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全球出现了美元化趋势。在笔者看来,这是世界金融一体化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结果。
在开放经济条件下,一国之内通常存在着多种可兑换货币的流通,当本国出现较为严重的通货膨胀或出现一定的汇率贬值预期时,公众就可能减弱对本国货币稳定的信心,并出于机会成本与相对收益的考虑,而减少持有价值相对较低的本国货币,增加持有价值相对较高的外国货币,于是,外国货币便作国内的价值储藏手段或交易媒介而逐步替代了本国货币。这种现象通常被称为“货币替代”[1]。与“格雷欣法则(Gresham’s law)”[2]相反的是,美元化更为普遍地反映了良币驱逐劣币的现象,而不是劣币驱逐良币。
美元化是指一国居民在其可支配的资产中,持有一定比重的外币或以外币计值的金融资产的货币现象。它并非单指美元对本币的替代,而是泛指所有的外币替代本币的现象。笔者认为,美元化是世界经济发展的必然趋势,是金融一体化的重要特征之一。这首先是基于美元的特殊地位。
近年来,随着美国的持续稳定增长,美国超级大国地位的确立,美元在世界经济中的地位呈明显上升趋势。IMF统计,1998年,美元占世界各国官方储备和私有资产总和的60%和40%,在发展中国家这一比例还要高得多。
相对于其他国家而言(金融危机国例外),美联储一直保持相对较高的利率水平。1994年,美国经济出现过热,美联储一年内连续6次提高短期贷款利率,使经济得以“软着陆”为后来的长期扩张奠定基础的同时,支持美元走强。近年来,美元相对于其他主要货币的利率较高,1999年美国短期利率为5.5%,日本为0.2%,欧元区为3.2%。
强势美元的结果,全球对美元的需求日益增加,在全球外汇储备中,美元占6成多;在国际贸易中,有三分之二是用美元结算的;在外汇市场上,以交易为主;国际证券发行总额接近50%是用美元;国际贷款总额中以美元计价的部分也接近一半;所有美钞(约4700亿美元)的66%都是在国外流通的,大约四分之三新增发的美钞被外国人所持有;非居民持有的美国净资产已超过1万亿美元。一些专家认为,随着金融深化和金融全球化的加速,美元化将在一些国家成为难以避免的现象(王建,黄金老,2000),因而今后相当长的时期内,世界经济体系对美元需求有加,美元有继续维持强势的基础。
理论上衡量,美元化可分为货币美元化和资产美元化两种形式,国际上通用的衡量美元化指标是,一国国内金融体系中的外币存款(主要是美元)占本国广义货币供应量(M2)的比重。IMF1999年发布的一份报告显示,1998年这一比重在7个国家中超过50%,在12个国家中占30-50%,其中玻利维亚82%、土耳其46%,阿根延44%。目前,在阿根延、玻利维亚、秘鲁和智利等拉美国家,70%以上的银行资产与负债以美元计价[3]。
从实践上衡量,我们所说的美元化,主要是指货币美元化,即一国政府在本国经济中把外国货币作为法定流通货币,兼建立以此为核心的经济运行体系。据不完全统计,到2000年1月,已有30多个国家正式实行经济美元化(尚不包括EURO区和实施单一货币西非法郎的西非国家),人口近1300万。
就美元化在本国经济中的地位来看,表现为两种类型:
一是完全美元化,即将美元取代本国货币作为本国唯一合法的流通货币;阿根延政府提出的美元化计划属于此类型。在墨西哥、萨尔多瓦和加拿大等国,类似的美元化设想已经受到普遍欢迎。1999年1月14日,阿根廷总统梅内姆在内阁会议上,首次了在该国国内废除本国货币比索,从而彻底实现整个经济的美元化。这也意味着,美元化正由自发的经济过程演进成主动的政府行为。其影响效应还在于,美元化的结果将是一个主权国家把自己最重要的经济主权之一交给另一个国家,从而在经济上间接成为该国的附属国。
目前,世界上还有巴拿马和利比里亚两国实现了完全美元化。一是部分美元化,亦称双重货币制,即将美元和本国货币一起作为本国合法的流通货币。其操作方法是,允许美元与本币同时在市场流通,并将美元对本币的汇率完全固定下来,居民与非居民一律按此汇率进行美元与本币的兑换。已经实施经济美元化的拉美国家大多属于这种类型,如巴哈马、海地、厄瓜多尔。其中,2000年4月1日,厄瓜多尔政府宣布美国与该国货币苏克雷同时在市场流通和使用。并于同年9月,逐渐收回苏克雷直到全部淘汰。
拉美国家现在的美元化主要是出自经济目的,它们在政治上不同像当时那样同美国“用一个声音说话”。对于拉美国家而言,美元化意味着放弃部分主权、接受外国控制,一旦国内民族主义情绪上升。
美元化的出现,反映了全球金融自由化程度不断深入,正逐步向金融一体化发展。因为,一国经济自由化程度越高,国际贸易和国际投资的数目越大,客观上形成对外币的大量需求。金融自由化是一国经济自由化的核心,它主要表现在该国货币完全自由兑换、外汇买卖自由、资金流动自由。NAFTA的运作以及计划中的2005年“美洲自由贸易区”的启动,都为拉美国家经济美元化奠定了现实基础。
[1] 苑德军、陈铁军:《关于货币替代的理论与实证分析》,《中国社会科学》,2000年6期,第15-26页。
[2] 这一法则表达的是,在法律上被低估了的货币(即实际价值高于法定价值的货币,称之为良币)必然被人收藏、熔化或输出国外,而法律上被高估的货币(即名义价值高于实际价值的货币,称之为劣币)则独占市场,最后的结果是流通界只有一种货币在流通。
[3] 郑先武、李振华:《拉美国家美元化趋势及原因与效应》,《改革与理论》,2000年6期,第30-3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