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娃之争:凸显国内企业品牌幼稚症



中国饮料巨头娃哈哈与世界饮料大鳄达能的合作,曾经是达能内部、中国业界、理论界广为称颂的一个中外合作的典范。目前达娃之争再次引起各界瞩目。由于二者之间有着经济民族主义等元素渗透其中,注定这场商业纠纷比肥皂剧还漫长。

 达娃之争:凸显国内企业品牌幼稚症

    作者:刘英团

  祸起萧墙内

  随着经济全球化的进程,1996年娃哈哈、法国达能公司、香港百富勤公司共同组建合资公司,持股比例分别为49%、49%和2%。娃哈哈希望能通过与他们的合作,获得资金、技术、管理上的帮助,使其尽快成长起来。

  但是,达娃之争却让人犹如雾里看花。爱立信集团公司、联合利华公司董事长泰斯库认为,并购是企业的重大战略行为,在策划、调查、并购以及整合的每一个流程都需要审慎。对于并购来说重要的一点就是赶时间,如果错过了创新的“船”,错过了与合作伙伴平起平坐的时间,就必须找回你所缺失的时间追赶他们,否则就不能够有所作为。但是,宗庆后始终认为,自己与娃哈哈集团陷入了达能的圈套,而达能亚太区总裁范易谋却否认“恶意圈套说”。

  娃哈哈新闻发言人单启宁《11年合作与纠纷的历史真相,娃哈哈与达能的“情、理、法”的博弈》一文为达能归纳了三宗罪:其一、在达娃争夺经营权的争斗中,达能给娃哈哈制定了责任与义务以及给中方套上了苛刻的限制条款;其二、从2000年达能收购了娃哈哈最大的竞争对手乐百氏后,企图通过直接控制乐百氏的发展,从而限制娃哈哈的发展,最终将娃哈哈并入乐百氏的平台;其三、自2001年开始娃哈哈在达能知情、默许的情况下,发展了一批与达能非合资的企业,而达能在乐百氏出现亏损后,要低价并购娃哈哈的这些企业,遭到拒绝后,引发了这场纠纷。

  战术之困惑

  企业并购是重大的投资交易行为,存在着非常多的不确定性,充满了风险,那么此时就需要战略战术来规避跨国并购中的风险。2007年7月3日,新华社、人民日报、蓬勃社、法新社、路透社等100多家国内外媒体数百名记者,前来参加娃哈哈向达能发起法律反击的新闻发布会。在一片声讨声中,娃哈哈的法律顾问从法律的角度,对达能违法的事实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诉讼意见。“违法的,实际上是达能。”宗庆后强调。

  “我支持宗庆后先生,以前我发表声援是从情感上说的,现在我的支持是从法律上来说的。宗庆后是中国民族品牌的创造者,从道义上,应该这样做。”健力宝董事长叶红汉如是说。来自法国《观点周刊》的记者向宗庆后提问:“为什么达娃之间的一场商业纠纷,总是与爱国主义联系到一起?”宗庆后情绪激动地驳斥:“如果娃哈哈作为一个外来者到你法国办厂,然后低价收购欺负你,你会不会答应?”但是娃哈哈食品有限公司销售分公司的一位经理则告诉记者:“在公司,宗总就是家长,骂起人来,就像父亲骂孩子一样,没有人敢顶嘴。”宗庆后也明确承认,“娃哈哈在管理上就是‘家文化’,每一个人像他一样充满着激情”。看来的确如坊间所言:达能触怒了“家长”宗庆后,后果是非常严重的。

  但是在外界看来,娃哈哈在这场争斗中,未战已经输了。虽然宗庆后表示:“我们掌握了达能确凿的违法证据,将对其违法行为依法进行追究”,“将拿起法律武器为自己讨个公道,除了积极应对斯德哥尔摩、美国的诉讼,同时我们要提出反诉请求,而且可以提出20亿、30亿、50亿欧元的赔偿要求”。但是娃哈哈反诉,胜率究竟有多大,宗庆后也谨慎地表示:“我们不一定赢,他们也不一定赢。”

  针对非合资公司的营销公司与老的营销网络虽属于“一支队伍两块牌子”,但在产品销售上已有倾向的问题,有业内人士认为在娃哈哈内部研发新产品,走多品牌战略本身事实上存在着“杀敌一千,自损八百”的问题。但对宗庆后来说,这可能就是一种战略战术的安排。宗庆后凭借发动网络的“人民战争”,把自己美化成为一个情绪高亢、愤激之情溢于言表的经济民族主义的捍卫者。但是他却忽略了感情这东西是易变的,顺着的时候觉得很舒服,突然有一天反过来跟你作对了,会不会觉得就是烫手的山芋呢?事实已经证明,靠情绪煽动来改变利益博弈格局的年代,已渐行渐远。当年三株口服液、爱多VCD等企业大打民族牌并屡试不爽,十年八年前娃哈哈也对民族牌很热衷,但现在面对生死存亡,面对外资潮涌,面对法律及企业健全的法律意识,再打感情牌或许就不是那么容易能名利双收了。

  有媒体应用托马斯·贝斯提出的利用概率理论整合所有信息的贝氏法则对这一事态进行了推理,得出双方破裂的概率仅为43.19%,并由此得出达娃之争最终将走向妥协的可能性十分大。既然有人作出如此的推测,那么娃哈哈的高管们为何就看不透而跟着起哄呢?这也许从达能收购乐百氏92%的股权后乐百氏持续亏损,最终从大幅裁员中可能找到答案。有人担心达能会卸磨杀驴,届时目前的高管就成了达能“砧板上的肉”。

  风掀波澜起

  在政府部门推动下,达娃之争终于进入新的阶段,暂停诉讼、重启谈判。然而,4月13日《财经》杂志披露了宗庆后涉嫌偷漏个人所得税近3亿元。据报道,税务部门之所以会专门立案调查宗庆后个人所得税缴纳问题,缘于2007年8月一名自称“税务研究爱好者”的举报人,对“宗庆后隐瞒巨额境内外收入,未如实申报个人所得税”的实名举报。国家税务总局收到举报后,迅速督促杭州地税局查办。4月14日,宗庆后接受采访时表示:“举报我的肯定就是达能的人。”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凡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满一年的个人,不论是从中国境内取得的所得,还是从境外取得的所得,都应该缴纳个人所得税。因此,宗氏把自己偷税漏税的责任推到达能的身上显然是不负责任的。姑且不论此前著名演员刘晓庆、“生命一号”创始人罗泽勤、古井贡原董事长王效金等都在偷税漏税上栽过跟头,这次宗庆后涉嫌近3亿元,令人震惊,难道达能不举报其偷税漏税的行为其就可以心安理得偷税漏税吗?自己的违法行为也要拿合作伙伴作替死鬼已足以说明:满口仁义道德在很多时候也有可能是为了个人的私欲,未必是为国家利益,民族利益。

  毋庸置疑,曾自称是“最廉价CEO”的宗庆后,被曝10年间涉嫌偷逃个人所得税近3亿元而被迫突击补缴了2亿多元的税款,或许有很多的无奈和“委屈”,但必然会使达娃之争再次被推上了风口浪尖之上,达娃的交锋可能真正走向双方无法自行调和的地步,结局也变得更加扑朔迷离。

  “幼稚”费思量

  “达娃之争没有赢家。”在2007年并购年会上,中欧国际工商学院名誉院长刘吉教授指出:“从2004年开始,世界已经在发生第五、第六次并购高潮。虽然中国目前在世界并购中只占较小的份额,但在几年后一定会达到一个新的高潮。在市场经济根基尚浅的环境下成长起来的中国企业,如何在资本时代的并购中‘引狼入室’,进而‘与狼共舞’,这才应该是我们关注的热点。”因此,跳出达娃之争的个案来看,其实达娃合作的本身就是为了双赢,既然双赢了,就不论功劳大小。那么宗庆后指责达能已经从最初投资中获得了超过五六十倍的回报,明显站不住脚,实际上双方都从合资中分享了发展的硕果。姑且不论娃哈哈是不是民族品牌,纵然是民族品牌,也不能破坏商业游戏规则,这是一个心态问题。商业问题的解决有一套成熟的解决方案,不要动不动就上纲上线,其实这很幼稚。

  娃哈哈一开始就打民族牌,宗庆后把对达能的不满扩大到国家和民族的角度,一种试图以整个国家和民族的情绪去对抗合作伙伴,一个再正常不过的商业纠纷被无限上纲到了非商业领域。我们看到了来自娃哈哈员工、经销商的抗议示威,看到了民众对娃哈哈和宗氏的支持和声援、对达能的谴责和批判。其实,这是不正常的,国家利益、民族情结不能被如此狭隘地理解。

  合资后的娃哈哈品牌得到快速提升,所涉及的产品也越来越多,成功地实现了品牌延伸和扩张,这是不争的事实。达娃合作足以印证这样一个事实:外国资本在逐利过程中会充分考虑市场因素,选择最有效的方式获得资本增值。而中国企业可以通过拥有的强势市场地位保护自己品牌,仅仅依靠品牌和营销能力就获得了来自跨国企业的巨额资金。其实这一点也是宗庆后一直引以为傲的,因此达娃事件中所渲染的爱国主义很难找到真正的依据。汇丰集团主席葛霖就曾经指出,企业并购目标的实现是一个艰难的、漫长的过程,但是只要并购和公司的战略达到契合,就要把更大的精力放在整合上。所以,抛开狭隘的爱国主义、民族利益的外衣之后,寻找达娃以及类似于达娃纷争的解决办法,才是该类事件最终的落脚点、关注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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