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雄联盟在我国的传播 群际传播下的网民英雄



    文/李翔昌 张媚玲

  2006年12月,云南省昭通市大关县降下了当年第一场雪,25岁的山村教师毛利辉,用照相机纪录了全校33名小学生身着单衣、破旧鞋子的景象,一篇名为《学生“走光”,我哭了》的博文,贴在云南信息港上。继而,包括新浪网在内的很多网站和论坛转发此帖。引起了社会各界网民的关注,掀起了2007年度互联网上的一场爱心狂潮。接踵而至的是从中央到地方电视台、报纸、刊物等传统媒体的介入,报道延续到了关注此事此人的各类群体,许多网民上网搜索有关毛利辉及瓦房小学的线索,以图捐助途径聊表爱心。

  毛利辉本欲为33名孩子募捐过冬鞋子的初衷,转化成了惠及全县贫困学生及部分贫困群众的爱心浪潮,毛利辉一举成为2007年度被关注最多的网民之一。时至今日,全国数10家报刊通过毛利辉和网络媒体的介绍,还在不断有记者到云南等贫困地区采访报道,读者组织爱心捐赠。初步统计,全国各地网民寄到云南大关县的包裹目前已达到约10000余件,仅邮费就达人民币50万元。另外还有其他捐款五万多,计划用于修建球场等。中央电视台为此还制作播出专题《包裹狂潮》,记录了毛利辉发起的网络爱心捐助潮。

  英雄本色

 英雄联盟在我国的传播 群际传播下的网民英雄

  长期以来,互联网关于网络传播的社会影响,多数聚焦于不利影响甚至负面报道。我们传统大众媒体对网吧、网站和网民的报道,似乎更偏重于诸如虚假广告陷阱、黄色信息泛滥、政治舆论的恶意炒作、青少年长时间沉溺于网络游戏等等。而网络传播的积极作用和社会影响在许多方面,被人为地淡化了。一时间,似乎网络给社会带来的影响只有恶果,而无善缘。乃至于一些人谈网色变,视其如“洪水猛兽”防堵之,戒除网瘾与戒除毒品相提并论。部分非网民对网络网吧唯恐不及的认识,如乌云般笼罩着各界人士的心理。

  互联网的发明利用,是人类发展长河中最重大的发明之一,它对人类社会进步的积极影响和消极作用都是无可估量的。无论对一个政府、一个单位、或一个学校、一个家庭、一个群体、或是个人来说,谁能利用好互联网,顺网而为,兴利除弊,谁就能赢得信息财富,谁就拥有未来,谁就可能创造新的成就。云南山村教师毛利辉,确用他与网络的故事,部分改变了一些人的看法。

  网络是一个信息时代的传播载体,其本身并无“利”“弊”之争。但面对这个新兴的传播媒介,许多人看到的除了对传统传播方式的挑战,更看到的是其弊。都说网络是一把双刃剑,善用者尽其利,不善用者尽其弊。而毛利辉,利用互联网和博客,“善用其利”,传播身边真实客观贫困信息,赢得了众多网民的信任和支持。全国各地素不相识的网友,通过互联网和留言版,表达了对贫困地区人们的拳拳之心,更以个人或群体的实际行动一点一滴推进着中国的扶贫帮困事业。用毛利辉自己的话表达,通过互联网“实现了一个梦想。实现了一个做了百年的梦!”“毛利辉现象”可看作是一个富有爱心的普通网民,在网络时代成就梦想的典型案例。

  同为“80后”的毛利辉,身居大山深处,远离城市喧嚣,就凭一台笔记本电脑、一部数码照相机、一根网线,将边远山区的小学与世界链接,创造了网络时代的平凡多彩的故事。为了网吧和网站的健康发展,促进文明办网,褒扬网民文明上网、青少年科学用网,我们在喋喋不休地讨论网吧和网络的负面影响、讨伐青少年网民沉溺于网络游戏的同时,我们是不是更应该大力宣传类似毛利辉这样的网民英雄?

  “毛利辉现象”再次为互联网网络传播的正面影响做出了榜样,也为互联网如何实现积极利用,科学发展,积极引导提供了佐证。分析“毛利辉现象”以及网络传播的社会影响及意义,有助于我们客观、正确地看待与发挥互联网的积极作用。进一步说,对于促进健康向上的社会主义网络文化,引导广大青少年正确科学上网、文明用网有积极的作用。

  若干启示

  面对信息时代新的传播方式,党中央、国务院大力推进有中国特色网络文化的建设发展,鼓励领导干部、专家学者、政府新闻发言人开博客。在人民日报等传统媒体上,有了关于网络和网民积极正面报道越来越多:“江苏宿迁领导干部集体开博”,“重庆市委书记两次写信约见网民”,“山西省长关注网上舆情反馈”等。也许,对互联网的认识,我们的已知远不如未知,更大的发展和影响还在未来。利用好互联网,顺网而为,兴利除弊,就可能创造人间奇迹。透过“毛利辉现象”,我们得到了若干启示:

  首先,网络传媒的普及利用,给予普通民众的是更广泛、真正意义上的话语权。我们更需要无数毛利辉这样的网民和博客,榜样的力量虽然不是无边际的,但网民群体和个人博客确实需要先进文化的引领。互联网时代,我们需要比尔盖茨和马云,同样需要“网络雷锋”,需要利用互联网传播创造财富的英雄。研究和传播这样的网络英雄,是媒体义不容辞的责任。

  其次,“毛利辉现象”是传统媒体和网络媒体的融合的产物。没有传统媒体的参与,就没有网民(读者、观众)更大传播和爱心捐助;没有网上网下传播的交流互动,就无法让每一个网民看见自己所捐赠物品的具体流向,(每次收到赠物,毛利辉都在第一时间将其拍成照片,配上文字传到个人博客或网站论坛上)。让捐赠者看到了自己的努力,由此,网民之间信任、信用和信誉的力量也就有了支撑点。我们看到,网络博客的广泛运用,不断扩大着网民(读者、观众)的社会生活参与度,特别是博主发贴——捐赠者——被捐赠者之间的互动,(通过博主不间断地发表新的文字和图片)实现了点对点链接,实现了传播者与被传播者零距离接触。“毛利辉现象”是网络传播时代的必然,社会大众趋善之心、从善之愿随同四通八达的互联网得以联系与释放,不仅让人们看到善之所存,更让善有所处。

  其三,网络传播连接、集聚“群体”的力量大大增强,为平民英雄及“毛利辉现象”的产生创造了条件。互联网通过无所不在的“网”,把若干素不相识的“群”联系在一起,就可以创造出网民自己的奇迹。“物以类聚,人以群分”,在网络时代真正有了实在的载体。网民通过网站,组成的一个个“QQ群”,成为不同人群讨论共同兴趣的网上组织。每个群员不仅选择接受的信息,还可以自由发表个人所见、所闻及所想。仅笔者所知,“毛利辉现象”反馈在网上的、以“群”的名义开展捐助活动的就有:广西玉林红豆论坛、70年代的天空、湖南怀化(29论坛)等等。在云南几个贫困地区,也有无数网民在毛利辉启发下,利用网络,建立了不止10个的“扶贫帮困QQ群”、“爱心扶贫QQ群”。他们通过互联网,集聚“群”体力量,为解决贫困而不懈努力。这些真正的网络平民英雄,通过低成本的运作,使某些不被传统媒体注意的“小地方”的和弱势群体的生存状态,扩大为“大地方”等外地关注的热点、甚至焦点。

  其四、网民提供有效和真实的信息,是传播价值最大化的关键。毛利辉一个真实的帖子,之所以能够成为聚焦天南地北各界好心人目光与行动的焦点,人们为此而聚为一“群”,为他人伸出援助之手,核心就是信息和图片的真实。“毛利辉现象”中的网络博客与传统方式的结合,汇集了更大范围的人群对贫困问题的关注,也为包括扶贫互助在内的处理各类公共事件提供了新的模式。规范、透明、成熟、真实的信息在网上传播,与有关政府部门及更多热心网民的积极参与,是网络传播社会价值更大化的基本保障。

  我们有理由相信:网络间的群际传播、让人们分享着每个个体获得的信息,各个“群”之间的连锁反应,又引发一次次捐赠行动,让被关注的人和事成为社会焦点。互联网上不断出现的爱心“群”体,就是信息时代网民们创造互助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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