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 土地增值税 成本 土地增值税,开发商面临的成本压力



文/董琳琳

    从2007年2月1日起,全国各地区对房地产企业土地增值税项目进行全面清算。业内人士表示,这一政策将进一步缩小房地产企业盈利空间,但对于房价不会有直接影响。国家税务总局网站发布最新的《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从2007年2月起正式向房地产开发企业征收30%-60%不等的土地增值税。这意味着从1993年就出台的土地增值税这一税种将开始实行严格征收。

  “通知”表示,土地增值税将以房地产开发项目为单位进行清算。包括房地产开发项目全部竣工、完成销售;整体转让未竣工决算房地产开发项目的;直接转让土地使用权等三种情况下,房产项目应该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而土地增值税税率采用四级超率累进税率。其中,最低税率为30%,最高税率为60%。

  最近一年多以来,全国开始陆续恢复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大部分地区以预征形式进行征收,要求房地产企业按照预(销)售商品房收入1%-2%的比例进行预征,而部分地区则尚未开始预征。至今为止,土地增值税的结算一直没有真正落实。

  供求关系,影响房价的决定性因素

  业内分析人士表示,此次税收清算对于各家房地产开发商的影响不尽相同。与过去政策最大的区别在于:土地增值税清算条件发生了本质变化。过去,土地增值税结算一般以开发项目公司注销税务登记作为结算节点,“也就是说,只要项目公司不注销,公司就可以长期不进行土地增值税的结算。”而目前,只要单期项目就可以成为结算单位,显示政府要求执行增值税征收的态度非常明确。如果完全按照规定的累进税率计算,对原先有大量土地储备公司的利润水平有较大的负面影响。由于这些公司此前拿地普遍价格低廉,这使得公司未来将会为此付出非常高昂的增值税。但是,这一政策影响将不会直接体现到房价上。中国指数研究院华东分院副院长陈晟表示,对于长期经营房地产业务的企业而言,这部分成本的增加在可以承受的范围之内;而供求关系依然是影响房价的决定性因素,未来房价走势还要从后期的供求情况来看。

 上海 土地增值税 成本 土地增值税,开发商面临的成本压力
  开发商遭遇成本压力

  在土地大幅度升值的情况下,土地增值税的清算无疑会给大量开发商带来成本压力。在房价有所抬头的背景下重新落实这一税种,实际是宏观调控的延续和细化。由于土地增值税针对的是开发商的利润部分,所以土地储备越多、开发周期越长、产品附加值越大的开发商,受新规影响越大。那么,对房价影响究竟有多大?该措施对房价有何影响?业内有两种不同声音,有人认为,短期房价会涨;也有人认为,对房价影响不大。有专业人士指出,近年房价上升较快,供求矛盾突出,不能排除部分开发商将这部分税负转嫁到购房者身上。新规此时出台无益于平抑房价,房价在短期内说不定还会涨,因为按照目前的市场情况,住宅供需缺口依然很大,在存在普遍供不应求的背景下出台土地增值税政策,开发商方面有足够的能力利用需求做文章,把因政府征收土地增值税而提高的成本转移到购房者身上。而开发商在分级累进的税率影响下,还会出现追求同级别税率下的最高利润,这也将促成房价上涨。

  不过,也有人不同意这种说法,认为这部分税负并不会影响房价。虽然开发商的成本或多或少地增加,但开发商极少采用成本定价法,几乎无一例外地采用市场定价法,因此这部分成本并不会转嫁到房价上。而且房价是否受影响,主要取决于供求关系。开发商遭遇成本压力在土地大幅度升值的市场情况下,土地增值税的清算无疑会给大量开发商带来成本压力。万科地产的有关人士坦言,一旦正式开始执行土地增值税清算办法,一些房地产开发公司可能遭遇较大的税负压力。从2004年起,万科即开始为土地增值税的清算提留准备金,2004-2006年,万科提留的准备金从4000万提高到9000万,再提高到3亿。但是,也有开发商称如果开发商的预缴金额大于实际应纳税额,则需要退税。“近三年来,开发商拿地成本已经很高,如果计入扣除金额,增值率其实不高。”一位开发商称。业内人士认为,“通知”可能代表了政府从严调控房地产的态度,可视作房地产进入新一轮宏观调控前夜的一个强烈信号。短期来看,对步入调控前的房地产板块保持谨慎乐观,但依然有理由持续看好房地产行业的长远前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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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及有关规定,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的建筑物及附着物(即转让房地产)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应当缴纳土地增值税。具体税率为四级超率累进税率:即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的,税率为30%;增值额占扣除金额50%至100%,税率40%;增值额占比100%至200%,税率50%;增值额占比200%以上,税率为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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