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你的谈话内容成为广告提示词,你会欣喜,还是愤怒
文/倪妮
Google现任CEO埃里克·施密特在最近发表的一次讲话中,将数字时代下人们的生活比喻为一本可随意翻开的书。的确,我们的一举一动似乎在层出不穷的高科技面前无所遁形。不过,对于有着敏锐商业触觉的人来说,这就意味着无限商机。比如,无论是Google通过检测Gmail收件箱还是亚马逊网站通过储存过去的购买记录,都能将定制广告传达给目标受众。 这种情形,消费者会如何感受呢? 很多人认为,如果顾客刚接近一家商店,就能收到优惠卷,他们不会介意是否被跟踪。布丁传媒(PuddingMedia)的创始人首席执行官阿里尔·梅斯勒斯(ArielMaislos)就是持此看法的人之一。 今年9月24日,这个位于加州的硅谷“新生”公布了一项网络电话服务。它类似于Skype的在线服务:用户将耳麦接到电脑上,拨号,便可随意畅谈。但与传统网络电话按通话时间收费不同,布丁传媒的服务完全免费。代价是——你将不得不承受着自己的谈话可能被“偷听”的心理压力,以及随之带来的出现在你电脑屏幕上与谈话内容相关的广告信息。 不过,梅斯勒斯却坚持说:“布丁传媒的平台将电信与广告结合,会使所有人受益。”他的看法正确吗? 多赢之路 凭借这位犹太人天赋的商业嗅觉,顾客们将进入到一个更酷的全新体验,这种感觉或许并不赖。 通话伴随着有趣、即时的信息以及与自己现实生活紧密结合的广告。例如,当谈到电影时,人们就会立即看到附近影院的放映时间、行车路线以及影片介绍;而当一个超级球迷向好友夸耀自己最喜爱的球队时,相关评论和该队比赛数据也会马上出现在其电脑屏幕上。最重要的是,所有这些,包括打电话,都是免费的。目前,布丁传媒正在尝试怎样使电话另一端的人也收到相关信息。 创立布丁的最初设想,源于梅斯勒斯观察到的一个日常细节:通常,人们打电话时并不专心,他们很可能无意识地涂鸦或上网冲浪。他对此兴奋之极,对合作伙伴说:“我们要利用这点”。 结果呢,情况好得出乎意料。在人们毫无防备的情况下,屏幕上的内容甚至会不知不觉地改变着通话的话题。这不禁使梅斯勒斯感到了一种影响谈话的能力。 而这或许正是吸引广告商之处。为了提供更精准的广告信息,布丁传媒在用户注册时会要求填写性别、年龄、本土语言以及邮编等信息,公司软件在“偷”听电话时,也会自动挑选出那些意义明确的词语。无疑,关键词的设置会为品牌营销带来诸多便利。 当然,这也预示着通讯提供商找到了一个新的利润点。实际上,一些VoIP提供商以前根本没有任何收益。目前,布丁传媒的广告主基于用户点击广告的频率付费。其实,通过语音识别软件挑选关键词,与Google电子邮件系统的做法本质上并没有太大区别。据该公司一名发言人说,其利率也与GoogleAdSense系统的单位点击成本价格类似。此外,布丁还在继续开拓着其他的盈利模式,比如根据广告印象或广告产生的电话次数付费。 就商业模式来说,布丁传媒的未来具有无限可能性。对于通讯提供商而言,它不仅适用于移动通讯、网络电话,甚至还试图将其技术卖给愿意为读者提供免费电话及与之相关内容的网络出版商及传媒公司。不妨想象一下,不久的将来,很有可能会出现一种专供与好友打电话时浏览的网站,其文章与广告都将是独一无二的。 现在,尽管这种服务仅出在现电脑上,但梅斯勒斯已经看到了其在手机上的潜力。如若实现,这将解决电视、广播、报纸等传统媒体在传播上的盲点,即可针对不同人的特点,直接将适合的讯息与广告传送到个人手机上。由于同时可以掌握到目标受众的位置,当地的商业活动也有实时传递的可能。毫无疑问,布丁将会由此掀起一场以个人化、区隔性、地区化、实时性为特征的行动营销风暴。 隐私尴尬 不过,布丁也需要面对一个道德性置疑:如何在获得用户信息与保护隐私之间进行权衡取舍。 Gmail和亚马逊网站都曾有过类似经历,但对以“语言检测”为生的布丁传媒来说,情况势必更为危急。 梅斯勒斯或许觉得这是杞人忧天,他和弟弟,同时也是布丁联合创始人的鲁本(Ruben)拥有多年以色列军队里的情报工作经验。而且,早在公司成立之初,就聘用了微软的前任首席隐私官理查德·珀塞尔(RichardPurcell)作为顾问。 布丁传媒表示,自己曾认真考虑过隐私问题。该公司所发送的广告只与当前通话有关,并不会涉及过去谈话,且也只有在通话时会出现。一旦广告产生后,公司就不会对其内容或关键词作任何记录及存储,相反,Google会将搜索记录保持18个月,布丁传媒有理由宣称:“在隐私问题上,我们做得比Google或Gmail要好得多。” 另外,布丁传媒电话服务的目标受众多为年轻人,梅斯勒斯说,这一群体与20年纪的人相比,不太注意维护自己的隐私。 但是,这些并不足以让布丁传媒逃脱“利用线上的人口统计及行为信息发布监视性广告”的指责。隐私论坛的发起者劳伦·韦恩斯坦(LaurenWeinstein)认为,多数人对于谈话比文字敏感,而关系到隐私问题时,语言也更具侵犯性。即使保证谈话中的信息仅按表面意思使用,许多人在意识到自己说的话被检测时,还是会感到不舒服。“无论何种形式的语言检测,总是不可避免地在感情上会与‘偷听’一词联系起来。如果商家试图在这个敏感的领域完全通过监视性广告的形式,那么它也面临着远离顾客及公众的危险。当然,也许还会牵扯到法律纠纷。”他说。美国联邦法律规定,电话公司未经本人同意不得出售其通话记录,有线电视运营商也不准泄漏其收视习惯。但对于宽带供应商向广告主提供个人访问网站记录这点,却并没有明令禁止。总之,布丁传媒涉足的领域过于新鲜,法律尚未及时跟上。 这对立法者提出了尽快填补空白的紧迫要求:完善现行法律,保证公司无论使用何种科技提供通讯或网络服务,都将在得到允许之后才能公布其私人信息。如同Google的出现促使政府调查员与处理离婚官司的律师这样的职业变得颇为抢手一样,在社会领域,布丁传媒带来的最实惠的利益是让立法人员有了新的研究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