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不是一位市领导的远见,TCL改制不可能办得那么干净。李东生首度披露改制细节中的魔鬼
本刊记者 杜亮
如果要给李东生26年的企业家生涯做一个梳理总结,有两件事是无论如何绕不过去的:一个是TCL的成功改制,一个是它失败的跨国并购。这两件事在中国企业界均具有标志性意义。 “中国企业的跨国并购是前无古人的事。TCL冲在了前面,走一些弯路也是正常的。”2008年7月8日,在深圳TCL大厦,李东生向《中国企业家》记者说道。在两年多来的灰暗日子里,这个中国家电大佬已经学会了“自我安慰”。 当然,最现实的“安慰”还是TCL集团2007年的如愿扭亏,避免了退市的尴尬。3月14日,TCL集团公布2007年年报,宣布实现净利润3.96亿元。3月28日,TCL集团摘掉了“ST”的帽子。 2005年,美国《商业周刊》和CNN曾把“全球最具影响力的25位商界领袖”的桂冠戴在了李东生的头上。 2007年,美国《福布斯》杂志中文版又把李东生打入“中国上市公司最差老板”的榜单。 人生之跌宕起伏不过如此。 除了跨国并购带来的声誉与落寞之外,51岁的李东生从大学毕业踏入国企的大门,到改制成功、身家过亿,这一段漫长而又波澜不惊的经历,或许更值得把玩。 “我没有原罪” 《中国企业家》:我接触过很多经济学家,谈到国企改革,最推崇的一个案例就是TCL的“增量奖股”。你觉得这是不是TCL在体制改革上对企业界的最大贡献?它是如何提出来的? 李东生:TCL的改制在中国国企改革的历史当中可以说是很成功的一个案例。严格意义上讲“增量奖股”的提法不是很准确,其实这个方案的设计是很严谨的。方案订立的基本点,就是首先不能动存量资产。动存量资产迟早是要出问题的,要尝试在增量资产里做文章。增量资产以什么样的方式来做?要体现公平性和让社会各方面都能够接受。改制方案坚持的目标是:对大股东---国家是有利的,对企业发展也有利,另外,企业发展之后对整个社会的贡献更加明显。在这种目标前提之下,做到管理层和员工的持股。基于这样的考虑,我们在增量资产的分配上制定了一个标准,就是10%的净资产回报率。超过10%的部分,政府得大头,我们管理层得小头。 10%这个门槛的界定也很关键。高了,企业够不着,改制就成了空话;低了,肯定会有人不服气。我记得当时的惠州市市长李鸿忠要我们做调研,调研的结果,当时国有企业平均净资产回报率是百分之五点几。我们就把“奖励”的门槛设在10%,参加方案讨论的所有人都觉得非常好、非常公平,说你们对自己要求很高啊。当然,我想改制以后可能还是会有很多人质疑,但门槛定高一点,质疑的人就会少一些。 《中国企业家》:为什么说“增量奖股”的提法不准确? 李东生:实际上我们首先得到的是钱,不是股。这钱也是理论上是钱,趴在账面上的,让我们看一下,并没有让我们揣进腰包。这个钱在理论上归我们之后,还要按照标准扣税,扣完税之后,再转成公司的股份,最后我们拿到的是公司增资认购的凭据。 改制以前,企业是100%的国有,政府不分红,改制之后它每年都有分红了,我们的这部分就变成股份。这一部分奖励是针对管理团队,范围比较小,可能不到100人。另外一部分,改制过程中有两次政府鼓励大家投资买股,大概有2000多员工先后参与,自己拿钱出来买公司的股票。这两部分构成我们持股的来源。
《中国企业家》:你也掏钱认购吗?
李东生:是的。不过,我奖励的比例要大一些。因为政府把企业授权经营给我,我个人是要承担风险的。当时我把自己的房子还有我爸爸的房子做了质押,另外还有二三十万元的现金,放到财政局。 《中国企业家》:结果还不错。没有把房子搭进去。 李东生:1996年我们的销售收入只有30多亿元,到2001年,销售收入已经提高到100多亿元,当年上缴的税收应该是几千万元,企业的利润也大幅度增长。国有资产不单单是保值而且是快速地增值。改制前,国有资产评估了3亿多元。改制后,政府拿回了20多亿元,国有资产放大了好几倍。有些国有企业改来改去,国有资产基本上没有了,而我们这个企业国有股所占比例是在逐步减少,但价值是大大地增加。 《中国企业家》:地方政府在改制过程中起到多大的作用? 李东生:当时李鸿忠作为市委主要领导起到了重要作用。第一是支持鼓励。第二,在大方向的把握上,表现了他的远见。他要求改制方案不能与现行政策法规有冲突,要合法合规,创新要有度。 举个例子,还是前面提到的“奖股”问题。改制一年后要兑现奖励,这个奖励因为只是让我们看看数字,就带来一个问题,到底要不要扣税?这方面的政策是空白的。当时广东省有个文件说“转增红股”是不用缴税的,我们就想拿这个文件规避掉个税,因为税收算起来也不少。但那只是省里的文件。李鸿忠觉得要改制就不能搞红股,要变成实股。转实股要不要缴税呢?没有规定。我们就写报告给市税务局,市税务局不敢定,就给省税务局汇报,省税务局也不敢定,就打报告到北京国税总局。国税总局专门为我们转增收益怎么扣税下了一个文,这个文件是我们资产形成合法性的最重要依据之一。 当时如果不是李鸿忠坚持,可能我们就不会把这个事情办得那么干净。因为当时问省里,省里说这个东西你们看着办,他当时也不会说就去追究你吧。但李鸿忠考虑的是以后的事情。管理层持股这部分资产形成的合法性怎么体现呢?就是要从税收环节体现。你缴了税就合法了,你没缴税可能就不合法。记得那几年,我在惠州缴个税是最多的。 《中国企业家》:这个文件还有吗? 李东生:当然有。2004年我们整体上市的时候,这是一个很重要的依据。 《中国企业家》:细节决定成败。 李东生:真的是。如果没有走这一步,后面上市的时候真的讲不清楚。红股和实股还是有差别的。 《中国企业家》:不然,郎咸平攻击TCL的时候,你可能就真的有麻烦了。 李东生:所以说,我没有原罪。 曾经放弃从政的机会 《中国企业家》:TCL集团从1997年改制直到今天,惠州市政府持有的国有股从100%下降到只有12.7%,不过仍然是第一大股东。我们也观察到,在企业改革层面,从红极一时的承包制到后来的股份制改革,改革开放30年的过程,就是政府调整和企业关系的一个过程。从您的经历来看,感觉政府和企业的关系变化经历了几个阶段?现在的TCL跟政府是怎样的一种关系? 李东生:总的来讲,我觉得我们企业跟政府的关系实质性变化不是太大。TCL和传统国企不一样,创办之初政府没有投资。1996年之前,政府基本上都是支持我们自主经营的,没有像传统国企那样“婆婆”式地管过。另外,改制之前的15年,TCL的发展基本上是很顺的,政府也觉得没有必要去管控。 但从企业治理结构来讲是有变化的。1997年TCL开始股权多元化,不再是纯国有企业了。成立有限公司之后就设了董事会,开始董事会完全是由管理团队组成的,董事会实际上是一个经营机构,并不是代表股东的机构。政府还是要管我这个董事长,管所有董事会成员的任命。 2002年授权经营结束后,企业引进了战略投资者,从有限责任公司变成股份公司,其他投资者派董事进来,政府也开始派董事进来,通过董事会行使权利。2004年整体上市之后,我们又增加了代表小股东的独立董事。政府现在形式上都是通过董事会表达意见。不过,涉及企业重大的经营决策问题,我们都会向政府主管部门单独做汇报,取得他们的认同。 《中国企业家》:现在还在这么做吗? 李东生:还在做。政府也是从企业发展的角度给出积极的意见。我非常幸运,我们所在地的惠州市历届市委、市政府都对我们这个企业关爱有加,对我们的经营活动也是非常支持、放心。当然做得不好的时候,也会有一些批评、指责,这是很正常的。 《中国企业家》:你是国家干部吗? 李东生:我一直在企业工作,但是归市委组织部管辖。国家干部的身份还是有的,但不是公务员。 《中国企业家》:有级别吗? 李东生:有,我最后的级别是正处级。大概是在1993年,我被任命为TCL电子集团公司总经理的时候。 《中国企业家》:想过从政吗? 李东生:确实有过一次机会,就在1996年的时候。省里面找我谈过话,想提拔我到政府机关工作。那年我39岁,记得当时我对省委组织部讲的原话是:如果能够把TCL做成一个像松下这样的世界级企业,比干别的事情对我而言更有价值,也可能对中国社会更有价值。当时讲这个话可能比较狂妄,但我确实是奔着这个目标去的。而且当时的市领导也鼓励我在企业继续做下去,因为当时刚刚授权经营,市里希望这个改制的项目能做起来。所以最后我就放弃这个机会了。 《中国企业家》:现在衡量当初的决策,你觉得当初的想法实现了吗? 李东生:人的职业生涯其实很有限,从大学毕业到退休30多年,能够做成一两件事就行了。我觉得现在还没做成的一件事就是把TCL做成世界级的企业。这是我一直在做的一件事,我这辈子就做这一件事。现在这个事还没做成,但是没关系,只要能够朝着对的方向走,就算到我退休的时候还没做成,后面的领导人还可以继续做。在这个过程中,自己也是蛮享受、蛮快乐的。想想我大学毕业的时候,两年才能买得起一台电视机,现在汽车有了、房子有了,国家和社会给我的回报已经很多了,就应该踏踏实实把事情做好。 [资料] TCL集团“增量奖股”方案 1997年4月,惠州市政府批准TCL集团进行经营性国有资产授权经营试点,并与李东生签署了为期5年的放权经营协议。根据协议,TCL到1996年的3亿元净资产全部划归惠州市政府所有,此后每年的净资产回报率不得低于10%。如果多增长10%-25%,管理层可获得其中的15%;多增长25%-40%,管理层可获得其中的30%;多增长40%以上,管理层可获得其中的45%。“增量奖股”绕开了国企以存量资产改制在定价上的尴尬。经济学家周其仁将其称为“面向未来订立的契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