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以来,大红鹰通过出售或外包旗下包装、旅游、保险和酒店资产,同时增资收购并扩大旗下典当资产,将自己打造成两市第一家典当类公司
作者:本刊记者 陈臣/文
2007年8月13日,大红鹰(600830)发布公告称,计划向浙江香溢控股有限公司与中天发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各发行股票4500万股,总计募资62640万元。按照其公布的募资方案,这些资金将主要用于投资典当、租赁和担保等类金融融资和融资服务业务。 转身典当业 大红鹰的前身是宁波城隍庙实业有限公司,2002年5月23日更名为大红鹰。1998年12月,中国烟草总公司浙江省公司受让宁波市郡庙企业总公司所持大红鹰(时称“甬城隍庙”)法人股,成为公司第一大股东,现持股比例为17.90%,宁波大红鹰集团持股2.5%,为公司第四大股东。 大红鹰依然拥有宁波城隍庙商城和若干商铺。一直以来,商品销售业务收入始终占公司业务收入80%以上。由于零售业竞争十分激烈,毛利率水平维持在5%以下。 2004年4月,大红鹰通过旗下子公司浙江香溢金联有限公司收购了元泰典当近80%股权,开始涉足典当业。当年,大红鹰的典当业务便实现收入2439万元,成为其新的利润增长点。进入2007年以来,大红鹰先后出售了其旗下的浙江爱迪尔包装公司、宁波国际旅行社、香溢保险经济有限公司的股权,并将香溢大酒店委托经营管理,逐渐剥离非主营业务而转型为典当等类金融业务。目前,大红鹰旗下控股的典当行包括元泰典当和德旗典当两家。 在经过三年发展,大红鹰的典当业务已相当成熟。一方面,典当业务的利润年增长速度均在50%以上,另一方面,典当业务利润占公司当期利润的比例也在50%以上,而同期其收入却只占大红鹰总收入的不到10%。 此次定向增发完成后,大红鹰还将拥有宁波典当和恒毅典当的控制权。这四家典当行分别位于浙江杭州和宁波。浙江省中小企业占比达到99%。2004年和2005年,浙江省中小企业贷款仅占总贷款的18%和17%。根据中央财经大学课题组的实地调查,浙江省民间借贷约为1500亿元,民间融资等其他融资渠道与银行信贷之比可能超过1:2。 中小企业存在融资缺口为浙江的典当业发展提供了巨大发展空间;而同时浙江当地的典当业也确实发展快速。据统计,2004年全国典当总额超过500亿元,浙江省的典当额(不含宁波市)为76.97亿元;2005年,全国典当总额增至685.7亿元,而浙江典当额为101亿元;2006年,这两项数据分别达到960亿元与152亿元。可见,浙江省典当总额的年增长率达到50%以上,其占全国市场约15%份额。 在此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预案中,大红鹰还特别提到:浙江省中小企业信用基础较好,为典当行提供了良好的金融环境。一个例证是,2006年上半年,工商银行浙江省分行的不良贷款率仅为1.6%,比上年的1.91%进一步降低,并且连续多年位居全国第一,其他银行也有类似情况。2006年,浙江省典当行赎回率高达99.6%,绝当率仅为0.4%。 定向增发为牌照 据《证券市场周刊》了解,在浙江当地,典当业务非常普及,浙江全省有超过200家典当行,即使很多小镇中也有典当机构存在。“当地典当业务和典当文化普及较高,大者如为一家中小企业进行短期融资,小者如当地群众玩麻将缺钱便当手机应急。”浙江商会一位人士称。 一般来说,高速增长的行业总会吸引众多参与者,但是若想加入典当大军却并非易事。本刊了解到,政府已对典当行业实施总量控制,一定程度上将会避免了典当业出现过度竞争。 我国对新增典当行实行地方推荐与商务部集中审批相结合的政策。无论新设立典当行,还是典当行开设分支机构,都首先需经省经贸委(部分地区为省贸发局)初审,然后推荐至商务部进行审批。一般在每年4月份,商务部都会出台“关于批准新增典当行工作安排的通知”,然后根据各省区的GDP或人均GDP相应比例批准新增典当行的家数。 实际上,2006年根据商务部批准,浙江宁波新增了8家典当行,较2005年17家有了大幅增长。然而,当地的典当行利润却并没有因新增典当行数大幅增长而有所下降,反而大幅上涨。今年上半年,宁波市典当总额达到了23亿元,比去年同期的19.91亿元增长15.5%;典当行业实现利润1919万元,比去年同期的263万元增长了629%。这主要是因为典当行业务量增长幅度足以抵消经营者数量增长对其带来的摊薄效应。 湖北楚华典当研究所研究员告诉本刊记者:“该规定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典当行数量的过快增长,是对典当业的一种保护。”本刊了解到,2007年,宁波约有50多家民营企业申请设立典当行,较2006年增加了10多家,但是根据《商务部办公厅有关2007年批准新增典当行工作安排的通知》相关规定,仅有大约10家典当行获得批准,余下40多家被拒之门外。 即便是申请者符合规定并进入待审名单,也仍需等待较长的一段时间。商务部的《通知》规定:新增典当行及分支机构申报材料由商务部行政事务服务中心统一受理,各地应于2007年5月21日-31日之间报送相关资料。也就是说,审批部门一年之中仅有10天时间接受报送材料,今年5月之后想要申请设立典当行的公司只能继续等待一年;此外,商务部的审批还至少需要6个月时间。一般情况下一家有意开办典当行的企业,从申请到获批大约需要两年时间。 或许正是由于相关政策规定带来的时间成本,在现有典当业务的基础上,大红鹰选择了定向增发收购的方式来扩大规模,而并非通过设立分支机构与申请新机构的方式。2006年8月,我国首次典当行拍卖在浙江省产权交易所举行:浙江国信典当(注册资本2700万元)和国信拍卖行(注册资本300万元)77.78%的国有股权挂牌出售,这两家公司持有的《拍卖业务许可证》、《典当经营许可证》及《特种行业许可证》这三张牌照炙手可热。产权交易所定的起拍价为2706万元,但是在百轮竞价之后,最终以4980万元成交,高出底价84.04%,典当行牌照的市场价值可见一斑。 按照非公开定向增发方案,大红鹰将分别投资9000万元和8800万元获得宁波典当和恒毅典当90%与88%股权,同时将其注册资本均增至10000万元。照此计算,大红鹰相当于以每股一元的价格入股宁波典当和恒毅典当,而截至2007年6月30日,宁波典当和恒毅典当每股净资产分别为1.02元和1.03元,并且今年上半年,两家典当行均处于盈利状态。 如此轻而易举地摘取两张新典当牌照,让人们对大红鹰的实力刮目相看。实际上,通过这种方式获得宁波典当与恒毅典当控制权,不仅为大红鹰节约了资金成本,更重要的是为其节省了至少两年申报审批的时间。 此外,以现金认购大红鹰4500万股份的中天集团,在2007年1月22日还注册了另外一家典当公司,即中天典当,并持有40%股权。在公布的增发方案中,中天集团作出承诺:“在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本公司将间接持有的浙江中天典当股权转让给大红鹰或者与本公司无关联的第三方。”若果能将中天典当股权能转让给大红鹰,无疑将继续扩大其典当版图。 典当业秘密何在? 相较于银行,典当融资的最大优势在于经营灵活与快速放贷。实际上,商务部《典当管理办法》对典当业务的经营范围与收费类别和标准已作了明确规定。《办法》规定,典当的业务包括三类:动产质押典当、房地产抵押典当和财产权利质押典当;且典当的收费分为两类:典当当金利率和典当综合管理费,前者按央行公布的银行机构6个月法定贷款利率及典当期限折算后执行,而对于后者《办法》则作了详细规定(见知识点)。按照这些规定,经营得当的典当行足已取得超越银行的利润水平。若以2007年9月15日加息之后,银行一年期贷款利率7.47%计算,目前,典当行的动产质押典当、房地产抵押典当和财产权利质押典当的最高月收费水平分别为4.8%、3.3%和3%。而据本刊了解,元泰典当行房地产典当和车辆典当的费率为月3%和3.6%,相当于年利率36%和43.2%,远高于银行一年期贷款利率7.47%。实际上,以2006年的数据计算,元泰典当和德旗典当的净资产收益率分别达到了33.08%和42.13%。
高收益显然不是典当业的真正秘密所在。或许政策性之下的牌照价值多少能令现有的典当行回避一些竞争,但是,元泰典当董事长章小丰却指出:“牌照只是一个准入门槛,不是典当行最有价值的部分;经营典当行关键是可供贷放的合规资金规模及严格的风险控制系统。” 鉴于典当业的特殊性,商务部有关规定对典当行的经营作了严格的规范,其中很多限制即是构建于注册资金基础上的。典当行属于非金融融资机构,不允许吸收公众存款,其放贷资金主要来源于自有资金、银行贷款和企业间拆借资金。典当业内人士告诉本刊:“典当行很难低成本地取得银行贷款,资金缺口只能通过企业间拆借方式弥补,而这部分资金成本较银行贷款利率高出很多,一般来说,要比银行一年期贷款高出七个百分点。” 若以加息之后的年贷款利率7.47%计算,典当行从企业拆借的资金成本年息则高达14%-15%。因此,能否拆借到低成本的资金以充实放贷资金对于典当行而言非常重要。大红鹰借助自身的上市公司平台,可恰当支援其旗下典当行。实际上,按照计划,大红鹰此次非公开增发股份募集的资金除了被用来取得另两家典当行外,还会被用来对元泰典当与德旗典当增资。此外,2007年7月,元泰典当和德旗典当就分别在大红鹰子公司浙江香溢金联有限公司的担保下,从银行取得了2000万元和1600万元的一年期贷款。 除了对资金来源作了规定,典当行的银行贷款还不能超过上一年度的所有者权益。因此,典当行的自有资金直接决定了其在银行的可贷资金量。2007年上半年,元泰典当实现典当收入4416万元,由于典当行的最高月收费水平为4.8%,计算可知元泰典当在2007年6月30日的典当余额当不低于15333万元,而此时元泰典当的所有者权益仅为7937万元。可知,如果没有通过企业拆借获得资金,元泰典当的资金规模已逼近了合规上限,亟待扩大其资本金规模。 知识点1: 商务部《关于2007年批准新增典当行工作安排的通知》中总量调控的规定 2005年人均GDP超过24000元的省,掌握在30户以内;人均GDP在20000元以上或2005年典当总额超过10亿元的省、自治区以及人均GDP在40000元以上的直辖市,掌握在20户以内;人均GDP超过11000元或GDP超过5000亿元的省、自治区,掌握在15户以内;人均GDP超过10000元或GDP超过1900亿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GDP超过2400亿元的计划单列市,掌握在10户以内;其他省、自治区、计划单列市及新疆兵团掌握在4户以内。 知识点2: 典当行收费标准 (1)典当当金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银行机构6个月期法定贷款利率及典当期限折算后执行。典当当金利息不得预扣。 (2)典当综合费用包括各种服务及管理费用。动产质押典当的月综合费率不得超过当金的42‰。房地产抵押典当的月综合费率不得超过当金的27‰。财产权利质押典当的月综合费率不得超过当金的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