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电视国标评审工作遭遇难产,不是因为中国没有好的技术,而是在中国的现行体制下,新技术赖以应用和普及的市场往往被行政权力所分割。手机电视国家标准的难产说明,这一“国标”受阻于“行标”的乱象,其症结在于公共权力部门化、公共利益部门化。
文/卫强国
2007年年底,有关手机电视国标评审的报道频现媒体,并成为各大互联网论坛的讨论热点。据媒体报道,拖了近一年的手机电视国家标准测试和评审,本应于2007年11月14日由国务院授权的国标委组织技术测评,让国内各家企业“是骡子是马拉出来遛遛”。 但出人意料的是,只有北京新岸线、清华大学、中国标准化协会和尚视互动4家企业参与,而代表广电标准的泰美世纪公司却没有参加。与此同时,原本担任评委机构之一的国家广电总局广播科学研究院也拒绝参加,相关工作不得不暂时搁浅。 有消息称,在致国标委的复函中,广电总局曾明确表示,如果国标委支持CMMB由行业标准升格为国标,就参与评选,否则不参与,负责国标申请的广电总局科技司拒绝发表评论。在退出遴选的同时,广电CMMB方案却在加紧产业化,从2006年10月率先成为行业标准后,CMMB的试验网就开始在6大奥运城市铺设,目前已基本成型。 2007年11月20日,CMMB标准体系之一的《移动多媒体广播第4部分:紧急广播》标准开始实施,与此同时,所有的省会城市都已开始铺设CMMB的试验网,广电方面显然已经对国标不感兴趣,希望以产业化让CMMB成为事实上的标准。 对于目前的僵局,手机电视国标遴选专家组组长邬贺铨表示,离开广电的支持,手机电视国标将无法出台,希望广电CMMB能重新参与到国标的遴选中来。业内人士表示,广电CMMB当然也希望成为国家标准,这次退出不过是暂时的行为,是为了掌握国标制定的主导权,并改变在专家组中处于劣势的地位,是典型的“以退为进”策略。 这就让人费解,有关部门郑重其事地组织的“国家大考”,怎么就因一家公司的不参加而搁浅了呢? “国标”相当于一个国家的技术法律,是经济健康有序发展的重要规则和保障。国家通过公开遴选、公正评估、公平测试等法定程序来确定相关行业的技术标准,无可非议。美国、日本、欧洲制定高清晰度电视标准的程序莫不如此。但一年多来,中国手机电视国标评审一波三折,一拖再拖,令每一个热切希望中国高技术产业真正凭借自主技术进入国际主流产业的国人焦急和不解。 据媒体报道,在参加国标遴选的方案中,泰美世纪公司要求国标委将其CMMB方案内定为国标,否则将不参加国标委组织的测试。而这个CMMB,却是去年广电部门自行确定的行标。而从目前情况看,该行标不但没有形成令人信服的技术共识,而且还可能陷入国外专利的陷阱。 政府在重大产业发展问题上走向决策科学化、法治化,这是不可逆转的大方向。关于产业标准之争,主管部门应该以全局利益为出发点,任何带有保护主义色彩的技术,都是缺乏市场竞争力的。唯有以开放的眼界和胸襟,才能使自己在某领域发挥应有的优势和特长。 手机电视国标评审应是一件非常严肃的事情,它关系到国家的公正形象和对自主创新的有效激励,因此必须按照“三公”原则对所有参评方进行科学的遴选和测试。可是,作为“裁判”之一的广电部门却要求用所属企业开发的技术先为行标,再为国标。人们不禁发问,这种未经考试就保送“状元”的做法公平吗?符合科学发展观吗?而国家的政策显示,国家非常重视自主知识产权的培育和发展,并把自主创新放到了经济建设的第一条。此次手机电视国标评审的意义不仅仅限于该行业本身,国标的制定过程也是创新立国、科学决策、民主决策的最好体现。这项惠及我国经济发展和国家形象的重大自主知识产权项目,却因国家某些部门的利益和某些部门的不作为而一拖再拖,实在不应该。 目前,手机电视国标评审工作遭遇难产,不是因为中国没有好的技术,而是在中国的现行体制下,新技术赖以应用和普及的市场往往被行政权力所分割。正如一些专家所说,手机电视国家标准的难产说明,这一“国标”受阻于“行标”的乱象,其症结在于公共权力部门化、公共利益部门化。同时表明,国家利益正遭到部门利益的严重侵蚀。 希望相关部门以国家利益为重,尽快对各参评方的方案进行公开、公平、公正、科学和严格的遴选,进而出台中国手机电视国家标准,抓住机会做大做强中国的高技术产业,并用中国人自己的技术在奥运期间向中国用户以及世界各地来华人士提供手机电视服务。 衷心希望以这次“国家大考”为新开端,建立起中国技术标准制定的法治程序! 卫强国,行业评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