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列专题:《管理案头必备手册:项目管理工具箱》
如果业主临时取消部分工程内容,导致合同总额减少时,承包商应得到上述保证金的回扣,回扣额按合同总额减少的数额计算。 第十一条管理费 (一)工程管理费应包括两个方面,即现场管理费和公司管理费。当承包商就某一工程的直接费(人工、材料、设备和分包等费用)向业主提出索赔时,承包人可同时提出上述直接费所产生的管理费的索赔。 (二)现场管理费索赔的计算方法 现场管理费索赔额=现场管理费比率×直接费用索赔额 现场管理费比率=现场间接费总额÷工程直接费总额 (三)公司管理费计算方法 公司管理费索赔额=公司管理费比率×(直接费用索赔额+现场管理费索赔额) 第十二条利息 利息的索赔通常是根据利息的本金、种类和利率以及发生利息的时间确定的。在合同履行中,如发生下列情况,承包商可向业主提出利息索赔: (一)业主推迟工程合同规定的支付工程款额的时间。 (二)业主推迟退还工程保留金。 (三)承包商借款建造业主修改的工程或被业主延误的工程。 第四章索赔执行 第十三条提出索赔要求 在索赔事项出现后,承包商书面通知工程师和业主,提出索赔要求。根据国际合同条款规定,这个书面信件应在索赔事项发生后的28天内,向工程师正式提出。 第十四条报送证据资料 在索赔要求通知函送出后的28天以内,承包商必须报送索赔的证据资料。索赔的证据资料应尽可能地详细周密,其索赔数额应有计算依据。 工程师在接到索赔报告资料后的28天内提出自己的评估意见,上报业主审定。 第十五条会议协商解决 递交索赔信件后,应约定时间向业主和工程师进行细致的解释和会谈,讨论论证资料和索赔款项。 第十六条谋求调解 在双方坚持各自理由而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情况下,仍应寻求和解的方法,可以采用调解方式。如双方同意,可达成调解协议,并由双方签字解决。 第十七条提交仲裁机构仲裁 那些确实涉及重大经济利益而又无法用其他协商和调解方法解决的索赔问题出现时;或一方有意毁约,态度不好,没有解决问题的诚意时,可以采取仲裁。 第十八条诉讼 如果争端的双方既不能通过谈判、调解方式解决争端,又不同意把争端提交仲裁机构解决时,就不得不向法院起诉,由法院裁决。 第33章项目后评估管理制度本章项目后评估管理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33?1项目后评估的程序规定 33?2项目后评估内容要点规定 33?3项目后评估的评估指标要点规定 33?4项目管理评估的程序规定 33?5项目管理评估内容要点规定 33?6项目管理评估的评估指标要点规定 33?1项目后评估的程序规定 1?为了保证后评估工作质量,提高后评估工作的作用,特制定本规定。 2?组建评估领导小组,配备有关人员。 3?项目后评估机构根据项目的特点,确定项目后评估的具体对象、范围、目标。 4?按评估要求制订周详的项目后评估工作计划。 5?开展实际调查工作,收集后评估项目建设的有关资料: (1)项目简要介绍。 (2)可行性研究报告。 (3)项目评估报告。 (4)项目改算和决算报告。 (5)项目竣工验收报告以及有关合同文件。 6?收集项目运行的有关资料: (1)项目投产后的销售收入、生产和经营情况。 (2)利润状况、缴纳税金的状况。 (3)建设投资贷款本息偿还状况等。 (4)项目所在行业的有关资料。

(5)国家有关经济政策与规定。 7?收集项目结果的有关资料: (1)项目产生的直接结果。 (2)产生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对社会、技术、环境等产生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