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8节:项目管理制度(9)
系列专题:《管理案头必备手册:项目管理工具箱》
九、开标、评标和中标 (1)开标。本公司的各类项目招标的开标,由公司授权的招标人代表负责主持。开标应当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公开进行,开标地点应当为招标文件中预先确定的地点。 1)采用公开招标的工程,对投标单位提交的投标文件必须当众予以拆封、宣读。开标过程应当记录并存档备案。 2)采用邀请形式招标的工程,评标委员会由公司招标领导小组和经营管理单位、财务部、审计部、工程部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人员组成,成员人数为五人以上的单数。由公司招标领导小组对邀请招标的施工单位的施工方案、合同总价、工期承诺、工程业绩、社会信誉等相关情况进行评审后确定施工单位。 (2)评标: 1)评标委员会组成。采用公开方式招标的,评标委员会的专家成员的确定,应当遵照招投标管理部门及有关法规的规定;采用邀请方式的,评标委员会由集团公司招标领导小组及其成员组成。 2)评标应严格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和标准执行。在评标过程中,不得改变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标准、方法和中标条件。评标可以采用综合评估法和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或者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评标方法。 (3)投标文件评审: 1)采用综合评估法的,应当对投标文件提出的工程质量、施工工期、投标价格、施工组织设计或者施工方案、投标人及项目经理资质、服务承诺、社会信誉及以往业绩等,能否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要求和评价标准进行评审和比较。 2)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的,应当在投标文件能够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人中,评审出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人,但投标价格低于其企业成本的除外。投标价格低于企业成本价(预算部核定)的投标,不予选择。提交投标文件的有效投标人少于三家的,应当重新招标。 (4)定标: 1)评标委员会(评标小组)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交评标报告,推荐1~3个排序合格的中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1~3个排序合格的中标人,由预算部负责按《工程招投标中标单位审批表》报公司工程副总经理、总裁审批确定。 2)根据工程副总经理、总裁审批签字的《工程招投标中标单位审批表》确定的中标单位,预算部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 3)以公开方式进行招标的项目,应当自确定中标人之日起十五日内,工程部前期负责向政府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提交招投标情况的书面报告。 十、授予合同 中标人确定后,由预算部经办,相关部门配合按照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日期以中标价与中标人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合同评审见《工程合同管理制度》。 十一、招投标工作纪律 (1)招标人及公司相关部门、各职能工作人员不得向投标人及其他第三方透露有关招标的任何情况。 (2)预算部门编制的工程标底,编制人员应负责保密,不得向其他部门及任何无关方透露。 (3)招标领导小组及其小组成员、各职能部门的工作人员,应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接受投标人任何形式的馈赠。对违反规定的工作人员和相关人员公司将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27章项目组织与团队管理 制度项目的人力资源管理与企业的人力资源管理有许多共同之处。项目团队可以根据项目和所在企业的情况参考选用一些适用的企业人力资源管理的相关规章制度,这些制度不在本章内列出。本章收集整理了一些企业有关项目组织与团队管理方面的制度,供项目人力资源管理选用参考。内容包括: 27?1项目经理的选任制度
27?2项目人员招聘制度 27?3项目员工考核评价管理规定 27?4项目成员培训工作规定 27?5项目团队激励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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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7节:项目管理制度(8)
系列专题:《管理案头必备手册:项目管理工具箱》 6)对招标人的资质等级的要求。 七、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分为资格预审和资格后审。采取资格后审的,在编制招标文件时应载明对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条件、标准和方法。 (2)资格审查的
第46节:项目管理制度(7)
系列专题:《管理案头必备手册:项目管理工具箱》 (一)取得一项或多项执业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以上企业注册并执业。 (二)收受贿赂、索取回扣或者其他好处。 (三)明示或者暗示有关单位违反法律法规或工程建设强制性
第45节:项目管理制度(6)
系列专题:《管理案头必备手册:项目管理工具箱》 (一)协助业主方进行项目前期策划,经济分析、专项评估与投资确定; (二)协助业主方办理土地征用、规划许可等有关手续; (三)协助业主方提出工程设计要求、组织评审工程设计方案、组织工
第44节:项目管理制度(5)
系列专题:《管理案头必备手册:项目管理工具箱》 第十七条凡公司持股及合作开发项目未列入会计报表合并的,应通过委派业务人员以投资者或股东身份积极参与合作和开展工作,并通过被投资企业的董事会及股东会贯彻公司意图,掌握了解被投
第43节:项目管理制度(4)
系列专题:《管理案头必备手册:项目管理工具箱》 凡合作投资项目在人事、资金、技术、管理、生产、销售、原料等方面无控制权的,原则上不予考虑。由公司进行的必要股权投资可不在此列示。 第七条各投资项目依所掌握的有关资料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