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向尔
9月上旬, 上海市在《关于进一步推进上海国资国企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中明确,上海将取消市管国企和国企领导人员的行政级别,从党政机关交流到国企任职的干部不再保留公务员身份,到龄免职后在企业办理退休手续,且不得在本企业、下属企业或关联企业任职或兼职。这一新政的出台,将进一步加快我国国企、尤其地方性国企的去行政化步伐。 众所周知,新中国建立以后的相当长一段时期,国企从所生产产品的品种与数量、销售的渠道与对象、到劳动用工与收入分配等,几乎都是按照国家(政府)的计划进行的,没有独立开展生产经营的自主权。随着改革开放政策的实施,国企逐步获得作为企业而应有的各种自主权。 三十年过去了,如今的国企总体而言已基本成为相对独立的企业法人和市场竞争主体。即便如此,与民企、外企相比,相当数量的国企至今在运行中仍带有较多的行政色彩。一个重要的表现是,相当数量的国企及其高管人员仍然或明或暗地保留着相应的行政级别。 保留行政级别不利于提升国企的核心竞争力 诚然,赋予或保留国企及其高管人员相应的行政级别,对于政府保持对国企及其高管人员的行政性管理、以及政府相关意图在国企中的贯彻,具有相应的便利性和积极意义。然而这一做法,削弱了国企作为企业应有的市场竞争主体和国企高管人员市场职业经理人的特性。 由于国企有行政级别,国企的影响力和社会地位不一定、有时甚至主要不是取决于国企自身核心竞争能力的强弱和市场占有率的高低。因为国企高管人员有行政级别,他(她)们的行为取向也往往较多地考虑国企发展之外非经济层面、而不是国企发展的经济效益等经济层面的因素。 一旦国企经营管理不善、出现亏损等发展问题, 国企相关高管人员可能会被调整单位,但往往继续做他(她)们的“领导”,除非违反了党纪国法,否则很难真正做到“能上能下”。 显然,国企及其高管人员行政化、级别化的结果,在一定的程度上弱化了国企高管人员加强国企市场化、商业化运作的内在动力和外部压力,不符合国企改革发展和做强、做大、做优、做久的战略要求,不利于更好地提升国企的核心竞争力和持续发展能力。 应强化国企高管的市场化、专业化、职业化、国际化导向 近年来,央企在全球范围内公开招聘高管的用人制度改革,对于加快国企市场化、商业化运作步伐,以及强化国企选聘高管人员的市场化、专业化、职业化、国际化导向,已经开始并仍在进一步发挥其积极的示范和带动作用。越来越多的地方性国企也在积极尝试通过市场公开竞争的方式选聘高管人员、引进职业经理人。作为我国国有经济的发展重镇,上海市关于取消市管国企和国企领导人员行政级别的新规定,意味着上海将在国企发展的去行政化方面迈出新的步伐。我们期待,此次上海市国资新政的各项具体规定能够得到切实执行和取得预期成效,并通过上海市国企改革发展的有益探索,能够为进一步推动地方性国企的市场化和商业化运作,加快地方性国企高管人员的职业化、市场化和国际化发展步伐,强化地方性国企的去行政化发展趋势,做出成功的示范和积极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