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Google的CEO埃瑞克·施密特都承认:“技术进步有时候让我们的生活感觉像一本打开的书。”
◎陈赛
吉米·威尔士的网络丑闻 最近,维基百科的创始人吉米·威尔士(JimmyWales)的公众形象连遭重创。先是被人抓住在维基百科上动手脚,修改关于合伙人的词条。不久,他与女友之间一段猥亵的聊天记录被公布在硅谷八卦BlogValleywag上。据说他与女友是在维基百科上认识的,这位性感的加拿大女记者在维基百科词条中有一些不良记录,他帮她搞定了,两人很快如胶似漆。但好景不长,他在维基百科上高调宣布分手,这位前女友立刻“投桃报李”,在Ebay上拍卖他留下来的一箱衣物。不久,他的Facebook又被人挖出来,据说有“滥交”的嫌疑,虽然他很快清洗了Facebook上的一些“肮脏小程序”。 维基百科的诞生是为了一个乌托邦式的理想:“想象一个世界,每个人都能分享人类知识的总和。”吉米·威尔士在互联网更是一个精神领袖式的人物,不遗余力地鼓吹“自由”、“民主”与“透明”,没想到,Web2.0精神用在分享他的绯闻和八卦上同样高效率。 相比之下,Google的创始人拉里·佩奇和谢尔盖·布林就比较聪明。似乎早已预知Google将怎样改变人们获取信息的方式,除了不可避免的媒体采访,他们几乎不在网上留下任何关于个人生活的信息。有一次,CNET的一个记者披露了一些有关埃瑞克·施密特的隐私,比如他跟妻子住在加州阿瑟顿、喜欢业余飞行、身价15亿美元、当年抛售了1.4亿美元的Google股票等。Google为此大为震怒,认为这些信息威胁了施密特的安全,并扬言要将CNET的记者列入黑名单1年。美国著名的计算机安全专家布鲁斯·施奈尔(BruceSchneier)对这种过激反应十分不满,他说:“Google从我们每个人身上获取的信息,远比这些信息要私密详细得多。” 美国一个叫“皮尤网络与美国生活项目”(PewInternetandAmericanLifeProject)的非营利组织做过一个调查,发现47%的美国人“Google”过自己的名字(2002年这个数字只有22%),72%的人“Google”过别人的名字,比如亲友、同事、邻居、失去联系多年的人,还不包括名人。35%的人发现网上可以“Google”到自己的家庭住址和公司名字,其他可“Google”到的信息还包括邮件地址(32%)、电话号码(30%)、写过的文字(24%)和照片(23%)。 我们每天都在用Google,恨不得连思维都Google化了,有时候Google甚至比我们更了解我们自己,因为我们输入的关键词就是我们的兴趣、爱好、目的、明天的计划……2006年8月,AOL公司泄露了65.8万名匿名用户的约2000万个关键词搜索信息,人们第一次发现,根据这些敏感关键词,可以如此轻易地定位一个匿名用户的真实身份。这样的事情可以发生在任何一个搜索引擎身上,而我们唯一可依赖的是他们“不作恶”的道德准则。 数字卷宗:你的网络私生活编年史 互联网提供了前所未有的个人表达与交流的机会,越来越多的人在网上暴露自己或者别人的信息,其中不少是私人性质的信息和数据——邮件、即时聊天、搜索关键词、买过的东西、写过的文字、贴过的照片、下载过的视频、加过的朋友……无论你走到哪里,都会留下数字足迹,你做的每一件事情,都会留下交易记录。如果隔两三天回头看,你会惊讶于自己在网上留下了这么多东西。根据一个有趣的统计,一个速度最快的打字员用一年时间可以往电脑里输入100M的数据,而一年时间内要记录一个人在互联网上做过的所有事情需要4到8G的存储空间。但因为如今数据存储和处理的成本如此之低,把这些数据保存下来比扔掉更简单,而且这些数据是有价值的,对很多互联网企业来说,几乎是赖以为生的根本。全世界的政府和商业公司都在研究“数据挖掘”技术,欲从人们今天留下的数据中,推测其明天的行为。 其实,只要在可控制的范围内,人们愿意分享各种信息,尤其是年轻人。都说这一代人对隐私的看法不同,他们从自我暴露中获得快感,多过受到的伤害。所以,他们乐意用Twitter整日“碎碎念”,用网络摄像头24小时全球直播自己的私生活,甚至不介意在Facebook上贴自己喝醉了在马桶上发酒疯的照片。 “每个人都能向全世界发布信息,这在人类历史上是第一次。过去,只有大众媒体能做到这一点,现在任何人都可以。这种分享信息的能力是一种巨大的快感。”在接受本刊记者采访时,美国乔治·华盛顿大学的法学教授丹尼尔·索洛夫(DanielSolove)教授说:“另一方面,年轻人把博客和社交网站当成日记写,当他们独自一人对着电脑写字时,通常在晚上,很难把潜在的读者具象化。这种感觉与对着大庭广众说话不同,他们往往很自然地就把越来越多的个人信息放到网上。” 但很少有人意识到,将这些数据累积起来,就是一部关于我们私人生活的编年史,丹尼尔教授称之为“数字卷宗”。这几年,随着博客、视频、社交网站、在线内容分享网站如YouTube、Flickr的爆炸性普及,“数字卷宗”的容量正在极度膨胀。而且,在这些卷宗中,并非只有你自己留下的信息,还包括别人留下的关于你的一切言论和信息。它们往往是杂乱无章的,暧昧的,甚至是错误的,夹杂着谣言和八卦(上个月,全美国的大学生都在抵制一个叫Juicycampus的校园八卦网站,这个网站鼓励用户指名道姓地捏造大学生的淫秽隐私故事),但它们还是会作为“数字卷宗”的一部分而被永久性地保存下来,使我们处于一个持久的“被观察”的状态中——虽然观察者未必有恶意,也不会整天盯着我们的数据,但我们的过去、现在、未来都是可搜索、可推测的,并向所有人开放。但我们自己却对这些信息毫无控制权,它们是如何被传到网上、谁在搜集它们、与谁分享、用来做什么、存放在什么地方? “艳照门”与信息失控 关于隐私问题,一个最常见的反驳是:如果你没做什么坏事,有什么可隐藏的?这种说法的前提是,隐私就是秘密,你想必是做了什么见不得人的事情。 但布鲁斯·施奈尔认为:“隐私未必是秘密,它是对个人信息的一种控制权,是生而为人的一种基本权利和自由,是一个人维持尊严和体面的基本需求。”没有隐私保护,我们的个人信息会被滥用:政府、企业、黑客,甚至每个路人,都有可能是这种权利的滥用者。很多时候,当你意识到隐私很重要的时候,你已经失去了它。 据统计,2007年,全球共有1.27亿份敏感文件,包括电子和纸质记录,被窃或丢失,比2006年增加了650%。全球折扣零售业巨头TJX的金融数据库在一年内不断遭到黑客侵袭,导致超过4500万名公司顾客的信用卡信息和个人资料外泄。去年底,英国政府在邮寄过程中丢失了两张重要的数据光盘,其中包括约2500万人的个人资料和银行信息,使英国近一半人口面临遭受欺诈的危险。 不久前,俄罗斯互联网上出现了一个神秘的“网络情人”(CyberLover),这个聊天机器人模仿一个风骚的女人,挑逗了多位俄罗斯男性,从他们那里套取个人和商业信息,平均每次只需3分钟。据说这个机器人已经通过了图灵测试——人们无法分清它是真人还是机器人。幸亏它只会说俄语。 其实,从你将信息储存在电脑上的那一天起,你对信息的控制权就在不断地缩小,因为信息太容易复制、转移、聚合和传播。而一旦到了网络上,你的信息就完全不再由你控制了——互联网的病毒传播机制一启动,基本上没有任何力量能够阻止信息的扩散。 轰动一时的“艳照门”事件充分说明了信息失控是一件多么恐怖的事情。在短短一个月内,1300多张不雅照片扩散至全球各地的服务器,上千万人在浏览、转载、评论、恶搞这些照片,中间又不知道产生了多少流言、八卦和病毒骗局。因为传播一条信息的成本如此之低,而封锁一条信息的成本如此之高,法律禁令变成了一纸笑话,官方越禁止,艳照越像野火一样燎原。 “艳照门”的主角都是名人,但这种事情可以发生在任何人身上。不久前,上海一对情侣突然发现网上到处是他们在地铁站口激吻的视频,而且配上了十分不堪的旁白。虽然最后证实是上海地铁公司的3个员工偷拍、评论并上传了这段视频,上海地铁公司也向这对情侣道了歉,但这段令他们尴尬的视频恐怕会一直在网上传播下去。 就像你现在“Google”“狗屎女”,不到一秒钟时间,就能从Google的记忆中调出那个倒霉的韩国女孩的所有信息。虽然事情已经过去了3年多,那个女孩道了歉,退了学,患上了精神病,但她的“劣迹”——在地铁站不给爱狗收拾粪便,被永久性地囚禁在数字空间里无法翻身。 “在过去,个人信息,即使是一些尴尬的、不甚光彩的记录,原本是分散的、可遗忘的,只在小范围内传播;但在互联网上,这些信息变成了可以永久保存、随时搜索并向全世界发布的东西。”丹尼尔教授说,“其实,谁没有犯傻的时候呢?尤其在年轻的时候,难免会做一些出格的、将来可能会后悔的傻事。比如在美国的大学里,很多大学生都喜欢当众裸奔一次,当做一种成人仪式。在过去,那只是件无害的傻事,笑笑就过了。但现在就得很小心,因为随时可能被拍成照片或视频。” “这一代人,我称他们为‘Google一代’,他们在网络上的生活将不得不与八卦、谣言共存,必须随时准备好,任何一个人可能在Google的搜索框里搜他们的名字。” 以前,政府、企业和黑客是个人隐私潜在的侵犯者,因为只有他们有能力监控和记录我们,但在Web2.0的环境下,每个普通人都被赋予了记录和传播信息的技术,你周围的每个人,亲人、朋友、同事、老板、陌生人甚至你自己,都变成了潜在的“老大哥”。你永远也不知道,会不会有人偷拍了你的照片或视频,传到互联网上,在某个时候被某人挖掘出来,变成全世界的笑柄。就像现在网上一些看似搞笑实则让人毛骨悚然的创意。 hollabackNYC.com就是一个专贴路人不雅照片的网站。主页上有一张触目惊心的大幅照片,一个女人手里拿着手机,像冲锋枪一样地指着你。他们说,如果有人对着你色迷迷的,或者在公众场合看黄书,你就拍下他的照片贴到这里来。“你在走路、吃饭、跳舞、派对、喝酒、晒太阳的时候,有权利感到安全、自信、性感,而不必担心成为某个男人的性幻想对象。” DontDateHimGirl.com的格言是“先调查后约会”,全世界女人联合起来,在这里曝光前男友的劣迹,她们不仅分享糟糕的约会体验,还在数据库中积累了大量“前男友”的详细资料,包括他们的照片。 类似网站还有很多,有服务生们联合起来曝光那些不舍得给小费的客人的;也有乘客们站出来曝光坏司机的;Flickr上有一个专区专贴在公众场合说话粗鲁的人…… 这些网站本来都带点舆论谴责的姿态,舆论谴责本来是社会控制的一种手段,但在互联网上常常变得不可控制,因为网上信息交流与传播的速度如此之快,乌合之众在还没找到真实的真相之前,就急着要下判断,争风头,很容易走向无政府主义,甚至演变成一种信息暴力。 不久前,波兰Lewis&Clark大学的一个大学生被指性骚扰一位女同学,Facebook的一个小组很快公开了他的名字,并在他的档案旁边加上“强奸者”的大标题,让全世界都能看到。其实,事实真相尚未查明,这个学生也从未被捕或被起诉,但网络上的人已经迫不及待地给他定了罪,Blogger圈里在流传他的故事,还有人将性骚扰的细节以漫画的形式添油加醋,却没有给当事人任何自辩的机会。 《纽约时报》报道一个广告人的自杀,他是芝加哥一家广告公司的创意总监,40岁,事业有成,但有一天却突然跳楼自杀。现在很多人将矛头指向曾经对他大肆羞辱的两个博客,认为这两个言辞刻薄的匿名博客(AdScam和AgencySpy)应该为他的死负责。 一年前,美国发生过一起类似案件。一个13岁的小女孩同样以自杀的极端方式,将互联网隐私和信息暴力的问题摆到世人面前。这是一个荒诞而悲哀的故事。梅甘(Megan)在网上遇到一个完美的男孩——16岁的吉他男孩乔什(Josh),来自破碎家庭。像所有年轻的爱情一样,故事进展得非常甜蜜。但突然有一天,乔什要与她分手,因为他听说她对朋友刻薄,还在MySpace上公开了他们之间的所有私密对话,并和她的朋友在讨论板上公开讨论,骂她“胖”,是个“贱货”。不堪羞辱的小女孩终于自杀。当警方介入调查后才发现,原来根本没有什么乔什,他是隔壁一个女孩的父母虚构出来的人物,他们这么做只是为了报复梅甘与他们的女儿交恶。 隐私的本质有人认为,在今天的时代,隐私根本是一种幻象:城市的每条大街上都有监视摄像头;你每刷一次信用卡,每笔交易都记录在案;电信公司拥有你所有的电话记录。我们从来都是生活在“老大哥”的目光之中。 大卫·布林(DavidBrin)写过一本书叫《透明的社会》,大致意思是,在一个“监视无处不在”的世界里,你知道我的一切,我也知道你的一切。你不能用我的秘密来对付我,因为我也有你的秘密。政府会监视我们,我们也在监视政府。一切跟从前不同,但未必有多糟糕。 几乎每一次技术革新,都会伴随这种“隐私已死”的悲叹。照相机刚发明的时候,DV刚发明的时候,RFID刚发明的时候,是这样,互联网时代更是如此。 技术的趋势是,个人信息正在不断从桌面流向互联网。本该属于你的信息,如今都在第三方的控制下。你的邮件存在Gmail,照片存在Flickr,视频传到YouTube,购物记录在Amazon,你的人际圈在Facebook、MySpace上……问题是,我们能信任这些第三方吗? 今年1月,有人在BT上匿名发布了一个17G的文件,内有50万张私人照片,都是从MySpace的私人档案中获取的。这是MySpace有史以来最严重的一次隐私泄露事件。该匿名人士声称发布这个文件是为了逼迫MySpace对一个系统漏洞做出修改,这个漏洞去年秋天就已被人发现,不少窥淫癖者利用这个漏洞偷窥MySpace上设置为隐私的私人照片,YouTube上甚至有详细的视频教材,教观众如何欺骗MySpace服务器,获取这些私密照片的访问权限。 Facebook是继Google之后引发隐私争议最多的一个网站。一年多前,当他们推出Newsfeeds功能(一种迷你新闻系统,将用户在Facebook内的动态信息实时传递给他的朋友)时,根本没觉得自己是在侵犯用户隐私,因为这些信息早已散落在每人各自的主页上,他们只是用一种聪明的方法把它们组织起来,让每个人更容易获取而已。但这个功能却引发了巨大的隐私忧虑,Facebook用户的抗议几乎是出于一种本能的恐惧,因为它单方面改变了个人信息暴露的规则,人们突然意识到自己的信息不在控制之内。反讽的是,这场叛乱的结果是,Newsfeeds最终被普及为各大社交网站的一项基本功能。或许,在互联网的价值中,人们看重的仍是开放、趣味的一面,而不是安全与隐私。其实,即使Facebook取消Newsfeeds,第三方程序员仍然可以编个程序,以同样的方式收集这些数据,就技术角度而言,这是一场打不赢的战争。 在信息时代,虚拟隐私与物理隐私之间的边界在哪里?我们能否对自己的数据拥有一定程度的控制权,无论它存在什么地方?我们能否对那些信息的安全性有决定权,并且对那些不尊重这种决定权的公司申请法律制裁? “即使面对信息时代的挑战,保护隐私仍然是可能的。技术本身不会侵犯隐私——政府、商业和个人如何使用这些技术才是关键。我们不可能停止技术的前进,但我们可以用法律来规定人们应该如何互相对待,我们可以规定企业和政府应该如何搜集、处理和散播个人信息。”丹尼尔教授表示,“在保护隐私方面,法律可以做得更好。比如在美国,法律必须对‘隐私’进行重新定义,对它有更好更微妙的理解。法律很多时候是被对‘隐私’的陈旧理解给限制住了,从而破坏了它的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