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创新使整个金融体系在复杂化,但每个金融机构的业务却应该更加专业化。现代金融体系,越简单的业务模式越好!
交叉销售、风险分散和对高风险资本回报的追求推动了金融机构之间的跨界风潮,但跨界经营导致不恰当的拨备,使金融非协同效应显著超越经营协同效应;而跨界后的相互信用支持使问题更加严重,它使交易对手、信贷机构、评级机构、监管机构都无法准确的评价新业务的独立风险,新业务的风险被弱化了,杠杆被进一步放大了,而且危机一旦发生,资本纽带和担保关系将引发新老业务的风险串联,事实也证明银行存款和保险资金都不能拯救危机中的公司。 商业银行+投资银行不能拯救金融机构 次贷危机爆发后,作为直接冲击的受害者,美国前五大证券公司中雷曼破产,贝尔斯登、美林被收购,摩根、高盛也转型为银行控股公司。一时间,人们开始质疑独立投行模式,金融机构混业化、多元化的呼声越来越高。 欧洲混业经营的大型金融机构,如巴克莱银行、苏格兰皇家银行等一度成为人们标榜的典范,认为他们用商业银行的庞大存款支持了资本市场业务的流动性,从而增强了资本市场业务的抗冲击能力。 但就在各家商业银行得意扬扬地收购投资银行时,危机已经悄然降临。英国四大银行——汇丰银行、巴克莱银行、苏格兰皇家银行、劳埃德银行遭遇挤兑;冰岛最大型商业银行被挤兑。为了防止挤兑事件的蔓延,德国、爱尔兰、丹麦、奥地利、希腊等国都出台政策对国内存款进行全额保险。 看来商业银行+投资银行(证券公司)、间接融资+直接融资的模式并不能增强金融机构的抗冲击能力,反而可能引发挤兑等对金融机构来说是致命打击的厄运。 实际上,雷曼旗下有三家商业银行、AIG每年有400多亿美元的保费收入、富通集团有近千亿欧元的存款,这些都不能对抗他们破产或被接管的命运——无论是保费收入还是存款资金,都不足以吸收金融创新业务的风险。混业模式并不能拯救金融机构,多元化也不能分散风险,反而会导致风险的复杂化和资本监管的漏洞,这在雷曼和AIG的案例中已经得到了充分的体现。 进一步,银行存款和保费收入不仅不能有效吸收风险,还会导致风险的串联。在次贷危机的冲击下,各家大型金融机构都减计了几十亿、甚至数百亿美元的资产,这些损失虽然发生在资本市场业务上,但在复杂的业务结构下却都没有得到很好的资本拨备,结果减计的只能是商业银行或保险等传统业务的资本金,资本不足使这些本来没问题的业务也面临被信用评级机构降级和被监管机构限制营业活动的威胁,更可怕的是公众信心的动摇和由此引发的挤兑事件——没有任何一家银行能经住挤兑的威胁。于是,那些本来运营良好的业务也被迫剥离、出售、甚至关闭。 金融危机中,风险的串联大于风险的对冲,用复杂的混业模式来平抑风险,不如用业务结构的简单化来清晰风险的分担,也只有这样,评级机构和监管机构才能更加准确的评价单一金融业务的风险。 金融创新要求进一步的业务细分 1929年经济危机中,美国超过4000家倒闭的银行多数都是受累于投资银行业务的过度投机,为此,1933年美国国会出台了《格拉斯·斯蒂格尔法案》,要求投资银行与商业银行分业经营。 上世纪90年代以来,世界范围内出现了一场金融机构混业经营的浪潮,1999年随着花旗并购旅行者的完成,《格拉斯·斯蒂格尔法案》被正式废除。从美国到欧洲广泛的混业为2008年的金融海啸埋下了隐患。 实际上,随着金融创新的发展,更多新兴业务游离于传统商业银行、投资银行和保险业务范围外,这些业务的风险性质与传统业务不同,它们本来应该接受更细致的分业监管,却由于混业经营而进入了模糊监管地带,而各家金融机构也被这种模糊监管下的高杠杆所吸引,从而导致风险的泛滥。 遗憾的是,在这次金融危机中人们得到的结论并不是进一步的业务细分,而是相反,进一步的混业,美洲银行收购了美林证券、巴克莱收购了雷曼的欧洲及北美业务,而高盛和摩根士丹利则被转型为银行控股公司,以后可以从事银行业务…… 次贷危机的最大悲剧不是雷曼的倒下,不是冰岛的国家破产,而是次贷危机的原因被错误地总结,使监管体系没有进步,反而倒退了——监管本来应该随着金融创新和金融危机向着更加专业化细分的领域发展,以便使每家金融机构都有更清晰的业务模式和更明确的风险承担,但今天的监管却使金融机构越来越复杂化——很难想象,在证监会、银监会、保监会的多头监管下,一个庞大的金融帝国能够把每个局部风险都控制得很好,而一旦局部失控,将导致满盘皆输。 金融创新使整个金融体系在复杂化,但每个金融机构的业务却应该更加专业化。现代金融体系,越简单的业务模式越好! 金融创新业务的隔离经营 次贷危机的起源是次级抵押贷款、CDO、CDS这些金融创新产品,在历史上,金融创新已经不止一次的惹祸了,1929年金融危机起源于股票和基金市场的超速发展,1987年的黑色星期五起因于组合保险策略,1998年长期资本管理公司的过度套利也把这些金融大鳄们吓出了一身冷汗…… 金融创新是金融系统自我完善的必经之路,而由此引发的危机则是创新过程中难以回避的代价,但不能因噎废食,因为害怕危机就阻断金融创新的步伐——没有金融创新就不会有今天欧美庞大的金融体系,所以关键问题是如何防止一个创新产品的危机转化为整个金融系统的危机。 米尔肯入狱了,但垃圾债券和整个金融系统仍在发展;长期资本管理公司倒闭了,但套利模式和金融系统也仍在前进;为什么次贷危机爆发了,倒掉的不仅是抵押贷款银行还有雷曼、AIG、富通?这是因为在次贷的创新过程中,各家金融机构为了能够提高自己发行产品的信用等级、降低资本金和保证金要求,都用集团公司的信用为子公司担保——雷曼为旗下所有子公司提供全额担保,AIG为AIGFP的所有借款和表外负债提供无条件担保……结果当局部发生危机时,集团公司也被拖下水,想甩也甩不掉。 更重要的是,创新产品在集团公司的信用担保下,难以获得独立、准确的风险评价,从而弱化了创新业务的风险,使其没能得到评级机构、监管机构和交易对手足够的风险重视,于是在不经意间,CDS已经发展到美国GDP的4倍,再强大的金融机构也无力为这样庞大的风险资产担保了。 所以,次贷危机的另一个启示是:金融创新业务必须以独立实体运营。这里所说的“独立”,不仅是指法律意义上的独立实体,还指经济意义上的独立实体,即,无论是监管者,还是公司的运营者都应努力切断传统金融业务与创新业务之间的连带担保关系,使风险得到更准确的评价和更明晰的界定——尽管这会减缓创新产品的发展速度,但它可以避免创新产品在一场金融危机中被扼杀。 对中国的启示:抄底传统业务
欧美爆发了金融危机,隔岸观火的中资金融机构有些也被间接挫伤了,但更多则在犹豫中,要不要去美国抄底呢? 一派认为要抄底,这是百年不遇的机会,是中资金融机构参与国际市场、加速自身发展的绝佳机会;另一派则认为不能抄底,因为我们的金融机构还太幼稚,欧美金融机构都无力驾御的风险,我们更难以控制。而中国平安在富通上的亏损令后一种观点占了上风。 我们的观点是:底可以抄,但不能盲目抄。 美国此次危机是由于混业经营后的监管漏洞和公司自身多元化后向“高杠杆看齐”的不当拨备造成的,它起源于创新业务,但在混业框架下风险串联给了传统业务,导致传统业务的资本金不足或流动性短缺。其实,那些被拖累下水的传统业务本身是相对安全的,只是作为危机的牺牲品,被迫折价出售以弥补新兴业务所造成的资金缺口。 也因此,此次“金融海啸”确实给了中资金融机构一个仿效汇丰、构建多元化地域组合的机会(不是多元化业务组合)——虽然此次危机起源于发达国家,但与之相比,新兴市场的不稳定性更高,未来潜在的地域威胁更大,我们不能不防患于未然,传统业务的底可以抄,也应该抄。 但是,对于那些创新业务,无论是在美国、欧洲还是中国,都应该分业独立运营,以防止风险串联——金融创新是不能通过并购来完成的。总之,既不要盲目畏惧也不能盲目自信,应该有选择的抄底那些中资金融机构已有的传统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