相、御史曰:“寡人以眇眇之身,兴兵诛暴乱,赖宗庙之灵,六王咸伏其辜,天下大定。今名号不更,无以称成功、传后世。其议帝号。”丞相绾、御史大夫劫、廷尉斯等皆曰:“臣等谨与博士议曰:‘古有天皇,有地皇,有泰皇,泰皇最贵。’臣等昧死上尊号,王为‘泰皇’,命为‘制’,令为‘诏’,天子自称曰‘朕’。”王曰:“去‘泰’,著‘皇’,采上古‘帝’位号,号曰‘皇帝’。” 秦始皇为什么去“泰皇”而选“皇帝”,林剑鸣先生的解释是,“有一种意见认为,秦始皇否定‘泰皇’称号,乃是由于孟子有‘民为贵,君为轻’的言论。(秦始皇)知道了博士会议所决议的‘泰皇最贵’条文隐射‘民为贵’的哲言,所以特斥不准。这种解释同加强君权的解释是一致的。不过,说博士隐射‘民为贵’的哲言,未免有点牵强,从当时博士在朝廷上所居的地位来看,他们恐不会有这种胆量”。林剑鸣认同的是日本秦汉史学者好并隆司的说法——“秦国居于西方以游牧为主,这种经济形态是产生君权神授观念的土壤”。 “振六世之余烈”的秦始皇,总成其先辈所开始的地方(郡县)与中央(朝廷)结构,并在其上建立了国家元首(皇帝),一统天下的国家制度,终于完成。为秦始皇寻仙药未果,并导致“坑儒”事件发生的侯生与卢生,议论秦始皇及其制度关键,为后人留下了对秦国家方式最为经典的观察:“天下之事无小大,皆决于上。”之所以能“皆决于上”,那套地方/中央/元首制度,至今仍值得细察——2000多年后,放开眼界与视界,从另一个方向来观察秦与秦制,美国汉学家顾立雅(H.G.Creel)的评论是,“还是早在基督教时代开始之时,中华帝国就已经显示了诸多与20世纪的超级国家的类似之处了”,“在由中央集权的官僚政府加以管理之上,中国远远超过了罗马帝国,并且超过了近代以前所有可比的国家”。因此价值,谭嗣同感叹,“两千年之政秦政也”。 与“两千年秦政”并行的事实是,中国文人思考的核心命题之一:为什么是秦与秦始皇?梁启超视野相对开阔地投向了那个被命名为春秋战国的时代,“天下之趋统一,势也。不统于秦,亦统于他国。而统一之愈分争,则明甚也。天将假手于秦以开汉以后之局,夫谁能御之。而秦与他国,又何择焉。……秦并六国,实古代千余年大势所趋,至是而始成熟”。 大势之下,秦之微观呢?或者从思想史的角度观察,另有新见。在那个被称为“百家争鸣”的时代,更近距离的记录来自《吕氏春秋》:“老聃贵柔,孔子贵仁,墨翟贵廉,关尹贵清,列子贵虚,陈骈贵齐,阳生贵已,孙膑贵势,王廖贵先,良贵后。”这之中,没有任何思想家产生于秦国,其结果,历史学家记录的是由魏入秦的商鞅。《秦史稿》描述:“商鞅到秦国后,第一次见孝公时,向孝公说以‘帝道’。这是属于道家学派的一种政治学说。秦孝公对这一套不感兴趣,商鞅边讲,孝公边打瞌睡。第二次,商鞅向孝公说以‘王道’。这是儒家学说。孝公仍不愿意听。商鞅第三次求见孝公,说以‘霸道’,这是法家的学说。这一回孝公听后对商鞅重视起来。”在“礼崩乐坏”的年代,诸子百家种种思考社会秩序重建的学说,在秦国,法家胜出了。 商鞅的那套思路既极端也简单,“分定而无制,不可,故立禁。禁立而莫之司,不可,故立官。官设而莫之一,不可,故立君”,君主实行专制,“以赏禁,以刑劝,求过不求善,藉刑以去刑”。秦国的地理环境与成长背景,加之商鞅与秦孝公的结合,放在春秋战国的那个时代,阎步克的观察颇为生动,“周政‘礼’传统的兴衰演变,本是个颇具连续性的过程;但是秦帝国因其特殊历史经历和社会性格,它的政治发展对此进程多少有点‘插入’的意味”。所以,周之九鼎于秦仅止于权力象征而已。与周王室仅凭九鼎宝器而存续数百年迥然有别,处戎狄之间的秦人“尚武、剽悍”,研究者普遍的观察是,“秦国专制君权较早就发展出了相当之高的政治控制和社会动员能力”,“这为其政治体制的专制官僚制化,提供了优于六国的得天独厚的基础”——这是秦无视“礼制”而取“吏道”的社会条件。由于商鞅的到来及其变法,“(秦国)转而呈现出后来居上的强劲势头”。之后,《战国策·秦策五》一段记录十分精彩: 司空马说赵王曰:“……请为大王设秦、赵之战,而亲观其孰胜。赵孰与秦大?”曰:“不如。”“民孰与之众?”曰:“不如。”“金钱粟孰与之富?”曰:“不如。”“国孰与之治?”曰:“不如。”“相孰与之贤?”曰:“不如。”“将孰与之武?”曰:“不如。”“律令孰与之明?”曰:“不如。”司空马曰:“然则大王之国,百举而无及秦者,大王之国亡。” 所以,后人看这段历史,或许秦之胜出,势在必然。两千年而秦政,似乎也无意外。 同样,将那套地方/中央/元首依次织成的专制官僚体制,放在当时小农经济的背景之下,效率是其长,但其短,阎步克论述道,“小农经济的天然脆弱性,却使这个庞大的专制官僚机器必须在一个难以掌握的平衡点上运转,既要保证资源的敛取,又不能使剥削超过限度,否则千万小农的破产终将造成严重动乱。然后这一体制的结构,却使之难以由自身来矫正政策的偏差。文吏固然训练有素,他们却只具备执行功能,由严刑暴敛引起的动乱反馈至中央,新的指令仍是严刑暴敛,并在无异议的情况之下被再次贯彻……”看似悖论,两千年而秦政,而秦却仅二代——这是背景。 徐复观先生在他的《两汉思想史》里提供的结论是:“法家政治,是以臣民为人君的工具,以富强为人君的唯一目标,而以刑罚为达到上述两点的唯一手段的政治。这是经过长期精密构造出来的古典的极权政治。任何极权政治的初期,都有很高的行政效率;但违反人道精神,不能做立国的长治久安之计。秦所以能吞并六国,但又二世而亡,皆可于此求得解答。” 秦国的崛起、兴盛与二世而亡,太过戏剧性。继之而起的汉帝国,虽“汉承秦制”,但阎步克的观察是,“关怀治道的人们,特别是儒生,一般是将秦作为一个反面样板来加以评论,这种态度,又推动着帝国体制与‘秦政’颇为不同的方向演化”。在这样不断的损益过程中,秦政,两千年过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