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工商联出具的《上规模民营企业调查报告》显示民企的三大境况:“国进民退”现象显著,此其一;民企外资化现象加剧,此其二;行业准入门槛依然高筑,此其三。中国当前民企的无奈,似都可以在百年前的清末找到长长的斜斜的影子
王安/文
如果说,如今民企老板像“过街老鼠”一样,那是瞎说。 看看11月24日的沈阳一富商的婚礼吧,中央电视台主持人主持,38辆悍马迎亲,遮挡车牌闯红灯,造成交通拥堵20分钟,警察还不敢吱声。这哪里是老鼠过街,明明是熊猫莅临嘛。当然,这种不文明的民企老板不是我们学习的榜样,也不是民企老板中的多数。 再看看民企老板们这一年的风采吧。随着碧桂园(2007.HK)股价的节节攀升,含着金汤匙的内地第一女首富、碧桂园第一大股东杨惠研的身价已由上市时的692亿港元直逼千亿港元。不要鄙视这种继承式的富豪,最起码没有违法吧。 潘石屹、张欣夫妇的SOHO中国上市当天收盘价为9.55港元,两人所持股份的市值达317.45亿港元,而这一巨额财富的积累仅经过12年。不要嫉妒了,这些年小潘夫妇也很辛苦,光写博客就够费脑筋的。 彭小峰的赛维LDK在2005年7月才开始制造多晶硅片,现在全世界最大的20家太阳能公司中已有14家是它的客户。6月1日,赛维LDK登上纽约证交所,这是中国新能源领域最大的一次IPO,彭小峰也一跃成为江西首富。 还记得那个史玉柱吧。10年前,巨人史玉柱成为“中国首负”,随后开始卖脑白金、炒银行股、摆弄网络游戏,一转眼就从“负海拔”上造就超过500亿元的财富高山…… 宏观调控资本重组规范操作国进民退 不能只看到财富的高山,而看不到高山背后的阴影。全国工商联的《上规模民营企业调查报告》就首先指出,“国进民退”现象显著。 2004年起,国企再度成为上市公司重组的突出特征。银行惜贷、监管加强,让许多民企纷纷坍塌,江苏铁本被当作盲目投资的典型,德隆系、鸿仪系、涌金系、明天系、格林科尔系、青鸟系、斯威特系都爆出资金链断裂消息,大家或奄奄一息或满盘皆输。其中,德隆系唐万新、鸿仪系鄢彩宏、格林科尔系顾雏军身陷囹圄。 此时,“国进民退”了,国有独资企业或国有控股企业成为接盘者:潍柴投资接手湘火炬,中国非金属接手天山股份,重庆渝富接手ST重实,海信空调接手科龙电器,四川长虹接手美菱电器,上海电气间接控股伊利股份。出于“保壳”需要,各地政府部门在一些问题公司进行类似“土地资产置换”等资产操作时,也只能在国企间进行。而哪一家民企能获得如此的政府支持? 其实,民企不受待见不起于今日。早在甲午战争前,私人创办新式企业受限。甲午战争中国惨败,一些有识之士认为应像日本那样发展民族私营企业才是强国的根本。加之清政府财政极为困难,无力“官办”新式企业,方才颁布了“饬令招商,多设织布、纺绸等局,广为制造”的电旨,此后中国出现了民企兴盛的浪潮。 虽然民企形势不错,但一直有股强大的反对力量。清廷对纺纱、碾米、造酒等行业放开民营,而对航运、电报、铁路这类于国计有重大关系、原本官督商办的企业则一直摇摆不定。 一个例子是1877年,山西道御使董鱼孟翰奏请“轮船招商局关系紧要,急需整顿”,提出要收归国有,实行管办,这得到许多官员响应。直隶总督李鸿章坚决反驳,辩解说“盈亏全归商认,与官无涉。轮船商务,牵涉洋务,更不便由官任之也”。十几年后,李鸿章因甲午大败,大权尽失。御史王鹏运又上奏请派官员到招商局“驻局办事”,其意仍是收归官办。但总理衙门以“若无商局,则此利尽属洋商”,维持了官督商办原状。四川反抗“铁路国有”是另一个例子。1905年秋,湖北、湖南和广东三省民众集股从美商手中收回了粤汉铁路利权,朝廷也曾下令这三省铁路由商民集股兴建,并于1907年将设于成都的官办川汉铁路公司改为商办。清政府在允许民间自办铁路的同时,却又企图把铁路改为官控。在地方强烈反对下,清廷又先后准许粤汉、川汉铁路民办,于是入股民众更多。然而仅1年,1911年5月清政府却又宣布“铁路干线国有”。于是,轰轰烈烈的保路运动应声而起,最终演变成埋葬清王朝的辛亥革命的导火索。
国际避税海外上市出让控权自甘附庸 全国工商联《调查报告》指出的另一个问题是民企外资化现象加剧。 2006年到海外上市的近百家境内企业中,民企占87%,共99家,冲劲十足。民企冲向海外,实为在国内遭遇严控,许多著名民企选择在英属维尔京群岛、百慕大、开曼群岛等国际自由港注册,维尔京群岛已连续数年成为仅次于香港的,中国内地第二大外资来源地。内地企业借道国际避税岛设立壳公司,再将境内企业资产注入壳公司,并寻求海外上市,这已成为民企的一种风潮和资本路径选择。民企外资化的另一表现为,许多民企选择与外资合作,或出售控股权给外资,以解决企业融资问题、清晰产权和摆脱原罪的纠缠。以外资为保护伞,也是许多民企的无奈。 某些社会舆论对民企外资化的趋势提出质疑,认为这会招致“国民财富流失”,我们此时难道不该想一下,为什么这么多以国内市场为主要业务的知名民企要到海外去上市?为什么民营企业家要放弃自己多年打拼的企业而转让控股权给外资?如果不利于民企发展的制度环境继续下去,将会有越来越多的民企被外资所控股或并购。 在清末,民企寻求洋保护伞也不新鲜。华人,尤其是买办,赚了钱,寻投资出路,却又受限于清政府,于是依附洋商,戴洋帽子。比如,美国旗昌洋行的一大半资本都是华商股本。这样的后果是,中国政府税收减少,华商受到洋商盘剥。李鸿章在写给同僚的信中说:“我既不能禁华商之勿搭洋船,又何必禁华商之自购轮船?” 利益集团高筑门槛七大行业“闲人免进” 全国工商联《调查报告》指出的第三个问题是:“进入壁垒虽然略有缓和但依然大量存在”——民营经济的尴尬和悲哀在于,即使法律没有禁入的行业和领域,它也不能随便进入。比如,利益集团以贯彻落实“非公经济36条”为名,抬高进入的门槛,规定进入石油行业的民企要有3000万资产,要有几十个加油站,有多少年从业经验。这就很荒唐了,过去不让进,它怎么会有几十个加油站呢? “进入壁垒虽然略有缓和但依然大量存在”,这种说法相当婉转,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教授韩琪的话语则不甚受用。 韩琪说:不论是国有资本要保持“绝对控制力”的军工等七大行业,还是国有资本要保持“较强控制力”的装备制造等九大行业,都遍布于非竞争性领域和竞争性领域,并不都是只有国有企业才能有资格从事的行业,这是一种借助于政府力量的垄断行为,有违市场公平竞争的原则。 韩琪仔细分析了这七大“命脉行业”——军工既有关国防安全,也有关国内社会秩序安全,石油属不可再生的资源性行业,具有规模生产效应和一定的自然垄断属性,确应由国有资本控制;电网(不包括电力)、电信(主要指电信网络建设部分)、民航(主要指民航基础设施)属于自然垄断行业,具有网络特征的非竞争性,适宜独家垄断;电力、石化、煤炭、民航(非基础设施部分)、航运,这些应该属于竞争性行业,则可引入竞争,提高效率和降低价格,提高国民的经济福利。 韩琪认为,中国经过近30年的改革,竞争性领域基本是完全竞争态势,企业利润率已经平均化。但非竞争性领域,国有企业依靠高筑所有制门槛,圈地而居。央企最近3年的利润排名中,前40强占利润央企的95%,主要分布在石油石化、冶金、通信、煤炭、交通运输和电力等行业。国资委最近还作出巩固这种利益格局的部署,这造成国内企业竞争的不平等,是国有企业职能的错位,也与WTO规则相悖。 洋人可以用WTO与行政当局叫板,民企则找不到婆婆。百年前,李鸿章开出了药方:如果设立轮船招商局,则华商可以名正言顺入股,“使华商不至于皆变为洋商,实足尊国体而弭隐患,尤为计之得也。” 受历史局限性,李鸿章的妙计还是有些不妙。李鸿章设计的筐是轮船招商局,这个官督民办的物件本是个产权不明晰的筐,民资进去凶多吉少,还不如今日的混合经济,用股份说话。而从宏观市场来看,也不能全是轮船招商局或混合经济,还是要有纯粹的民企冲劲十足。 2006年12月6日,国家税务总局通知,对地处东北三省老工业基地历史欠税企业1997年12月31日前形成的欠税全免。这些企业当然是国企。 中国民企的无奈,在百年前的清末似都可以找到长长的斜斜的影子。这不算什么,看看王安石的变法吧,那千年前提出的许多问题,至今也还是问题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