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额担保贷款额度提高范围扩大
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18日发布通知称,将进一步改进小额担保贷款管理。从2008年1月1日起,小额担保贷款经办金融机构对个人新发放的小额担保贷款,其贷款利率可在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基准利率基础上上浮3个百分点,其中微利项目贷款由中央财政据实全额贴息(不含东部7省市)。同时,放宽对劳动密集型小企业的小额担保贷款政策。
火电企业上网电价20日起每度涨两分钱 销售价不调
国家发改委发出通知,决定自8月20日起,将全国火力发电企业上网电价平均每千瓦时提高2分钱,电网经营企业对电力用户的销售电价不做调整。
通知规定,各省(区、市)电网火力发电企业上网电价具体调价标准依据该地区煤炭价格上涨情况确定。除西藏、新疆自治区不做调整外,各地火力发电企业上网电价调整幅度每千瓦时在1分钱至2.5分钱之间。
国资委证监会联手实时监控国有股
日前,国资委与证监会均表示,将联手建立实时监测系统,对国有股份转让情况进行监管。业内人士认为,这表明针对国有股的核查、筹备工作已近尾声,国有股实时监控系统的建立,将强化大小非减持的信息披露,减缓其对市场的冲击力度。
实际上,对于大小非减持问题,国资委早在去年就出台了规范国有股转让等一系列措施加以规范,而国有股实行动态监管工作早在去年出台国有股三个文件时就已打下了政策基础。根据《上市公司国有股东标识管理暂行规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应当在国有控股或参股的股份公司相关批复文件中对国有股东作出明确界定,并在国有股东名称后标注具体的国有股东标识,国有股东的标识为“SS”(State—ownedShareholder)。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根据省级或省级以上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批复以及国有股东或股票发行人的申请,对国有股东证券账户进行标识登记。
保监会全面排查保险业资产管理风险
22日从中国保监会获悉,为进一步规范保险资产管理运作,防范现实和潜在风险,保监会拟于8月至11月对各保险公司和保险资产管理公司进行全面的保险资产管理现场检查。
“这次检查以风险管理和制度执行为重点,具体包括风险管理情况检查和管理运作情况检查。”据保监会资金运用部相关负责人介绍,除对保险资产整体风险进行检查外,保监会还将重点排查外汇资产和投资型产品的风险,同时将对保险公司治理情况、交易对手及回购融资风险、资产管理运作等运作情况进行检查。
京沪首批个人兑换 银行货币兑换业务“垄断”终结
8月20日,国家外汇管理局为京沪两家具有外资背景的非金融机构颁发“特许货币兑换”铭牌。这是中国首批获准经营个人本外币兑换特许业务的试点企业。
此举意味着,今后在北京和上海两地居住或旅游的中外人士,都可以在“特许货币兑换”授权机构的营业网点中,实现各种货币间的兑换,进而结束了银行在中国境内个人本外币兑换业务的“垄断”地位。
根据规定,这两家企业可以在规定的年度总额内办理境内个人结售汇业务和境外个人结汇业务,并可为境外个人办理每人每日累计不超过等值500美元(境内关外网点限额为1000美元)的人民币兑出外币现钞的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