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地方以政策的制订权、创新权和决策权,这是比直接给钱、给政策更重要的实惠
作者:贺军
今年6月,国家发改委批准重庆和成都成为“城乡统筹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国内有关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以下简称“试验区”)的讨论在大众媒体间形成高潮。 其实,“试验区”并不是今年才有的新生事物,早在2005年6月,国务院就首次批准上海浦东新区为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2006年,国务院再度批准天津滨海新区成为“试验区”。此次批准成渝两市为“城乡统筹试验区”,已经是第三批了。社会上对“试验区”的慢热,与对“试验区”意义的理解有关。在笔者看来,要理解中央设立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的意图,首先要了解中国改革与发展的新形势、新背景。中国的经济改革与市场开放已经进行了将近30年,在改革的顺序上,基本上走的是“先易后难”、“先经济,再政治”的路子。能改的、好改的,都已经有了很深刻的改革。但与此同时,在经济社会及政治领域也积累了很多体制矛盾,产生了很多新问题。 下一步如何来改革?国内外很多看法,都寄望于政治体制改革,希望以此来拉动中国经济社会的新发展。政治体制改革的确是未来中国改革的一个关键,但也是一个难点。要系统地推动政治体制改革,还需要相当长的时间以及更加成熟的经济社会环境。现实地来看,中国经济社会的发展需要在局部有所突破,寻求解决深层次矛盾和发展问题的创新性办法。 面对新形势下的各种经济、社会和环境问题,难以在体制不变的情况下,从上到下来推进深化改革。设立“试验区”则是反其道而行,对一些难以推进的改革,让部分地方在改革难点领域中进行具体的改革设计与突破,来摸索和积累新的改革经验。在某种程度上,这也是一种“试错”。 理解“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的关键,一是改革,二是综合配套,前者强调的是改革与突破,鼓励先行先试;后者强调的是在经济快速发展的同时,社会发展也要跟上,要从经济发展、社会发展、城乡关系、土地开发和环境保护等多个领域推进改革,形成相互配套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从中央对已有的试验区改革的要求来看,改革内容涉及很广,包括了政府职能改革、金融体制改革、土地制度改革等多个重大方面。这些改革领域都有相当的“含金量”,如外汇管理体制改革、人民币自由兑换改革试点、农村土地流转与收益分配改革、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新的对外开放等,这些改革都是当前的“敏感点”,如果一开始就在全国推行,会有很大的困难,甚至可能在短期内产生很大的负面作用。因此,中央愿意向地方让渡改革权力,让地方去积极试验取得突破。 之所以采取新的方式来探索改革,是因为靠体制内的优惠政策来推动社会前进已后继乏力,这就势必需要走到了体制创新这一环。国内建立“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最重要的目标是要为全国的体制改革,包括经济体制、政治体制、社会管理体制、文化体制和其他各方面的改革,提供新经验和思路,创造新体制、新机制、新模式和新优势。 由于地方政府直接面对迅速变化的社会环境,因而地方政府对原体制新环境的不适应也就更为强烈,在中央政府看来,选择某个有条件的地方进行综合改革试验就不失为一个可行办法。在我们看来,如下方面可能成为中央选择试验区时的重要参考因素:一是中国改革需要突破和攻关的地方,那些前沿性的改革(如金融深化改革),将成为中央进行试验的重点;二是城乡共同发展,让城市反哺农村发展,在城乡发展上首先实现和谐发展;三是区域经济发展的停滞区、难点区。 提到“试验区”,很多人自然而然拿它与过去的经济特区相比,希望或认为中央会给钱、给政策。然而,这是对“试验区”的误读。“试验区”并不是由国家直接给真金白银,如国家发改委对浦东新区的进一步改革实行“三不政策”—不给钱、不给项目、不给优惠政策。与经济特区不同的是,中央并未给予试验区更多具体的优惠政策,而是赋予其“先试先行权”。这里的核心是,中央向地方让渡了部分改革的权力。事实上,中央向地方让渡改革权力,这就是给了政策的制订权、创新权和决策权,这是比直接给钱、给政策更重要的实惠。这也是未来中国各地推进改革,可能面临的大方向。 (安邦集团高级分析师贺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