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先安排灾区企业IPO和再融资 30日发布的《国务院关于支持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政策措施的意见》明确提出,发挥资本、保险市场功能支持灾后恢复重建,支持受灾地区企业通过股票市场融资。 《意见》从中央财政建立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基金、财政支出政策、税收政策、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政策、金融政策、产业扶持政策、土地和矿产资源政策、就业援助和社会保险政策、粮食政策等九个方面,新制定或扩大了原有政策执行范围。 证监会八方面推进并购重组审核 证监会上市部负责人2日表示,将以提高工作透明度、改善服务界面、提高审核效率、加大市场约束机制建设为核心,重点从八个方面进一步推进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业务制度建设。推行“三公开”,全程“阳光作业”,改善服务界面;健全“三审制”,实行三审分离、各司其职,构建有效的并购重组监管内部制衡机制;落实重组委工作三原则,提高重组委的公信力。

国资委:境内及H股股权激励收益不得超薪酬40% 国务院国资委日前公布的《关于规范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征求意见稿)指出,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在实施股权激励时,需建立完善的业绩考核体系和考核办法;合理控制股权激励收益水平,实行股权激励收益与业绩指标增长挂钩浮动。其中,境内上市公司及境外H股公司激励对象股权激励收益原则上不得超过行权时薪酬总水平(含预期的期权或股权收益)的40%;境外红筹公司原则上不得超过50%。 航空燃油附加费上调最高达50% 继国家发改委6月19日宣布上调国内航空煤油出厂价格后,燃油附加费也终于相应上调。30日,国家发改委和民航局联合下发文件,宣布自2008年7月1日起(出票日期),800公里以下航线每位旅客由60元提高到80元,800公里(含)以上航线每位旅客由100元提高到150元。对于此次上调,分析师和航空公司方面都表示能够部分缓解航空公司面临的航油成本上涨压力,但由于航空运输市场景气度下降,提高燃油附加费的征收可能会导致客流进一步减少,从而抵消部分燃油费收入。 外管局等三部委颁新规联手阻击热钱 外管局官网7月4日发布消息,为加强跨境资金流动监管,完善出口与收结汇的真实性及一致性审核,外管局、商务部、海关总署日前联合颁布实施《出口收结汇联网核查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决定从2008年7月14日起对出口收结汇实行联网核查管理。 实施出口收结汇联网核查,是通过将企业出口收结汇情况与其海关货物出口情况加以核对,有效甄别货物贸易项下资金流入的实际贸易背景,以保证出口及其收结汇的真实性和一致性。《办法》规定,企业出口收汇(含预收货款)应先进入企业的出口收汇待核查账户。企业在通过待核查账户办理资金结汇或划出手续时,银行应登录出口收结汇联网核查系统,在具体贸易类别相对应的可收汇额范围内进行收汇核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