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0日上午,陕西省省长娄勤俭主持召开省政府第四次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省政府《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提出,要合理调整城市居民生活用水价格,稳步推进阶梯式水价制度。 继阶梯电价之后,陕西将再推阶梯式水价制度。 推阶梯水价 因为地理分布不均,陕西水资源十分紧缺。据统计,陕西人均、亩均水资源占有量仅仅相当于全国水平的一半左右。 此外,陕西全省70%的水资源集中在陕南,同时,70%的降水量集中在汛期,这些都加大了陕西水资源紧张的状况。 3月20日陕西省政府第四次常务会议上通过的《意见》指出,要稳步推进水价改革。其中包括,建立农业用水补贴机制,并在工业和服务业施行超计划累进加价制度,实现合理调整城市居民生活用水价格,稳步推行阶梯式水价制度。 在今年年初的陕西全省物价工作会议上,也提出要推行居民生活用水阶梯水价。目前我省正在加快居民生活用水一户一表改造。

阶梯水价和阶梯电价原理相同,其基本特点是用水越多,水价越贵。 阶梯水价的优势在于充分发挥市场、价格因素在水资源配置、水需求调节等方面的作用,拓展了水价上调的空间,增强了企业和居民的节水意识,避免了水资源的浪费。 据媒体报道,广州市已经于去年11月正式开始实施阶梯水价制度。武汉市也于今年2月开始执行这一水价新政策。北京市也已经开始研究是否施行阶梯水价制。 娄勤俭说,水价调整牵涉到百姓利益,一定要慎之又慎,阶梯水价原则是实现用水节约,加强水的利用效率。对陕西这样的发展中省份,价格调整不能取上限,我们经济水平在全国17位,水价也要与发展水平相适宜,因为本身我们生活的水平还不高,要保障居民的基本用水。 多措施保障水资源 阶梯水价之外,《意见》还提出,陕西省还将设立政府奖励机制,到2015年全面建成西安、榆林、宝鸡、延安、咸阳等5个国家级节水示范市和一批省级节水示范县(区),以点带面统筹抓好节水型社会建设。 在节水型社会建设中,陕西将建设一批高标准的节水灌溉农田区、节水工业园、节水厂矿企业、节水校园、节水社区和家庭节水示范工程。 同时,政府还将建立节水激励机制,生活节水实行公共财政补贴,逐步淘汰公共建筑中不符合节水标准的用水设备和产品,实行公共财政补贴,大力推广公共供水数字化管理系统和生活节水器具。 节水之外,陕西还将建设水源工程,严控入河排污等行为。 这其中,将以保障关中城市群、重点工业区和陕北能源化工基地用水为重点,加快建设引汉济渭、泾河东庄、榆林王圪堵、延安南门沟、咸阳亭口、西安李家河等十大水源工程;同时以改善民生、提高城乡生活等为重点,建设南郑云河、铜川龙潭、子长红石峁、彬县红岩河、安康洞河、洛南张坪等十项中小型水源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