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列专题:马明哲事件
刘家辉质疑交强险“沦为保险公司高管发放高薪的工具”,如今国企高管年薪水平已经高过民企,刘律师一定不高兴了,还有这么多人需要“纠偏
王安/文
刘家辉是律师,但近来刘显得多感性,而非理性;多道德,而非规则。 刘家辉供职于北京德润律师事务所,因质疑交强险而声名鹊起。近日,刘是接受1055位车主委托向保监会提交了《关于对中国平安高管千万薪酬进行调查的请求》。刘认为,交强险是公益性、强制性保险,保险公司分摊人力成本应以全国城镇职工的年平均工资水平为标准,而不应使交强险“沦为保险公司高管发放高薪、分摊不合理成本的工具”。保监会的回复是:平安集团高管人员的薪酬与交强险成本的分摊基本无关。 刘律师不满意,表示要向最高人民检察院反映这个问题。 一个“反映问题”,显然不是法律语言了,而有上访的味道了,并且聚众,有点委屈了刘律师。 如何让刘家辉们满意呢?保监会似应如此办理:几乎所有的财险公司都涉及交强险业务,因此所有财险公司的人力资本都要交由公众监督,比如交给刘律师开听证会;而寿险公司也关乎公众健康与社会和谐,也应请刘律师监督…… 保监会还应承担更大的社会责任——联手相关部门,将石油、电信、电力、银行、铁路、民航、公交、水务、燃气、医疗、学校等所有国有或国有控股的、垄断或半垄断的经营机构,以及党政机关、公检法司、军队武警、事业单位等,将所有这些机构的人力资本状况向社会公开,由社会定夺…… 也有一些企业高管会让刘律师满意的。比如工业和信息化部部长李毅中、海南省委书记卫留成、银监会主席刘明康,他们离开中石化、中海油和中国银行转赴官职时,都放弃了期权,且甘愿工资大幅下降——卫留成拿到省长的工资时,“以为小数点错了”。这些共产党员是毫不利己的楷模。 如果平安集团董事长马明哲也如此办理,想必刘律师也就没有质疑了。但平安不是国有控股企业,马明哲也似乎没有转赴官职的机会,无从毫不利己。就算马明哲能做到这一点,但他的海外高管团队定不会跟从,做鸟兽散。如此,平安声誉或许大损,平安股价或许大跌,这样,刘律师们高兴了,但平安的股民、平安的保户就不高兴了。 马明哲2007年税前工资津贴和福利为481.9万元,这在金融保险圈子里不算扎眼。马明哲惹恼刘律师们的2007年天价薪酬主要是期权兑现和绩效奖金。 据平安提供的资料,2004年6月,平安以H股上市发行价10.33港元首次授权,至2007年首次兑现时股价增长超过4倍,并以52.74港元行权,行权价为行权日2007年6月24日前5个交易日的联交所收盘价均价计。根据中国会计准则,平安2007年利润增长了107.9%,而执行董事和高管奖金增幅低于利润的增幅。 不知道刘律师是否满意TCL老板李东生。TCL集团前身是广东惠州地方国企,1997年4月,惠州市政府与李东生签署了为期5年的放权经营协议:TCL到1996年3亿元资产全部划归惠州市政府所有,此后每年的净资产回报率不得低于10%;如果增长40%以上,管理层可获得其中的45%。李东升们大干快上,目标完成,期权兑现,2004年上市时,众高管一夜暴富。 如果李东生早先知道如果暴富,必会受到刘律师们的质疑,早先定的规则是闹着玩的,他们还会大干快上吗? 不要说马明哲、李东生这样的非国有控股的老板,就是国企老板也都不嫌薪高。有资料显示,8年来,国有控股公司高管年薪水平首次高于民企。2006年902家国企上市公司最高年薪平均值为34.48万元,而463家民企上市公司平均值为31.68万元。 刘律师一定不高兴了,前面有了马明哲,后面还有这么多人需要纠偏,任重道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