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与子 马拉默德笔下的犹太文化母题之“父与子”关系



     伯纳特·马拉默德是个誉满全球的美国犹太作家。他曾获得两次全国图书奖,一度普利策文艺奖。他一生中共创作了七部长篇小说和五十余部短篇小说。他的短篇小说以情节浓缩、文笔犀利以及内涵丰富而著称。犹太文化母题是其内涵丰富最好的阐释。

  “父与子”关系是犹太人文化母题之一。而父爱是“父与子”关系的一个方面。它最早体现在《圣经》中上帝与其子民的关系:上帝与其子民的爱:即“父与子”的爱。在文化变迁过程中,这种“父与子”的关系在文学史上有着变化和发展,但终究不会摆脱其内涵。

  一、《圣经》中的父与子的爱

  众所周知,当亚当与夏娃被驱逐出伊甸园时,上帝与其子民的矛盾已经开始了。但即便上帝和他的子民们存在种种冲突,这位天父对其子民的维护和爱护是显而易见的。因为爱与恨往往是相依而生的,也是交缠不清的。爱的极端是恨,而恨的原因是爱。“父与子”之间是恩怨交缠的。虽然父亲和儿女之间毫不避免地出现沟堑,出现对立,出现矛盾,但他们之间的爱却绵延不断。在希伯来的历史和《圣经》中,不难看到“天父”与“子民”的对立,但他们的爱也一直伴随左右。上帝作为人类的“天父”深深爱着他的子民,而人类也对这位父亲也是敬爱有佳。

  上帝耶和华对人类的爱是显而易见的。从上帝创造出人类开始,他没有停止对人类的关心,他为人类的始祖创造了无须劳动的伊甸园;虽然他惩罚人的堕落和忤逆,把他们赶出了伊甸园,但当希伯来人处于水深火热中时,他立即选出了代表—摩西—领着他的“子民”步往人间天堂,希望之乡—迦南。他帮助他的“子民”克服重重阻碍,逃脱埃及法老的追杀,冲开红海,让他们安全抵达彼岸;他帮助他们打败所有在路上阻碍他们前进的异族。他们的“天父”希望他的子女能在他的羽翼下生活得健康快乐,希望他的子女能够听从他的教诲,尊重他的身份,这是每一位父亲所期盼的,也是父爱的表现。

  ‘子民’们总是因为种种过失而受到‘天父’的惩罚,但是他们对自己的“天父”却是敬畏和崇拜的。从亚当和夏娃的儿子该隐和亚伯献给耶和华他们的供物开始,到亚伯兰献子给上帝以表忠诚与信仰,在到《出埃及记》,《民数记》,《利未记》......到扫罗,大卫,所罗门等伟大的领袖建立了自己的王国,铸造了对上帝表示虔诚和尊敬的圣坛,(众所周知耶路撒冷是犹太人的圣城)甚至至今,希伯来人遵守着与上帝制定的约定,拥有各式各样的节日来表示对他们伟大的“天父”的敬爱,他们的尊敬。所以说父与子的爱充斥了整个犹太历史。

  二、犹太历史上的父与子的爱

  不仅在《圣经》中存在这样的父与子关系,在犹太人的历史长河中,这样的父与子关系也不断呈现。犹太民族是一个流浪的民族,这种典型的民族特性必然会使“父与子”关系这个模式延续至今。当老一辈的犹太人携带家眷来到一个新的流浪地的时候,相对而言,那些尚未成年的后辈较其长辈更容易适应新的居住地,因为他们较少地担负昨日的记忆和历史,对新的文化环境更为适应,也更容易适应。这样两代人之间不可避免地在继承传统和适应新的领地等方面表现出种种差异。即使是在某一居住地生息繁衍了一个相当长和相对稳定的时期,“犹太文化中的这种“代沟”特征仍表现得相当突出和有持续性:子辈们往往不约而同地隔离于父辈。当新的子辈出现,原先的子辈便扮演了他们父辈曾经扮演的角色,一代一代的周而复始,犹太子孙们在永恒地重复着这个在犹太民族史上一以贯之的文化命题”。[刘洪一《走向诗学文化—美国犹太小说研究》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 p103-105]

  而在这整个辗转迁徙的流浪过程中,父与子的冲突虽说是不可避免的,但是他们彼此之间的爱却连绵不断。无论父亲对儿女有多么失望,无论儿女对父亲有多少不满,他们却深深地爱着对方,关心着对方。

  父亲与儿女之间的冲突无论有多大,有多深,父亲对儿女永远都是爱护有加。因为他们都流着同样的血,儿女是父辈生命的延续,是父辈的希望。在《圣经》的《旧约》中我们也很容易看到作为天父,上帝对他子民的爱,帮助他们逃离灾难,走向光明。

  三、作品分析

  《头号白痴》反映了父亲对儿子那种强烈的爱。这个故事很简单,没有复杂的故事情节,但在整个故事中充斥了父爱。门德尔这位父亲正面对死亡的来临,虽然整篇文章里没有描述这位父亲如何憔悴,如何快迈进死亡的殿堂,但在他的言语中有三次提到他的生命快要枯竭:“你看看我的脸色,你说我还能等到明天吗?”[马拉默德著 吕侯,侯向群译《马拉默德短篇小说集》南京:译林出版社 2003 p205] “我是个病人....”[马拉默德著 吕侯,侯向群译《马拉默德短篇小说集》南京:译林出版社 2003 p206] “明天我可能就和这个世界说再见了,我是个快死的人了”,[马拉默德著 吕侯,侯向群译《马拉默德短篇小说集》南京:译林出版社 2003 p208]仅仅这三句话却证明了他的生命正在枯萎,但是在生命完结之前,他却要给自己的白痴儿子找到一条生存下去的道路,那就是送他到加利福尼亚去。因而他需要三十五美元买车票,为了这三十五美元,他不得不当掉自己唯一值钱的金表,为了这三十五美元,他抛下尊严跪在富人面前乞求施舍,为了这三十五美元,他在强大的歹徒强盗面前高声喊叫,为了这三十五美元,为了儿子能在他有生的日子里被送到加州,他拼进了所有的力气。当他们来到站台,站台的检票人员金兹伯格阻挠他们,不让他们进去,此时门德尔为让儿子进入火车,苦苦哀求,却不得其果。所以他愤怒了,他扑向了检票员,两个人扭打在一起。“门德尔感到一阵难以忍受的寒冷,像一把刀直插进身体里一样,浑身都发抖。

  我现在死的话可就帮不了伊萨克(他的儿子的名字)了。...  门德尔凭借着最后的这点力气扭住金兹伯格....[马拉默德著 吕侯,侯向群译《马拉默德短篇小说集》南京:译林出版社 2003 p212]

  这使得检票员骇然,不得不放弃,他最后派人送门德尔和他的儿子进入了火车。门德尔安排好一切,从火车上下来,他终于完成了自己的心愿,虽然这经历了百般曲折,但是能在死之前安排好了儿子的去路,死也甘愿。在去企求菲什拜因先生(一位有钱的慈善着)他甚至“屈下吱咯作响的腿,跪在地毯上”[马拉默德著 吕侯,侯向群译《马拉默德短篇小说集》南京:译林出版社 2003 p206]为了他的儿子,他不得不抛下了做人的尊严。在这句引文中,作者采用了“吱咯作响”这个词去描写老人的腿,可见这位老人的身体并不健康,而且十分老迈,这样的老人可以为儿子做这样卑躬屈膝的事情,而且仅仅是为了三十五美元,可见他对儿子的爱是多么无私和伟大,更何况他的儿子是一个永远也长不大的白痴;在他与检票员扭打的时候,他差点就死去,但是想到如果自己死掉了,他的儿子就没有人管了,就是这样的意志和思想才震撼了检票员。在生死徘徊的境地,他想的却是儿子今后的生活,可见儿子在他心目中的地位。虽然儿子并不像其他正常人那样,永远也长不大,但是父子天性使然。不管在任何时候父亲不会抛弃自己的儿子,上帝永远不会抛弃他的子民。按照希伯来《圣经》的说法,大约在公元前2000年,犹太人的始祖亚伯拉罕就开始否认‘外帮神’的灵性,强调一神崇拜,他通过与上帝立约,确立了上帝与希伯来人特殊的关系,在这种关系中,上帝是最高意志的统治者,他主宰着希伯来人的命运,上帝对他们也同样承担着不可忽略的承诺与责任。[张倩红《困顿与再生—犹太人的现代化》南京:江苏人民出版社 2003 p2]在犹太教看来,上帝永远会眷顾他的子民,这是伟大的神的责任--去保护那些敬仰和崇拜他的人,就像一位父亲一样,不管在任何时候不会抛弃自己的孩子,这也是作者想要表达的思想。

  在这个故事中虽然体现了在任何时候,父亲永远不会放弃自己的儿女,就像上帝永远不会放弃他的子民一样。但是,门德尔毕竟是一个凡人。上帝是伟大的神,他不需要假借他人之手而兑现自己的诺言,而作为实实在在的人类,有时他们不得不抛弃做人的尊严而达到所行的目的。门德尔,作为父亲,为了儿子不得不走上这样的路。虽然他的父亲形象和上帝这位父亲的形象有很大差距,但是却从另一个角度阐释了父亲对儿女的爱。

  《春雨》这个短篇小说与《头号白痴》是两个截然不同的作品。虽然两部作品都是展示了父亲对儿女的爱,但方式却不同。这里父亲对儿女的爱是细腻的。乔治·费舍尔是一个孤独的老人。他很难和自己的妻子和女儿沟通。他的妻子总是在外打牌,而女儿从不体验到他的感受,自从她拒绝上大学,这位父亲感到十分的失望和对女儿的不满。他甚至把自己置身于小说中,对小说中的女主人公说:“你理解我的孤独,我可以告诉你这些事。”[马拉默德著 吕侯,侯向群译《马拉默德短篇小说集》南京:译林出版社 2003 p9]仅仅从这一句话我们不难看出这位父亲是多么孤独,而他和他的妻子与女儿却难以达成共识,只有对着毫不现实的人物,他才能“说”出自己的孤独和痛苦。他的女儿弗洛伦斯唯一令他满意的就是交了一个大学生男友保罗。但是由于两人的性格不和,虽然弗洛伦斯很爱他,但保罗还是拒绝了,他是向弗洛伦斯的父亲提出的,在两个人谈完之后,乔治·费舍尔回到家里,他才有了一种感觉,就是他对家人的爱:“他内心中涌起一股强烈的欲望,渴望要说话。他想要说他从来没有说出来的话。他想要告诉他们他发现了自己,而且在也不会失落,在也不会沉默。他又一次地拥有了这个世界,而且是那么爱它。他爱保罗,他爱弗洛伦斯,他也爱那个已经死去的年轻人。”[马拉默德著 吕侯,侯向群译《马拉默德短篇小说集》南京:译林出版社 2003 p12]这段显然是内心独白,在与保罗谈完话后,这位父亲深深地体会到他其实一直在深深地爱着女儿和妻子,只是一直以来事情总未随人所愿,使他变得孤独和哀伤,认为妻女均不理解自己。然而他与保罗的谈话却震撼了自己的心灵,使自己面对了自己的弱点。在故事的结尾,他本想告诉自己的女儿关于保罗的事,但却放弃,他认为“他不能告诉她保罗怎么说的。他为弗洛伦斯难过,心里一阵刺痛。”[马拉默德著 吕侯,侯向群译《马拉默德短篇小说集》南京:译林出版社 2003 p9]

  可见他对自己女儿的关心,为女儿失去如此好的归宿而心痛。即使父女之间存在着矛盾,但作为一个父亲,他还深爱着自己的女儿,这是天性释然,因为儿女是父亲的延续,就如犹太人是上帝的选民和儿女一样,儿女反映了父亲本身还存在世界上的事实。而文中,父亲孤独的感受恰恰反衬了父亲对女儿的爱。他生活得如此孤独,但最后他还是体会到他爱自己的女儿,这说明爱一直埋藏在他心中,只是被世俗的生活所掩盖,所以说爱永远伴随在父亲和儿女的身边。

  在马拉默德的短篇小说中还是侧重描写了父亲对儿女的关爱。上帝是人类的“天父”,在希伯来人的心中,上帝是至高无上的,他主宰了希伯来人的命运,也会为他们带来希望,幸福和快乐,这是“天父”的职责,而人类中父亲扮演着同样的角色。

  不管是《头号白痴》还是《春雨》;不管是冲突,还是亲情,它们都体现了犹太历史和希伯来《圣经》对犹太文学创作的影响,也体现了在文化变迁和适应中父亲与儿女复杂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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