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付涛
将23.43亿元不良资产打包做成信托产品,江苏做法的实质是地方政府隐性发债
1月24日,江苏省内的十家城市商业银行被整合在一起,成为当日挂牌的江苏银行的分行。
这十家城商行遍布苏南苏北,良莠不齐,分别位于无锡、苏州、南通、常州、淮安、徐州、扬州、镇江、盐城、连云港。 在内地银行概念备受追捧的今天,昔日并不起眼的城商行们有了更多的想象空间。江苏银监局副局长李鲁宁告诉《财经》记者,组建江苏银行,一方面是由于城商行受到规模和经营区域的限制,无法解决自身诸多问题,逐渐认识到合并重组的必要;另一方面,作为经济大省,江苏长期以来希望有一家省级商业银行来支持省内建设。 2005年7月,江苏银监局向中国银监会提出江苏省内城商行合并重组框架性方案;12月,银监会原则同意。2006年2月,十家城市商业银行分别召开董事会,审议并通过了《江苏省城市商业银行合并重组方案》和《江苏省城市商业银行合并重组协议》,并获各自股东大会通过。 江苏银行成为继徽商银行后,又一个以省级行政区为单位进行城市商业银行合并重组的案例。不过,在业内专家看来,这种行政性的重组看似走捷径,其效果如何殊难预料。历史经验证明,非经市场化并购组合而成的种种金融重组实验,都付出了很大代价。 “各个分行会在相当长时间内相当于半个法人,内部整合、地方政府的干预,都是可以想见的。”一位分析人士称。 整合的隐忧,在目前的人事架构上即有端倪。除董事长、行长由原中国银行上海分行行长黄志伟担任,江苏银行其他高管仍多是各个城商行原高管;原无锡市城市商业银行董事长胡长征、原苏州市城市商业银行董事长顾心铭分别出任董事兼副行长,原南通市城商行董事长刘昌继担任监事长。 信托杠杆 在重组中,江苏省对不良资产的处置颇具“金融创新”色彩。 与徽商银行不同的是,江苏省参与重组的十家城商行中,没有一家像合肥城商行那样的可依托机构。此前徽商银行由“6+7”(六家城商行与七家城市信用社合并)重组而来,其中原六家城商行中,除合肥市商业银行规模较大,其他行资产规模都在40亿至60亿元间,七家城市信用社的资质水平也较接近。 相比之下,江苏的十家城商行资质要参差得多,苏南的城商行股东担心“为苏北城商行背包袱”。理想的“龙头行”——南京市商业银行(现改名为南京银行)因筹划上市及引入巴黎银行作为战略投资者,从重组框架中独立出来。如果以苏州、南通或无锡某一家城商行为依托,不但难以服众,也可能失去省政府的全力支持。于是,新设合并的方式浮出水面。 重组最大的问题在于盐城等六家城市商业银行的不良资产如何弥补。经清产核资和资产评估,这六家城市商业银行共需弥补预期资产损失准备缺口25.43亿元。在江苏省政府的协调下,这笔坏账由江苏省政府、相关市政府和新成立的江苏银行共同承担。 具体而言,除了2006年12月初首批到位的2亿元江苏省财政资金,其余23.43亿元不良资产打包转让给江苏国际信托投资公司(下称江苏国投),由江苏国投发行专项的五年期信托产品,并由江苏省农村信用联社以原额承购。 这23.43亿元信托计划中,8亿元由江苏省财政分年度支付,其余15.43亿元由江苏省政府支持通过剥离资产清收等途径回购解决,信托产品的利息由盐城等五家净资产为负数的城市商业银行所在地市级财政负责。2006年12月7日,江苏国投23.43亿元资产转让价款,分别划拨给了盐城等六家需弥补预期资产损失的城商行,令其财务报表粉饰一新。 在这个不良资产包中,最终15.43亿元的清收风险尚难逆料,据称最终将由江苏银行全资回购,而资金来源则非常复杂,包括实际回收的资产、江苏银行未来的部分收益,以及一些市级政府的财政补贴。 更重要的是,江苏省政府还向中国银监会出具了承诺函,确保省政府及有关市政府补亏资金筹措到位,并表示部分预期资产损失将由省政府支持江苏银行业务发展获得的收益偿还,这意味着这一信托产品的最终偿付风险由省政府来承担。 “江苏银行的这一信托计划实际上是一种变相的资产证券化。由于地方政府不能直接发行债券,江苏省的做法相当于将不良资产打包做成一个信托产品,定向发售给江苏省农信联社,江苏国投在其中的角色则类似于投资银行。”一位业内人士如是分析。 此项江苏省政府主导的信托计划的年预期收益率为4.2%,可根据市场利率变化,在一定幅度内浮动。 不过,在李鲁宁看来,即便不考虑省政府政策支持因素,江苏银行自身也具有核销上述不良贷款的能力。从模拟报表来看,在2006年底,江苏银行已经回购了2.6亿元不良资产,并实现利润7亿元,如果按照33%的所得税和5%的分红比例扣除,它完全可以再回购0.7亿元以上不良资产,这样通过五年时间依靠自身力量化解上述不良资产亦非不可能。 引资两步走坏账剥离之后,江苏银行的报表已殊为可观。 截至2006年12月末,参与合并重组的十家城市商业银行资产总额为1471.43亿元,在全国城市商业银行中仅次于上海银行和北京银行;其不良贷款余额20.76亿元,较年初减少14.46亿元;不良率2.44%,较年初下降2.29%;资本充足率约13%,比年初增加7.8个百分点。 在剥离坏账的同时,按照满足江苏银行开业三年内资本充足率达到8%以上的需要,江苏银行进行了增资扩股。参与重组的十家城商行原股东所持股份经清产核查后的折股出资金额为43.11亿元,折合43.11亿股。而按照最终确定为78.5亿元的注册资本,以每股1.2元的价格,需新募35.37亿股。 在引资问题上,江苏银行选择了两步走的途径。首次募股对象仅限于江苏省内企业。李鲁宁表示,“境外、省外投资者未被考虑的主要原因,是此次合并重组所涉及各城商行间的内部矛盾已不少,如此时再引入境外或省外投资者,很可能会增加矛盾。”不过,江苏银行的重组方案中明确,新银行正式成立后还将引进境外战略投资者。 募股结束后,江苏国投共持有新发行股份9.1亿股,占比11.6%,成为目前江苏银行第一大股东。第二大股东华泰证券持有6.37%,值得注意的是,这也是目前第一家参股银行的证券公司。 江苏银行股东中民营资本持股比例超过了30%。据了解,江苏省有关方面本希望江苏银行能像浙商银行一样吸收更多民营资本入股,亦曾接触三胞集团、雨润集团、苏宁电器等省内知名民营企业,但未果。 接近江苏银监局的人士称,这部分可归因于江苏省的民营企业“大的不强,强的不大”。知名大企业里,除了斯威特、太平洋建设等已深陷债务危机,其他大民企也对江苏银行的一条规定望而却步——新股东需承诺不在江苏银行获得授信,老股东则不得发生新增贷款。苏南好民企数量虽多,但规模普遍不是很大,如股权比例小则不能在董事会中取得席位,其积极性亦受影响。 在某种程度上,江苏省的做法与汇金公司对于国有银行的重组思路如出一辙。但由于地方政府不能像中央政府那样动用外汇储备,这一信托模式带来的融资效应已吸引了许多地方政府的目光。目前已有云南、山西、宁夏以及东北地区等城市商业银行相关监管部门表示,对江苏银行重组经验非常关注。对此,李鲁宁认为,“每个地方的城市商业银行有自己的特殊性,任何简单的拷贝都行不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