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习记者 梁燕军/北京报道
据北京市2005年的调查统计,全市低保家庭约为3.83万户,目前已有5831户申请了住房租赁补贴,尚有约3.25万户没有申请。政府有关部门正对2006年以来新增人均住房使用面积低于7.5平方米的低保家庭进行登记核实,以将其纳入本市住房保障范围。 大规模建设快速启动 2007年是北京市以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为主的保障性住房快速建设的一年。 2月中旬,北京市住房保障办公室正式成立,该办公室隶属北京市建委管理,主要负责北京市对限价房、经济适用房、廉租房等政策性、保障性住房的开发管理工作。 9月29日,《北京市城市廉租住房管理办法》出台。办法规定,廉租实物住房采取新建和收购方式筹集。其中,新建廉租住房主要在普通商品房、限价房、经济适用房项目中按照一定比例配建,由政府回购,不足部分可采取集中建设方式。实物住房主要配租给符合相关条件的、家庭成员中有60周岁以上(含60周岁)老人、严重残疾人员、患有大病人员的家庭和承租危房及面临拆迁的家庭。同日,北京市建委副主任、市住房保障办公室主任张家明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今年在开工200万平方米经适房和30万平方米廉租房的基础上又增加了14万平方米的廉租房。而未来3年还将再建经适房1000万平方米,廉租房100万平方米,约可提供16万至17万套房子。老百姓可以放心,保障性住房的房源有保证。 据北京市建委新闻发言人张农科透露,除了配建房屋之外,各区县政府还可根据市建委审定的廉租实物住房房源收购计划,收购一批户型和价格适合的房屋用于实物配租。由区县政府委托相关单位按市场价承租房屋,再以廉租住房租金标准出租给符合条件的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租金差价由市和区县财政按照8:2的比例负担。 据北京市住房保障办公室相关人员介绍,为做好2007年底以前,符合规定条件、申请廉租住房租赁补贴的城市低保家庭“应保尽保”工作,由各区(县)政府全面负责本区(县)符合条件的低保家庭的摸底调查,并制订详细周密的工作方案,年底前将完成符合条件的困难家庭的保障工作。 分配标准进一步细化 经过今年5月在宣武区陶然亭街道进行的住房保障试点后,11月5日,北京市建委、市统计局、市财政局等部门联合下发通知,对2007年北京市城八区城市居民申请廉租房、经济适用房的相关准入标准做出明确的细化规定。该规定将每户人数分为1人到5人,分别制定相应的收入、资产、住房等标准。今后,该标准将每年向社会公布一次。 12月12日,北京市公布《北京市城市廉租住房申请、审核及配租管理办法》,对廉租房相关准入标准进行了进一步的详细规定。如住房分配将考虑家庭代际、性别、年龄结构等因素,如两人的同性单亲家庭配租一居,而两人的异性单亲家庭,子女年满10周岁的,可配租两居室或两间平房。 “我们也不知道怎么管” 随着廉租房建设数量的激增,未来廉租房大规模投入使用后的管理问题将显得更为重要。 在北京市唯一投入使用的京城仁合廉租房区,记者听到最多的是廉租户对廉租房管理的质疑和抱怨:廉租住户的家庭信息是否得到即时的跟踪管理?廉租房的使用率是否得到最大化?转租、续租问题怎么解决?小区周围的基础配套设施如何解决? 北京市住房保障办公室负责宣传的工作人员告诉《中国经济周刊》(国内邮发代号2-977):“关于廉租房管理方面的问题,目前我们也没有办法回答,因为这方面并没有相关的规定出台,我们也不知道怎么管,这个问题牵涉到很多部门,不是一个部门所能解决的,我们和相关机构正在积极地讨论,共同研究。” 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土地管理系曲卫东教授表示:“廉租房租住需要一个持续的审核管理机制,要根据家庭的有效支配收入来分配,如果租住的住户家庭收入已经发生改变,那么就应该在审核后重新评定他是否具有租住廉租房的资格。如果这项制度建立不起来,廉租房放量之后会引发一系列的问题。” 针对廉租房进行开发维护配套设施方面的日常管理,曲卫东建议,政府可以组建针对廉租房管理的物业公司,而不是交由市场化的物业公司来进行管理。“为了达到资源的有效分配,政府可以组织廉租房小区中有劳动能力的人参与到小区的物业管理当中,一方面可以节省人力成本,另一方面还能给部分廉租户提供就业岗位。” 京城仁合小区物业公司的工作人员告诉《中国经济周刊》(国内邮发代号2-977):“政府委托我们对小区廉租房住户进行物业服务,每个月支付给我们的物业管理费为1.2元/平米。”据中国房地产业协会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人士介绍,物业公司要维持收支的持平,成本最少在1.1-1.2元/平米。他认为,几乎没有盈利是阻碍市场化的物业公司积极参与廉租房社区管理的主要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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