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得四月二十九号那天,李宏志先生的《倡议书:博客专栏作家要担负起社会责任》在博客网甫一出现,我便一口气读完,随即在评论栏里表示支持。时隔两日,发现此文的支持率直线上升,并被多处转载,且成为热点文章。本以为会引起更多共鸣。岂料,今日五月天里却飘起了雪粒子,横空又杀出个程咬金来。叫做《反倡议书:博客写手不需要承担社会责任--广远与宏志先生商榷》。真个是“林子大了,什么样鸟都有!”此言不假。当然这也并非坏事,说明博客这个博园子里也正百花齐放、百鸟争鸣、百川归海。
当然,这也正合了刘先生之意。要不然,他就不会搬出那么多的名人来证明自己的论点了。比如木子美,比如芙蓉姐姐,还比如王朔。不过,高成在此不禁要问:刘先生搬出这许多的名人,莫非希望我等博客都要以其为榜样,试做一把?想必到那时,女士们都学木子美和芙蓉姐姐,那不搞得众人眼花缭乱、垂涎三尺?如果男士们学做王朔,都成了到处咬人的什么什么,岂不热闹非常?
好,此话打住。我想说的是,刘先生的主题即“博客写手不需要承担社会责任”,在反李先生的同时,却已在不知不觉中承担了社会责任。仅以搬出的这些名人的所作所为,就可明证。只不过在把受众往另一个方向引罢了!
敢问李先生要把我等博客往何方引呢?我想,其用意其实已凿凿可见了,无非是“我就是一个小草民,爱说啥说啥,爱写啥写啥,自由万岁,”高成也想借用王朔的一句名言:“我是流氓,我怕谁?”所以,想脱裤子就脱裤子,想放屁就放屁,想骂人就骂人。法律哪一条规定不允许啦?所以,但凡是人都可以进博客了,咱们博客的管理者,也就无需管理了。所以,到那时,博客网也真个是“天翻地覆慨而慷”了。
其实,只要众博客静下来一想就不难发现,那些口喊“草民”的人,那些自称“流氓”的人,也并非希望永远如此。只不过想做一把反“伪道士”的名士,因为如此才可彰显其卓尔不群,才可成名。不信?可以摸摸胸口,问问自己。既然如此,咱们何不干脆揭去那层面具,还本来面目算了?何必五月天里把自己蒙得满头痱子,反而见不得人?哦,当然,刘先生那或许还凉风习习呢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