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宝
13点40分,接到老爹的长途电话:“中午吃的什么?”“正在吃,鸡蛋打卤面。”“现在才吃?上课不迟了吗?” 我吃完最后一根面条,把手中的碗丢到教学楼旁的垃圾箱,回答:“我已经到了。”老爹愣住了,他无法想象。 我生长在内蒙古,不记得谁跟我说过,因为很多人跟我说过——在内蒙古生活最惬意,原因有二:一是压力小,还有,吃得好。其实这两者之间有必然联系,因为压力小,所以不必赶时间,大可细嚼慢咽享受美味。刚到武汉时,在公交车上看到标语:“请不要在车内编织毛衣,也不要在车内进食。”不能打毛衣我理解,但进食有什么危险?百思不得其解。后来,当我在武汉的街头遇到一边赶路、一边用筷子挑着纸碗里的热干面的男男女女老老少少时,才终于恍然大悟,同时明白,这世界上原来还有一种存在方式,那就是边走边吃饭。真可怜,我又想。 但是不久后发生了一件更可怜的事情,那就是我也选择了这种存在方式。刚上路时,我还羞赧得很,只敢拿着面包或者包子、饼子,而且每吃一口都要环顾四周,以确保没有被像曾经的我那样少见多怪的人发现。后来,胆子渐渐大了,终于敢拿着碗筷在路上亮相了,而且碗中的内容也逐渐复杂起来,从最初的炒饭、炒面逐渐发展到后来的馄饨、拉面和海带排骨汤。不仅如此,我边走边吃的技巧也日臻成熟——过去很可能正在路上埋头进餐时碰到熟人喊我,茫然抬起头来,脸上还挂着饭粒。而如今,我已经可以在别人发现我之前发现别人,然后从容优雅地向来者微笑颔首,且笑容无比自信。有时迎面碰到也正端着碗吃饭的食友,彼此废话不多说,只是点头致意,然后擦碗而过,大有高级派对上端着自助餐盘子穿梭于名流之间的绅士名媛风范。 舞者说,给我一双舞鞋,大地就是我的舞台。我说,给我一双碗筷,世界就是我的餐厅。 一次在路上又冒充了一回名媛,一辆电动自行车突突从我面前驶过,一位小学生背对着司机反坐在车子后面吃着热干面,后车厢正好当了他的桌子。此情此景让我不禁为自己进餐的技术含量之低和想象力之狭隘深感汗颜。那位小朋友瞥了一眼满脸惊诧的我,手伸进后车厢,掏出一张纸巾,从容淡定地擦了擦嘴。 吃得新鲜,还省时间,当我沉溺在武汉这种边走边吃饭的生活方式中乐不可支时,去了一趟河北。面对向往已久的热腾腾圆滚滚的驴肉火烧时,我竟脱口而出:“带走。”新来手生的小伙计呼哧了半天终于用油纸把火烧包得严严实实,然后套好塑料袋递给我:“肉保证漏不了。”我唯有冲他苦笑——我准备出门就吃的,岂不浪费了他这半天的工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