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的计划经济体制,使政府和国有企业出现同一产权主体的孪生现 象,而民营企业作为另类成分,在不同程度上受到“歧视”。
在人们的概念中,民营企业和中 小企业的重合度相当高,国有企业代表 了大型、集中和垄断,民营企业则象征 着中小型、分散化和竞争性。现在,民 营经济正处于一个国民经济需求强烈拉 动、自身发展亟需跨越的新的阶段,对 资金有着巨大的需求。但从现实情况来 看,民营企业从银行所得到的贷款,相 对其实际需求来说所占比重太低;通过 发行股票融资的民营企业在我国的上市 公司中所占比例也极低;在债券市场上 占有的份额则几乎趋近于零。民营企业 的融资难问题逐渐凸显。
当然,融资困扰是世界各国中小 企业的通例难题,并非仅存在于中国, 其主要问题在于:首先,中小企业风 险大、破产率高。一般意义上说,创办 前五年内,中小企业的破产率高达30- 50%;其次,中小企业的规模小,固定 成本可分摊性弱,难以获得规范和标准 信息以供决策判断;再次,财务不透 明,财务制度不规范,无法正确判断财 务状况;最后,贷款的运作费用高,信 息收集、调研、分析、决策的费用是大 企业(按单位计价)的6-8倍。 面对这样的问题,我国中央政府 和地方政府,以及各级政府的职能部 门、金融机构给予了高度的重视,也出 台了一些具体措施,如组建民营股份制 银行和地方商业银行、鼓励和支持四大 商业银行增加对民营企业的贷款、建立 民营企业担保体系、建设中小企业风险 投资体系、开辟中小企业直接上市融资 等等。但是,从实施效果来看,这些措 施并从根本上解决民营企业融资难的问 题。民营企业融资难的问题,表面上是 市场自身选择的结果,但其深层次的原 因则是体制和制度的问题。长期的 计划经济体制,使政府和国有企业出现 同一产权主体的孪生现象,而民营企业 作为另类成分,在不同程度上受到“歧 视”。受习惯意识和传统惯性的影响, 金融部门对非公有制企业不能一视同 仁,甚至还受政治纪律的约束。中国四 大银行控制了银行信贷市场70%以上的 份额,虽然它们已实行股份制改造,但 却一直具有受行政干预和指使的体制特 性,因此这种惯性做法也就很难随着股 改一起迅速发生改变。 这些传统计划经济的习惯行为、 政策上的不公正待遇,是中国民营企业 所处的独特性环境和条件,很难瞬间消 失,即使政策上出现大的调整和改变, 它也需要观念和意识的渐进适应。同 时,我们要看到,市场经济需要公平和 公正,任何差异性待遇和歧视都要以法 律加以判别和矫正,用法律保证这一进 程的不间断性。 如果有了政策的支持、有了法律 的保障,融资难的问题是否就可以解决 呢?并不一定。中国民营企业融资难的 独特性问题还包括,民营企业信用和信 用评价问题。我们知道,银行或金融机 构要对民营企业进行融资安排,首先要 对企业的信用作出判断和评价,有信用 就可以安排贷款,无信用就不能安排贷 款,这理所应当。这里,对信用进行判 断和评价需要获得企业的信用信息和信 用资料,只有拥有了这些资料,融资才 能有针对性的通过信用的方式、抵押的 方式、担保的方式、政府扶持的方式等 解决问题。那么这些信息和资料从哪里获 得呢?公开的信息渠道无法提供。现有体 系中,信用体系和制度建设的缺乏,银行 与金融机构对民营企业信用信息获取渠道 的不畅通,并因此而中断的信用研究、分 析和判断,都致使融资难问题显现。 为解决这一难题,我们应该在以下 几个方面进行尝试: 首先,建立信用法律法规体系,规 制涉及信息采集、加工、传播、使用等各 个主要环节。在这里需要界定政府行政公 开与保护国家信息安全、商业秘密与公开 信用信息、消费者个人隐私与公开信用信 息的界限,并处理好两者之间的关系。 其次,充分利用政府所掌控的企 业、个人相关交易数据,建立信用信息 库。从整合行政资源入手,将工商、税 务、海关、贸易、交通、质检、药监、 环保、劳动人事、公用事业、公安、法 院、银行、证券、保险等有关方面掌握 的有关企业和个人信用的数据资料,作 为重要的信用信息资源。 又其次,有 序开放信用信息数据库,实现信息资源 共享。政府部门公开的信用信息,应当 主要是对市场主体身份及其行为客观描 述的原始记录,包括纳税、信贷、合同 履约率、遵守法律等情况,并有管理地 开放数据信息,以供社会查询,增加企 业信用信息的透明度。各有关部门和行 业规范的信用信息数据库,是建立和完 善社会信用体系的重要基础设施。 再次,建立中介信用服务企业特许 制度。承担信用评价和评级的中介服务 行业具有智力密集、技术密集,专业化 程度高、市场集中度高的特点,承担着 信用信息收集、加工、处理和传递的信 息增值功能。政府由于信息垄断,无法 征集信用信息进行公正、独立的市场化 运作,提供高质量的信用调查、评级、 报告等信用产品服务,为此,应建立特 许经营制度,设立准入门槛,向特许经 营的信用服务企业提供客观公正的原始 数据信息,促使其加工、整理、细分, 提供增值服务;对特许经营可以采取有 偿方式,收费用于系统的更新和维护, 另一方面应大力培育和发展一批具备较 高执业资质和道德水准的独立公正市场 化运作的信用服务机构,对从业人员进 行执业准入和资质考试。 最后,建立企业信用管理体系。信 用是企业最值珍惜的无形资产,应培育 企业家的信用意识,提倡和宣扬信用观 念,坚守“契约”、兑现“承诺”,在 良好信用环境下改善银企之间的关系。 同时也要建立对失信企业和机构的市场 约束机制,还应加大对企业违约的惩罚 力度,增加违约者的违约成本,惩处逃 废债务的企业,使其失去参与市场经济 活动和交易的机会。 关敬如 中国诚信信用管理有限公司CE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