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印花税调整 质疑印花税存在及调整的合法性
文/时寒冰 通过对股票交易印花税税率的调整来调控股市,是中国资本(行情,资讯,评论)市场独具特色的一景。然而,这种做法可能存在法律障碍。
税收有几个法定原则:其一,税种及税收要素均须经法定程序以法律形式予以确定。其二,未经法定程序,未以法律形式,不得对法定之税种及税收要素作出任何变更。其三,征税主体及纳税主体均须依法定程序行事。 那么,印花税存在的法律基础是否存在? 现行的许多税收教科书这样对印花税进行定义:它是对经济活动和经济交往中签立、领受凭证征收的一种税。它是一种凭证税,具有征收面广、税负轻、由纳税人自行购买并粘贴印花税票完成纳税义务等特点。在这个定义里有两点很重要:第一,印花税是凭证税;第二,是用来粘贴的。 我国相关法律、法规沿用了这一定义。《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暂行条例》)第五条规定:“印花税实行由纳税人根据规定自行计算应纳税额,购买并一次贴足印花税票的缴纳办法。”第六条规定:“印花税票应当粘贴在应纳税凭证上,并由纳税人在每枚税票的骑缝处盖戳注明或者画销。”显然,印花税是用来“粘贴”的。现在的股票交易已经实现了电子化(无纸化),投资者在交易时把印花税粘贴在何处?虚拟世界中没有粘贴印花税的地方。 在《暂行条例》的后面,附了一个《印花税税目税率表》,其中包括:购销合同;加工承揽合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财产租赁合同;货物运输合同;仓储保管合同;借款合同;财产保险合同;技术合同;财产权转移书据;营业账簿;权利、许可证照等,共计13项。都涉及合同、证照,都符合“贴”印花税这一前提条件,其中并没有股票交易印花税。 虽然,《暂行条例》也为财政部留了一个自我发挥的空间:“经财政部确定征税的其他凭证”为“应纳税凭证”。问题是,落脚点仍在于“凭证”上面,以便粘贴。股票交易印花税在实行电子化交易以后,实际上已经不在印花税征收范围之内。说得再直接点,目前的股票交易印花税已缺乏足够的合法性。 而且,《暂行条例》中所规定的印花税率,仅从比例上来看,基本在万分之三至万分之五之间,最低是万分之零点五,最高是千分之一(是法律意义上的上限)。除此,还有“按件贴花五元”、“税额不足一元的按一元贴花”的规定。 显然,股票交易印花税即使具有合法性,税率也不能超过《暂行条例》中规定的“千分之一”上限。我国股票交易印花税从1990年开征,按照千分之六的标准征收,高出《暂行条例》中规定的最高标准6倍。期间,股票交易印花税率多次修改,但大部分时间都高于千分之一的标准(比如,1997年5月12日,把证券交易印花税率提高到千分之五),但始终未受到公众的关注。 许多人把西方国家对股票交易征收的交易税等同于我国的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这其实是一种误读,这是两种不同的税种。有关部门或许是出于理亏,将对股票交易征收的印花税与西方国家的交易税合起来起名字,叫“股票交易印花税”,这种变通并不能解决根本问题——税收必须建立在法律基础之上。而且,即使把我们的印花税等同于交易税,这一税率在全球依然是名列前茅的。 即使承认股票交易印花税的合法性,其随意突破“千分之一”的上限也是非常不妥的。因此,有关部门今后不应再随意调高印花税税率,而只能调低或者取消。 时寒冰《上海证券报》评论主编
更多阅读
砭石的颜色及辨别的方法 砭石的辨别
砭石的颜色及辨别的方法——简介 真正的砭石是什么颜色的呢?其实,砭石并没有颜色之分。在众多的砭石产品中,以泗滨浮石为原材料制成的砭石无疑是医疗效果最好的,这是由泗滨浮石的物理特性决定的。虽然砭石没有颜色之分,但泗滨浮石确是可
转载 常见海鲜及鱼类的中英文名称 常见鱼类名称及图片
原文地址:常见海鲜及鱼类的中英文名称作者:女孩拽拽耗费心血辛苦整理而成。请尊重他人劳动成果,如有转载,请注明出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abalone;awabi;loco;muttonfish;paua鲍鱼sca
紫薇圣人是否存在及可能存在的方向 中央对紫薇圣人态度
紫薇圣人是否存在及可能存在的方向作者:郑雪昭【穴外人按语】此文分析比较清晰,主导思路合理,值得读者和自封圣人、以及当政者认真思考。 第一个问题,圣人是否存在? 首先存在圣人才能找到圣人,如果不存在,则肯定找不到。所以必须
调整的预期时间和空间 高送转预期炒作时间
调整的预期时间和空间点击进入:4月16日(周三)盘中同步实战分析4月10日(上周四),我在博客直播加黑、加粗提示了3个背离高点,因为高点出现的位置临近收盘,所以当天并未出现惊天地泣鬼神的杀跌,当天不少博友把我责备的够呛,呵呵,不过事实证明风
关于近期上海综保取消、镇保调整的有关提示 涟水近期干部调整公示
关于上海近期综保取消、镇保调整的友情提示背景:2011年7月1日《社会保险法》正式实施,国家和地方均在起草相关配套政策。人社部在2010年11月的〔2010〕79号文中明确:“要对照《社会保险法》规定,抓紧清理现行社会保险方面的法规、规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