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震惊国务院领导的恩平金融风波已过去好些年了,但其后遗症却沉淀了下来,成为当地经济发展过程中一道怎么也迈不过去的“坎”。痛定思痛,反思其前因后果;哀之鉴之,历史的教训值得汲取。本文按时间的先后顺序对恩平金融危机的爆发进行了分析,并从腐败和体制两个方面分析了爆发的原因,最后提出了几个值得注意的教训:1、我国的金融风险主要表现在内部风险; 2、形成内部金融风险的病根与国有企业如出一辙; 3、推进金融体制改革要内外并举。
关键词:恩平;金融风波;前因后果;根源
中国人民银行研究局局长谢平先生曾在一篇文章中指出:建设银行恩平支行的行长,在恩平制造了二十多亿的不良资产,其所得到的“处罚”却是变为恩平市副市长,尔后竟然又重新作为恩平市金融领导小组组长,又非法集资。他把建行拖进去了二十多个亿,又把农村信用社搞了二十多个亿。朱总理发大火,非要把这个人送进监狱,就是进不了。[1]
本人虽然也浸身在恩平的金融风波之中,更耳闻目睹了金融风波所造成的种种创痛,但由于有关部门与人士“家丑不外扬”,所以对其前因后果仍然知之不多。直至看了谢平先生的文章,才意识到身边居然发生了这么一件惊天大案。于是花了好些天的时间去寻找相关资料,走访有关人士,获得了不少本来隐藏在“地底下”的信息。尽管时间已过去好几年了,但痛定思痛,历史的教训值得汲取。故特撰此文,以哀之鉴之。
一、发端
恩平是我国著名侨乡之一:全市人口才45万左右,而华侨人数就多达30余万人,遍布香港、澳门、美国、委内瑞拉等世界各地。由于其地理位置处于珠三角的最西部,经济主要以农业种养为主,所以发展相对落后于珠江三角洲其它地区。或许这也是原因之一吧,改革开放以来,这里曾先后出现过三次震惊全国的腐败事件:倒卖走私汽车,干部违规建私房,以及谢平先生所说的金融风波。
金融风波事件的产生,最早可追溯至1987年。由于地方财政收入有限,远远不能满足经济发展的需要和政府机构的行政开支,为寻求发展经济的“捷径”,当地政府就开始擅自制定了一系列的 “土政策”,鼓励单位和个人以“手续费”、“协储奖”等形式高息引资。由于不能直接到外地融资,于是利用银行等金融机构采用高息贴水存款的方式吸引外地资金,贴水额则根据企业的用款情况、承受能力,由企业来承担。及至80年代末90年代初,当时的县委书记邝仍发动群众,要以“说尽千言万语,跑遍千山万水,历尽千辛万苦,施尽千方百计”的所谓“四千四万”精神开展引资活动,县里为此还专门成立了金融拆借中心,要求各金融机构、各镇、各部门都要积极向外拆借资金。
1993年7月,中央提出“约法三章”整顿金融秩序以后, 恩平一些金融机构仍无视国家法规,继续以“手续费”、“协储奖”等形式,变相提高存款利率。政府还于1994年专门成立了美其名曰的“金融领导小组”,参与、干预、影响各金融机构的运作。当时恩平市的党政领导邝仍、李光辉等,则将违规吸收高息贴水存款、账外发放贷款最为严重的建设银行恩平支行树为典型,原行长郑荣芳1994年也被提拨为恩平市副市长,并兼任金融领导小组组长,建设银行恩平支行行长则由侯春幸接替。
二、爆发
侯春幸上任时,建设银行恩平支行的局势已十分严峻,但他在1994年2月至1995年11月任职期间,不顾国家的禁令,继续大玩饮鸩止渴的“死亡游戏”,指使该行下属七个办事处以高息贴水存款和账外拆借资金的方式,继续搞高息揽存,贴水率高达18-35%。也就是说,当时在建行存10000元,当即返还2000元给你,而你存折上的数字则依然是10000元,再加上银行明码标价的存款利率,实际利率高达30%多。于是乎,一大帮企业厂长、银行行长及农村信用社主任联成一体,全国各地都有资金源源不断地流向恩平。一些政府领导人、银行职工、学校教师以及社会上的金融贩子,纷纷从事找资金、拉贴水存款的活动,并充当“中介人”,收取“融资费”、“中介费”,从贴水分成中牟取“好处”,累计违规吸收资金达32亿多元。存款吸收回来以后,又以发放流动资金的形式,向企业违规发放账外贷款349次,共计人民币25.8亿多元和港币240多万元,其违规发放的贷款大部分无法收回,造成国家损失人民币36亿多元,港币368万多元。这种以借新债还旧债的方式来苟延残喘的办法,无异于饮鸠止渴,信用坍塌与挤兑风潮已呼之欲出。及至1995年中期,金融风波终于从建行爆发开来。由于建行恩平支行无力兑付到期存款,出现存款人挤兑和闹事事件,建行支行被迫调集20亿资金支付,风波才得以平息。此后建行恩平支行被迫撤销,200多名职工被遣散。
但事情并没有就此结束。由于受政府行政干预,恩平信用社的贷款也象雪球般越滚越大:到1996年底,恩平信用社贷款余额已达63亿元,其中不良资产达93.5%。为此信用社沿用建行恩平支行的做法,通过高息吸收新存款以支付到期存款。于是,建行兑付的巨额资金,又被农行所属的信用社高息吸存,如此悲剧又重演: 1997年初,恩平又爆发了第2次金融风波。该年春节前夕,恩平市的银行、 信用社普遍关门歇业,紧接着农行恩平支行自1998年起被迫停止吸储,停办省辖往来业务;20家城乡信用社1998年12月起全部关闭,交广东发展银行托管清算。全市辖内金融网点由1997年前的267个,急剧减少到 40多个, 有些乡镇金融网点为零。由于储户的存款到期不能兑付,加之害怕打了水漂,愤怒的恩平人曾多次示威,有人甚至抬着棺材到政府门前游行。这次的金融风波,惊动国务院下派工作组进驻该市调查。此时的侯春幸自知罪孽深重,闻风而逃──后于2000年3月被捕,并于2001年6月被江门中级人民法院以玩忽职守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6个月(凡知内情者,无不哗然)。
三、后果
恩平的金融风波,其严重性怎么高估都不过分,由此引发信心、信用、信念“三大危机”,把恩平的财富和信誉席卷一空,外商都被吓跑了。当时流传一种说法:与你有仇,才介绍你到恩平投资。就金融体系来说,以前的四家国有商业银行恩平支行,二家银行的信贷管理权、人事管理权被市级分行收管,一家银行降格为办事处,二家银行取消了存款业务,群众有钱不敢存入银行。
前任恩平市市长顾士明说:“金融风波使全市经济水平至少倒退了10年,恩平所欠的债,全市人民不吃不喝100年才能还清。”这话或许有些夸张,但资料表明,1992年至1996年4年间,全市累计各项投资达152亿元,比1992年前43年的总和还要多。而这152亿元大部分投入到了水泥行业、房地产业中去,80%以上的贷款成了“肉包子打狗”。与此同时,从 1996年至1998年,全市财政收入每年以15%的速度下滑,到了1999年初,田园荒芜,机器生锈,干部连续三个月发不出工资。新一届市委领导班子于1999年3月上任后,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初步扭转了经济连续下滑的势头,并有了恢复性的增长。2000年的统计数据表明,恩平财政一般预算收入比1999 年增长了25%,达1.007亿元。尽管如此,比起数十亿的债务包袱,这是一个很小的数字。何况,这笔收入连工资都不够发──市级机关干部1998年欠3 个月工资,直到2000年底才补发了其中的1个月。乡镇的拖欠工资有的超过了1年。即使金融风波爆发六年之后的2001年,恩平市的经济工作情况报告中还写道:“受金融风险直接影响,这几年来, 我市国有企业得到的商业银行贷款几乎为零,银行断奶……大部分企业处于停产和半停产中。”
四、根源
恩平市的金融风波所造成的“后遗症”是极为严重与深远的,但若不深刻汲取教训,则正如古人所说:“后人哀之而不鉴之,亦使后人复哀后人也”。也正因为如此,笔者在此对其原因进行简要分析,以“哀之鉴之,免蹈覆辙”。
(一)腐败
对于所有上述一切,恩平市原政协主席关中人在给广东省委书记李长春的信上写道:“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从1986~1996年,恩平出了3件大事:一是1986年的走私汽车事件,二是领导干部以权谋私,违规建私房事件,三是1995~1997年接连出现的两次金融风波。”“10年来,恩平(县)市领导班子换了4批,大部分头目都是贪官污吏。先后任县、市委书记的3人,其中1人被撤职,2人被拘捕;任县、 市长兼副书记的4人,其中2人被拘捕,1人被撤职,1人被国务院通报批评;任县、市委副书记的4人,其中1人潜逃国外,1人被撤职、开除党职;任副县长、市长的9人,其中1人潜逃,1人被拘捕,1人被免职;另两名县、市常委,1人潜逃,被开除党籍,1人被判刑,缓期执行。在上述22个领导干部中,有14个因经济问题受处理或潜逃,真正手脚干净的没几个。”
(二)体制
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研究局局长谢平曾经分析过中国的商业银行存在的体制弊端:各商业银行从总行到县级,四级分行,代理链相当长,总行监督困难。但它最后是一个法人,对外的一切债务最终都由总行来买单。各商业银行的不良资产很多都是地方分支机构“自愿”形成的。银行在贷这笔款时就明知道收不回来的。因为,银行贷出的款越多,对地方的经济贡献越大。地方政府和地方支行都有“合谋”贷款的倾向。
恩平金融风波印证了这一说法。郑荣芳任建设银行恩平支行行长时,已经出现过金融问题,却“荣升”为恩平市副市长,并当上恩平市金融领导小组组长。由垂直领导的金融系统官员调任地方行政系统的官员,这种在中国司空见惯的流动体制,为地方政府和银行的勾结大开方便之门。难怪,尽管后来已查出郑荣芳罪行累累,但还是有人认为他为地方做了贡献,拼命保他。最后,郑不只是搞垮了建行,还把农村信用社搞掉了20多个亿,这个包袱最后由农行来背。从理论上讲,地方政府不能影响和干预银行的行为,但实际上,许多政府开办公会,都要把行长叫去,要其为地方的项目当场做出承诺。而银行的地方分支机构,也绝不是“冤大头”,它们也乐意接受这种行政干预。因为他们的自身利益如职位的升迁等,更取决于与地方政府的关系,而不是上级行。郑荣芳由建设银行恩平支行行长到恩平市副市长,以及市金融领导小组组长,就是很好的例证。一些分支机构的头头在上级行领导那里装出一副无可奈何的样子:这笔贷款是(省)市长在这里开办公会定的,如果不给,我们在地方怎么活?我们也明知道这笔贷款风险很大。这样总行无可奈何。而存款人更不会去考虑这种“官商勾结”体制中的风险,反正总有“国家”给兜着。可见,地方政府、银行分支机构和个人之所以都缺乏约束力,是因为对他们来说,都有一个最大的买单者──国家。
五、教训
恩平金融风波虽然主要局限于恩平范围内,但其产生的根源全是全国性的。见微知著,以下几点尤其值得注意:
1.我国的金融风险主要表现在内部风险。
通常来说,一国的金融危机都无一例外地表现为对外或对内的债务危机,但从世界各国的实践来看,发展中国家经历的几次大的金融危机,如拉美债务危机、墨西哥金融危机、东亚危机等,都不同程度地受外部经济的影响,或者说主要是外部金融风险,如对外举债过度,规模失控等,在对外偿债能力不足和本币贬值的压力下,就极易遭受国际投机资本对本国货币的冲击,最终导致金融风险。 [2]但就我国目前的实际情况而言,由于人民币资本项目下尚不可兑换,加之外债规模相对于外汇存款而言,并无规模过大的隐患,因此我国的金融风险更多地表现为内部风险。
2.形成内部金融风险的病根与国有企业如出一辙。
尽管国有企业改革已持续了很多年,但由于体制性的弊端,其软的负债约束仍未有多大改观。曾有一位经济学家评论道:国有企业借国有商业银行的钱,是有钱他就敢借,借了就敢不还。类似地,尽管国有商业银行吸收的是存款人的钱,同样由于“国有”的性质,其自身亦有着大规模放款的冲动:不管能否收得回来,只要有钱,它就敢贷。在这种体制下,国有商业银行独立审查贷款的能力和激励都很低,特别在政府的行政干预下,一旦缺乏强有力的外部约束,不良贷款的累积和大幅度地上升也就不足为奇了。
3.推进金融体制改革要内外并举。
从内部来说,要吸收国有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成功经验,加快我国国有商业银行的产权体制改革,建立产权明晰、权责明确、风险自担的现代金融产权制度。与此同时,要完善内部治理结构,建立所有者、决策者与经营者之间的有效制衡机制,推行贷款失误责任追究制度。从外部来说,要进一步完善中央银行的监管体制,制订并严格执行资本充足率、备付金率、流动性比例等指标,以强化信贷风险监管。同时要增强其独立性,摆脱地方政府对国有商业银行的行政干预。
注 释
[1]谢平.对银行不良贷款的评析[N].经济学消息报,2001-02-09(3).
[2]朱光耀,郑权.金融危机.经济安全与政府债务政策[M].北京: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1999.146-150.
参 考 文 献
1、梁宝柱.金融监管论.西南财经大学出版社.1999.
2、许帮贵等.金融监管:国外的经验与借鉴.中南工业大学出版社.1995.
3、李早航.现代金融监管.中国金融出版社.1995.
4、温丽.进一步完善商业银行内控机制的思考.济南金融.2003(11).
5、陈秀良.加强金融风险防范.经济日报,2003-01-21.
6、周熠.商业银行贷款管理风险的内部策略完善研究.济南金融,200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