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几年,中国的担保行业经历着一个急剧发展的时期,各类担保机构呈几何级数增长,然而在数目膨胀的同时,中国担保行业的整体水平却依然停留在一个较低的层次
文/本刊见习记者 鲁翔宇
中国经济的发展,让中国企业在“做大做强”的道路上越走越远,而要想实现这个目标,势必要有充足的资金作为后盾。在目前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日益凸现之际,作为连接企业与银行的纽带——担保机构便应运而生,为不少企业的持续发展提供了有利条件。然而必须看到,在经历一轮爆炸式发展之后,担保机构本身所存在的问题也日趋严重,更让人忧心的是,问题存在的时日已经不短,但解决问题的途径却迟迟难以浮出水面。 新兴行业,也是脆弱行业 “中国第一家担保公司是1993年成立的,叫中国经济技术投资担保有限公司。”北京市担保业协会会长李世奇向《经济》记者简单介绍了中国担保业发展的历程,“然而经过5年时间,1998年才成立中国第二家担保公司。中国的担保业真正发展起来是在2000年前后,当时,全国的担保机构约有100多家,其中北京有8家。在业内的研究中,都公认2000年是中国担保业发展的‘元年’。因此,即使到今天为止,中国的担保业仍然属于新兴行业。” 虽然属于新兴行业,但它却有着广阔的市场,李世奇介绍,中国担保业这些年发展的速度很快,仅以北京市场为例,北京的担保行业平均每年都在以30%~40%的速度增长,去年增长稍缓,但也保持了20%的增长幅度。截至2007年年底,北京市注册资金超过1亿元的担保机构已达38家,当年新增担保额390.8亿元,比上年增长20.61%;共为7785户企业提供担保,新增担保11620笔;累计担保额达1363.45亿元。 一个新兴行业,所创造的业绩却如滚雪球般越滚越大,这些数据说明了中国担保行业拥有着美好的前景。但新兴一词,在很多时候也同时意味着脆弱,中国担保业取得的成绩固然可喜,但存在的问题则更为社会所关注。 李世奇对担保行业内种种的不合理之处同样深有感触。他表示,在目前看来,担保行业多头监管所引发的问题已十分严重。 由于多头监管所引发的行业规范问题,目前表现得十分严重。李世奇表示,以工程类担保为例,目前,全国工程类担保或多或少都出现了一些问题,比如竞相压价等,有些担保机构已经将保费压价到低于贷款数目的1‰以下,这种不计后果的压价将严重危害到担保机构的健康发展。而这种问题的根源,仍在于没有相关的行业规范来约束担保机构的行为。 “规范”难寻 在李世奇看来,担保业近几年的快速发展只是开始,在今后,它还将有巨大的市场潜力。他分析道,从市场需求看,现在大量的中小企业有融资担保的需求,在北京,一年400个亿元的融资担保,有270多亿是为中小企业服务,但服务的对象目前还只有几千家企业,而北京的中小企业总数大约在40万~50万家左右,现在服务对象的范围只占全部的几十分之一。而在全国范围内,北京担保业的发展已经算是名列前茅了,世界银行曾经作过统计,中小企业需要通过担保获取贷款的,一般是占中小企业比例的10%~15%,现在中国的担保业还远远没有达到这样的目标,它的市场很大,业务量也很大,仍然处于一个高速发展的阶段。 正因为担保业位于高速发展的轨道上,因此,如果没有一个完善的监管体系和行业规范与之配套,对于整个行业的发展将造成极大的负面影响。 到目前为止,国家还没有出台任何针对担保业的专门法规,各部委曾出台过一些规范文件,但都只局限于自己所分管的一小块范围。比如,财政部颁布了名为《风险提示的一些要求(意见)》的规范性文件,建设部也有《关于在房地产开发项目中推行工程建设合同担保的若干规定》等,但都缺乏对整个行业的指导性。 李世奇所在的北京担保业协会近年来对担保行业的规范工作做了一些有益的尝试。去年年初,北京市担保协会公布了一份名为《北京市担保行业行业规范》的文件,对担保机构提出了最基本的要求,给长期处于无序竞争的担保行业制定了一个可以“触摸”的底线。同时,北京市担保业协会还与北京市公证处合作,制定了名为“强制执行性公证”的措施,这个措施是指,担保机构承诺的每一笔保函,都必须对其负责,如果发生了代偿,要无条件代偿,拒不代偿的,可以不通过诉讼就执行。李世奇告诉记者,这些措施在北京引起了很大的反响,大多数担保机构愿意在这样的行业规范下进行运作,而政府部门也对这些措施一致认可。然而,要想将这些业已成功的经验推广开来,却并非一件容易的事,李世奇说,作为北京市的一个行业协会,是无权去管外省市担保业的情况的,能不能够推广,目前还很难说。但是现在有些省市已经按照北京市担保业协会制定的行业规范在运作,也有很多省市在参照这些标准,来制定自己省市的担保行业规范。而一直以来,国家发改委也在研究制定有关于担保业的法规,但由于需要联合多个部门共同研究,目前还没能协商一致,使得可以统领全国担保行业的政策法规还迟迟难以出台。 针对目前国内担保行业鱼龙混杂的现状,有一种观点认为应该逐步规范整合担保机构,让一些注册资金很少、实力比较弱的担保公司逐步退出市场,以便于更好地控制担保行业的风险指数。实际上,2006年银监会下达的145号文就曾经明确规定,担保机构注册资本金应在1亿元人民币以上,且必须是实缴资本。但直到现在,全国范围内注册资金只有几百万的小型担保机构仍屡见不鲜。 然而,李世奇对这一现状有着不同看法,他表示,大机构有大机构的空间优势,小机构也有小机构的空间优势。比如县级的担保机构,对其所在地域范围内的企业情况非常熟悉,对有融资需求的企业,无须做大量的前期调研工作就能很容易地了解其经营状况,这种地域的熟悉度是很多大担保机构也无法与之相比的,而这种熟悉往往可以让担保机构的风险更小。同时,一般而言,小的地区,企业融资的需求也比较小,几百万元的注册资金完全可以应付自如。在这样的情况下,没有必要对那些小的担保机构采取“一刀切”的做法,更重要的是要规范它们的市场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