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作者:北京中能兴业投资咨询公司/文
华尔街的古老传说中有一个叫德鲁的人,靠贩卖牲畜起家。一次,他突然想到一个赚钱的好主意:头天晚上给牲畜吃很多盐,但一直不给它们水喝,次日早上渴极了的牲口会狂喝几加仑水,然后德鲁迅速把它们赶到纽约,在那里按斤论两卖给屠夫。后来,这常被用来形容那些账面价值大于实际投入资本的股票。 对资产掺水的方法很多,如在入股或增资时高估资产价值,以无形的声誉、技术、管理、商标入股等。尽管品牌、管理等无形因素在现代经济条件下,具有与厂房设备同样重要的地位,但简单地将其评估入账常常有失公正。我国会计准则规定,成本必须能够可靠计量的无形资产才能被确认入账。通常,商标并不符合这一标准,但在A股典型的“母公司-上市公司”架构下,绕开规定利用商标权掺水时有发生。 根据ValueTool公司绩效数据库,我们筛选出以商标权为无形资产主要构成的前十大A股上市公司,设计商标包括“长虹”、“澳柯玛”、“夏新”等。虽然这些品牌不能否认具有相当价值,但往往和具体资产、公司及管理层密不可分,而且这些企业本来一直是这些商标的实际使用者,它们花高价买入的商标,大多数在购买前还是免费使用的,现在将其重新作价、买卖并入账不仅不存在现实的逻辑基础,更扭曲了财务数据对企业真实经营能力的反映。 很难想象四川长虹(600839)与“长虹”商标各自分离的局面,也很难想象其他企业会花费13.8亿元去购买“长虹”商标。无论商标的所有权在当初被谁拥有,商标和其他所有的生产要素都是一个完整的整体,一旦分离就很可能变得毫无价值。如果“长虹”商标可以在资产负债表中占有相当一席,那么“万科” 、“招商银行”、“茅台”是不是也都应该依此类推呢? 这种单独的商标权买卖完全属于一种资产掺水,在独立的市场经济主体之间基本不会发生,这也是为什么列举的10宗商标权买卖全部为关联交易的原因。 这10宗商标权买卖中4宗是以现金支付对价的,最典型的如夏新电子(600057)和波导股份(600130),它们分别以1.5亿元现金从母公司购买了相关的商标,其中波导股份之前的商标是无偿使用的。 在其他交易中,上市公司都是以应收债权、应收账款、存货以及其他资产支付对价的。这类资产掺水更重要的目的在于掩盖一个事实,即置出的资产可能已一钱不值。如果按照正常的会计处理对这些资产价值进行减记,毫无疑问是对损益表和资产负债表的巨大打击。 这种掺水将对财务信息产生极大的扭曲,影响投资者对公司真实盈利能力的合理判断,而如果这些应收债权和应收账款又和关联方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那就不止是混淆视听那么简单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