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三十:经纪业务困局



我这个人,大体上是不太强调客观原因的。从这点出发,似乎也有点毛主席“人定胜天”的意思。中国的证券经纪业务,其实外部环境是极其不良的。不过,我以为,面对这样一个外部环境,只要还想继续干下去,太多的强调也毫无意义。毕竟,这个外部环境,是所有从业者共同面对的,而非上天对某人或者某券商特别不公。 

但是,我想,适当地来讨论一下这个外部环境也无多大的害处。毕竟百论写到这里已经三十篇外加一篇导言。用一篇文章的字数来“控诉”外部环境的不良,也不能说是空发牢骚,毫无实际帮助。我个人更加希望,有能够接触高层的人,在看到这篇文章之后,能为我们这些苦战在经纪业务,这个券商最基础业务领域中的人,说上几句话。本人布衣百姓,实在也没这份力量。若能起到这个效果,余之幸事也! 

2004年托管了7家券商,2005年年头关闭了云南证券。媒体天天都有券商爆料的信息,一会儿海通,一会儿大鹏,似乎券商就是个高风险行业,就是个一不小心就要惹下天大麻烦的行业。于是,加强监督,加强管理,不绝于耳。但是,政府无论如何在那里腾挪,我总觉得,和经纪业务毫无关系。而中国证券经纪业务的困局有三,我想破了头,也觉得这和黑幕啦乱象啦无甚关联。 

困局一:经纪人的法律地位。 

我见过有些文章,说券商搞经纪人制度搞了一阵子之后,放弃了这个制度。文章置疑,经纪人制度要结束了吗?我总觉得这是件蛮搞笑的事情。经纪业务经纪业务,不搞经纪人制度搞啥子?当然,有很多种具体方法来诠释经纪人三个字,比如销售代表啦,客户经理啦,投资顾问啦,但本质上,依然是个经纪人。 

换句话说,经纪人制度(或者叫体系)乃是证券经纪业务的基石。 

政府高层在一些场合也表明个这个态度,反复强调经纪人制度是未来的方向。但我个人相当想不通的一点就是,为什么这个所谓基石,根本没有法律地位和法律保障? 

众所周知的是,保险代理人是需要考试的,考试合格后取得一张证书。房地产经纪人也是需要考试的,一个没有房地产持牌经纪人的经纪行是非法的。独独这个证券经纪人,根本不需要考试,也无所谓证书。有些人以为是件好事,操作起来更方便,我却以为,这反而使得经纪人对未来个人权益的保护缺乏信心。不承担责任何来利益一说? 

一般说来,经纪人的底薪都是相当低廉的(个别专攻大户的除外),所依靠的都是客户交易佣金作为主要收入来源。经纪人在开发客户成功后,不能够马上产生收入,而需要靠未来的若干年来不断累积。有些券商奉行的是客户永久收益权(例如富友),宣布客户一旦为某个经纪人开发,只要这个客户不销户,经纪人就有权一直获得该客户的交易佣金的提成。有些券商奉行的是未来一段时间,比如三年或者五年。无论如何,这都是对经纪人的一个未来许诺,而这种许诺,说句实话,也只有富友做到了,因为它关门了。 

经纪人最美妙的事情就是未来可以不断分享客户的佣金提成,这和保险啦房地产啦是很根本的区别。从某种意义上讲,证券经纪人到了若干年后的确可以不再从事销售工作。但是,这也是经纪人最担心的事情。因为客户佣金提成制度的更改与否,主动权完全在券商手中。一旦券商翻脸,经纪人明显是处于弱势地位。富友经纪人提成制度被继续下去的理由相当简单,因为经纪人够多够规模,几乎到了任何一个客户都是有经纪人的,逼得后来的中信只好承认。 

香港经纪人是奉行挂牌制度的。一个完整的经纪人执照需要六张,根据级别的不同,其开展的业务范围也就不同。例如最低级别的经纪人是不能从事给客户推荐咨询股票的。违规后的处罚相当严厉。监管环境的严苛,反而造成了这一行的井然有序。 

从另外一个角度看,证券经纪人是相当没有风险的工种。其实对于券商而言,只要把住了开户关,基本上证券经纪业务没有风险。现在盛传的各类券商违规,试问哪一个是属于证券经纪业务领域的?委托理财?国债回购?还是三方监管?挪用保证金? 

证券经纪业务的风险极低,监管起来也相当方便,我实在不明白的是,为什么证券经纪人就缺少法律地位呢? 

顺便说一句,证券从业人员考试不能等同于经纪人挂牌。证券从业人员的概念远远超过证券经纪人的概念。而且,参照保险代理人的制度,我个人认为,证券经纪人的牌照应该是独立的,而非挂靠于某个券商。 

结论:经纪人法律的地位缺失,使得大量的优秀人才无意从事这个行当,不能不说是中国证券经纪业务整体的损失。 

困局二:缺少产品。 

证券经纪人的第二个困局就是手上缺乏售卖的产品。经纪人的两大职能销售和服务,前一个职能实在是腾挪有限,有苦说不出。大量的经纪人在那里贩卖通道(银证通也是通道),或者贩卖名字玄乎实则同质的开放式基金。上得了台面的产品只有这两个,至于一些定向理财啦集合理财啦,都是政府严格管制的产品,对券商风险说实话也很大。要不就是概念多于实质的投资咨询服务。不客气地说,相当多的客户对这种服务不感兴趣。 

最近一段时间,很多地方都在搞类似价格同盟或者公约的事情,例如上海就以协会的名义出过类似的通知。价格同盟有无意义姑且不论,但这反应一个客观事实:佣金收入乃是券商经纪业务的命根子,价格的竞争已经到了券商无法承担,但也无法找到另外一条道路的状况。 

我不能说中国的金融衍生产品太少,但是我可以说,可供证券经纪人使用的金融衍生产品太少。而这个问题的根源在于,中国金融产品大多数是面向机构的,例如C股市场。自然人虽然理论上可以参与,但却是极少数的大户。LOF呢,不能想象个人客户会参与套利。 

中国监管当局的思路是大力地超常规地培养机构投资者,但已经到了对个人投资者不闻不问的地步了。我困惑的是,为什么很多产品要将个人投资者拒之门外。1000万是钱,难道1万就不是钱?从某种角度看,个人客户的信用远远高于机构客户的信用。理论上说,个人将承担无限责任(中国没有个人破产之说),机构一破产啥事情都没有了。更何况,象唐氏兄弟的德隆,我看不出唐氏个人和德隆机构有啥区别。 

我一直认为,中国的新股制度要好好改一改,要彻底走市场化道路。新股发行的速度可以加快,有利于投行业务。发行速度加快后就会形成供大于求的局面,就需要经纪人出马给客户推销了。我个人是相当看好一级半市场的商业模式的(不过我对一级半市场本身嗤之以鼻)。经纪人完全可以向客户推销上市公司,从而分享承销的收益嘛!供大于求的新股局面还会造成新股的上市价格较低,也利于打开券商资产管理业务的局面。实在是一招救活券商三大业务的好棋,但是,呵呵,和国企上市解困的目标相悖了。 

顺便说一句,中国政府的思路老是喜欢让缺少明确的所有者的机构啦国家啦赚钱,而不喜欢藏富于民。这和当年的里根有着很大区别。但千万不要忘了,里根的藏富于民的高财政赤字政策,带来了美国后来十余年的经济繁荣。 

结论:经纪人可销售的产品缺失,使得经纪人的工作极其艰苦而又回报低廉。优秀经纪人的不断离去,又如何行使所谓“教育投资者”的宏观使命? 

困局三:缺乏竞争 

监管当局对券商历来是爱护有加的。出发点是美好的,希望能够扶持券商,在一个所谓有序竞争的环境下,能够茁壮成立起来。但可惜,就在“大力地超常规地培养机构投资者”的口号下,券商却一败再败,已经走到了崩溃的边缘了。这究竟是为什么? 

很多人,从圈内人士到圈外人士,都认为证券这一行,竞争实在太残酷了。但是,我却以为,证券这一行,哪里来的什么竞争。从来没见过哪个券商由于和另外一个券商竞争失败而被吃掉的,相反的,却是大量的券商纠缠在三方监管、国债回购、委托理财和挪用客户保证金之上。从某种意义上,那些已经成为了历史的券商,个个都是自己消灭了自己。 

近日的一期“哈佛商业评论”中,有这样一篇题为“决胜2005:优秀的企业都诞生在竞争最激烈的行业”。文中提到:“回眸过去20年,优秀的企业都诞生在竞争最激烈的行业中,如家电行业之海尔、TCL,IT行业之联想。我们坚信,市场的开放必将锤炼出更多有竞争力的中国企业。”我深以为然。 

襁褓下呵护的券商,一方面表现为极其不容易死亡。套用一句俗话,中国券商说它个个都已经在破产边缘,恐怕有点言过其实,但如果跳着个说已经在破产边缘,估计有漏网的。这是所谓的行业退出门槛极高。 

另外一方面,表现为行业进入门槛也相当高。闽发事件后,估计这个门槛还会提高。我这里所谓的行业进入门槛高是指多方面的。一方面,民营资本的介入很难,另外一方面,外资进入也很难。更多的是,连券商自己开营业部都难上加难。 

我个人是认为搞一些服务部是可行的。现在行业低迷,券商大规模拓展营业部不现实。但是,大规模拓展成本低廉的服务部,有何不可?中国很多地方,是属于某个券商绝对垄断的地盘。这种现象是相当不正常的。 

 之三十:经纪业务困局
顺便说一句,中国很多地方都是实施严进宽出的政策,总是以为要把好进入关。证券行业还要实施严进“严”出的政策,难道,连流水不腐的道理都不懂得吗? 

结论:没有激烈的竞争就很难出优秀的企业。由于金融的特殊性,我们当然不能彻底放开。但是,从放开服务部下手,让券商内部先激烈竞争起来,未尝不是提升券商经营管理能力的方法。 

后记:冬天极其漫长,春天总归会到来。也许我们相会在2010年,希望彼时阁下不是所谓中国证券业的“先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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