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农村与现代农业 新农村建设中我国现代乡土文明的构建



    新农村的乡土文明建设直接关系到农村社会的和谐、稳定、发展。在新农村建设中,如何在弱势的农业文明与强势的工业文明的碰撞中,利用既有的良好的传统资源实现乡土文明与现代都市文明和世界文明的对接,是我们亟待解决的课题。

  乡土文明概述

  按照马克思主义的观点,文明是指人类社会生活的进步状态,是一个社会物质财富、政治财富和精神财富的总和。在此意义上,乡土文明是指在农村建设过程中所呈现的一种进步和开化的状态,它是农村经济、政治、文化的综合体。构建新农村的乡土文明,需要雄厚的物质基础、可靠的政治保障,也必然需要有力的精神支撑和良好的主体条件。因此,我国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乡土文明主要体现为:

  以农业发展为基础。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首先要求不断解放和发展农村生产力,不断增强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实力和竞争力,为农村社会全面进步和农民全面发展奠定坚实的物质基础。发展农村生产力,根本在于发展农业,应按照构建和谐社会的发展要求,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着力推进农业增长方式的转变,建立“资源——产品——消费——再生资源”的循环农业新模式,构建和谐农业,提高农业的综合效益,切实增强“三农”自身的活力。

  以乡土精神为核心。新农村文化建设是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必然要求,它直接关系到农村社会的和谐、稳定与发展,关系到社会主义新农村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的早日实现。乡土精神作为新农村文化的核心,凝聚着村落集体的认同,对农民的社会心理起到重要的调节和支配作用,能将乡村不同阶层不同人群凝聚起来,在尊重差异中扩大社会认同,在包容多样中形成思想共识,塑造强大的精神力量,从而增强农民的自豪感、重树农民的文化信仰,营造和谐的人文环境。

  以民主治理为依托。我国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是政府运用现代治理理念和方法解决农村问题,改善农村公共治理结构,维护农民权益,实现乡村善治的过程,其一切工作都要充分尊重农民的意见和选择,以农民利益为重,充分发挥农民的积极性,让广大农民更多地参与社会经济事务、分享改革发展成果,从而使新农村建设拥有更广泛的社会基础和民意基础,为农村全面发展提供动力。

  以农民发展为目的。农村的发展,说到底是农民的发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要求我们必须促进农民发展,将中国农村巨大的人口压力转化为人力资源优势。按照以人为本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大力发展农村教育,提高农民素质和能力;加强农村区文化建设,培育农民的公民意识和现代精神,推动农民从传统型向现代型的转变,实现农民素质知识化、现代化,为自身发展提供源源不断的动力。

  中国现代乡土文明的冲突困境

  由于我国正处于社会经济转型的关键时期,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构建现代乡土文明,面临着许多不确定因素和冲突,其主要表现为:

 新农村与现代农业 新农村建设中我国现代乡土文明的构建
  和谐农业与效率农业的冲突。农业作为一个生态经济系统,是生态过程与经济过程的统一,可持续与否决定着新农村建设的成败。因此,发展现代农业既要考虑经济目标,又要考虑生态目标,追求经济与生态的和谐发展,在科学发展观的指导下,和谐开发利用,以实现农业的可持续发展。但由于传统效率观念的影响,在发展现代农业过程中,盲目追求农业的高效,采取不合理的资源利用方式,不适当的耕作方法和不科学的农业技术,对环境、资源实行掠夺性经营,严重破坏了农业生态系统的良性循环,影响了农业的可持续发展。

  乡村文化“内生”与“外引”的冲突。所谓“内生”就是自我创新,自我发展,而“外引”则指从外引进或输入。乡村文化建设应是“内生”与“外引”的有机结合。但长期以来,在乡村文化建设过程中,政府偏重“外引”,通过外来文化的输入来教育村民,抵制和消除异质文化的影响,而忽视了乡村文化创造的主体地位和文化消费的自主选择权,忽视对传统文化的挖掘和创新,这种“只输入,不培育”的供给模式,导致外来优秀文化未能很好地与优秀的乡村传统文化相结合,难以满足村民的文化需求,使乡村文化难以发展、壮大。

  乡村治理的成本与效益的冲突。制度是人及其规律性和重复性的互动模式,它使投入转化为产出,是否可持续,关键取决于作为参与者个人的在特定制度激励范围内所作的理性选择。在乡村治理格局中,由于参与治理的能力与实力的差异,数量较多的参与者处于相对弱势的地位,缺乏有效渠道来表达自身的利益诉求,其参与的意愿往往为少数宗族势力或某些强势群体所操纵,形成操作权威。同时,由于国家权力过多地介入乡村治理,导致“自治”变为“他治”,使参与者投入未能获得相应的回报。基于成本与效益的考量,理性参与者参与积极性不高,严重影响了乡村治理的有效实施。

  农民发展主体性与依附性的冲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需要发挥农民的主体性和能动作用,因此必须解决农民自身的发展问题,通过尊重、保障和发展农民权益,尊重农民意愿,激发农民的发展潜力和创造性,促进中国农村的可持续发展。但长久以来,中国竭力推行集体主义和奉献精神,要求个体人格发展服从社会需要,导致个体意识独立性不强,而且由于农民身份与权利结构的不对等,社会对农民的认知存在一定的排斥和偏见,使得农民内化其身份认知,产生了严重的依附性,使之发展的原动力难以在农民和农村中孕育出来,成为他们走向现代化的阻碍。

  中国现代乡土文明构建的途径

  在当前构建和谐社会的背景下,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实现城乡的共同发展,关键在于处理好现代乡土文明建设中所遇到的冲突与困境,实现传统与现代、农村与城市两种文明的对接、融合,塑造现代、和谐的乡土文明,以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健康、稳定发展。

  以和谐为指导,构建农业发展新模式。持续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保障国家粮食安全是我国新农村建设的重大需求和任务。农业作为第一的产业,是自然再生产和经济再生产的统一,其可持续发展直接影响到新农村建设的成败与否。发展可持续农业需要我们树立和谐发展的生态观,转变农业传统增长方式,大力发展和谐农业,提高农业、资源、环境的再生能力,以效益提升为根本,通过技术进步与创新,调整和优化农业内部结构,构建优质、高产、高效、生态、安全的农业生产体系,提升农业综合生产能力。

  立足本土,塑造现代乡土精神。“精神不仅传递着社会微观与宏观层面纵向间的关联感,而且还传达着社会各部门机构横向间的互动感。这种互动感不仅显露出不同文化有不同的社会布局,同时也揭示出同一种文化在其发展历程中有不同的社会布局。要是缺乏精神的协调作用,文化就会面临简化的危险。”因此,建设新时期的乡村文化,塑造现代乡土精神,必须走“内生”与“外引”相统一的路径,立足本土,深入挖掘本土的文化资源,进行整合、提炼和利用;同时着眼于世界文化发展的前沿,进行文化创新,将传统与现实、本土与外来相结合,培育现代、和谐的乡土精神。

  提升自主能力,实现乡村善治。在中国社会发展的历史逻辑中,“民主”是作为外来的现代因素引入的,实践证明,仅把民主作为一种国家制度引入是不够的,还需要参与者具备相应的自主治理能力和良好的制度激励,以使理性参与者分享利益,获取最大回报,这需要一个学习、实践以及能力建设的过程。因此,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实现乡村善治,关键在于扩展乡村公共空间,提升村民的话语权,加快村民自身组织建设,以提高村民的自主治理能力,切实保障村民权益;同时,按照现代公共治理的要求,优化地方政府职能,破立并举,构建多中心的治理网络,以降低治理成本,实现乡村善治。

  增强认知,树立村民主体意识。人是高度社会化的有机体,其发展本身就是一个社会化的过程,是个体融入社会环境,也是环境塑造个体认同,接受社会认知的过程。因此,应按照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的要求,统筹城乡发展,改变城乡二元结构,缩小城乡差距,推进城乡一体化进程,以塑造良好的社会认知;同时通过意识教育,行为示范和制度创新,唤醒农民的权利意识和主体意识,提高农民的素质和能力,增强农民的自我认知,促进农民的现代化转型,实现社会主义新农村持续、健康的发展。(作者单位:华南师范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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