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信息极度泛滥的今天,“3·15”终于站了出来,将质量监督矛头直指企业的信息推广
□本刊记者 邹静
央视每年的“3·15”晚会,都能让那些没能“活”过当晚的企业彻底认识到消费者的分量。 今年的“3·15”晚会,在对分众无线致命一击的同时,也给那些依赖垃圾邮件或垃圾短信推广产品的中小企业们当头棒喝。由于肆意贩卖消费者的隐私,分众无线传媒技术有限公司(分众传媒子公司)被推到了这场“垃圾短息”始作俑者的风口浪尖。 在接受央视采访时,分众无线传媒技术有限公司华北区渠道拓展总监黄会斌介绍,该公司有一项收集用户手机的“专利技术”,即只要用户在互联网上留下手机号码,马上就会被分众无线监控:用户上网后做了什么,上了什么网站,并能据此推算出其消费能力是多少。一位分众无线的员工得意地指出:“中国有5亿多的手机用户,而我们掌握了全中国一半手机用户的信息。”在分众无线用金钱和关系换来了这些在手机用户看来非常隐私的个人资料后,进一步对机主信息进行了详细分类,精确到机主的性别、地域、年龄以及消费水平等等。“光拿一个号码不值钱,分析出来的属性越多,比如工作、习惯、兴趣和爱好,肯定越贵。一条信息有可能别人卖1毛,而你能卖10元,属性越多越值钱。”该员工如是说。 当2005年世界级营销管理大师菲利普·科特勒第一次提出“精准营销”这一新的营销理念时,他怎么也不会想到,中国的第三方信息服务商们会将信息“精准”到如此程度。更让人惊讶的是,这些第三方信息服务商们为了收集手机用户的详细信息,可谓无所不用其极,以金钱、关系为主要获取手段的信息渠道,直接侵犯了手机用户的隐私。 然而,分众无线毕竟只是第三方信息服务商,那些真正期望实现“精准”营销的,难道不正是我们广大的中小企业吗?那些争取“主动营销”的中小企业们不正在不知疲倦地向自己的潜在客户发送铺天盖地的垃圾邮件吗? 近年来,在市场经济和“3·15”的共同检验之下,中小企业对产品质量问题越来越重视;然而,当企业开始享受信息社会的种种便利,并利用各种信息对外推广时,是否也应该注重信息推广的质量问题?是否应该考虑到信息推广的过程中目标对象(个人消费者或企业)的权益呢?或者换一个角度,这些引起营销对象反感的垃圾信息,能给企业带来多大收益?相较少之又少的效益而言,企业的形象以及在客户心目中的认知度和可信度是不是更为重要呢?收件人事先没有提出要求或者同意接收、收件人无法拒收、隐藏发件人身份、含有虚假的信息源……垃圾短息和垃圾邮件是如此让人怒不可遏而又避之不及。信息是否垃圾,只在一线之间:事先是否获得过当事人的许可。而这一步就那么难以跨越? “3·15”结束了,这场“信息质量大检查”才刚刚开始,有关企业信息推广的“3·15”也绝不会就此止步。关于分众无线这次被揪出来喊打的始末,有人说是消费者举报,也有人说是其潜在的竞争对手从中作梗。但不管真实的原因是什么,公众对垃圾信息的反抗情绪已被激发得空前高涨。不管分众无线是否真的有潜在竞争对手,也不管那个对手是谁,如果企业继续利用这些违反消费者权益的资料并炮制了大量的垃圾邮件或短信,下一个“死”于3·15的企业可能就是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