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五”时期中国金融业的发展趋势分析
(一)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金融业取得了长足的发展,对支持经济增长、服务组织和个人的金融需求发挥了巨大作用。但与此同时,我国金融业发展整体水平还不高,竞争力还不强,特别是金融结构还不适应需求结构,间接融资比例过大、直接融资比重过低,银行业“一业独大”,证券、保险业发展相对不足,金融业的分业经营制约了整体金融业竞争力的提高,金融市场的宽度和深度在很多方面还不能满足多层次经济主体的创业与投资需求,金融监管体制、手段、工具、方式方法等都亟需根据需求进行调整和提高……这些将是“十一五”时期中国金融业改革、创新和突破的主要问题。
“十一五”时期金融业的发展,首先离不开其所面临的经济环境和经济条件,这些经济环境和条件将对金融业发展产生直接影响,并产生相应的需求。根据中共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的“十一五”时期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战略和目标要求,未来3-5年我国金融生态将呈现以下特点:(1)更加注重金融结构优化和增长方式转变;(2)整个金融发展将更加集中体现科学发展观,即金融业不仅在资金融通上要积极支持经济较快的增长速度,而且更要注重增长的质量以及结构优化;(3)整个金融服务将更加体现“以人为本”原则,即直接为个人提供全面、优质金融服务。并且服务范围、服务方式也会更加体现个性化需求。
除经济对金融发展的决定作用外,影响未来中国金融业发展趋势的主要因素还有:(1)国内市场经济体系的进一步完善,经济结构的调整以及我国与世界其他国家的商品流动、资本流动、人员流动的进一步加强;(2)从2006年开始我国将在所有地域向外资开放全部金融业务;(3)随着经济的增长、组织和个人收入的增加,投资和消费倾向将会发生变化,对金融产品和金融服务的要求也会随之而变化。
根据以上对影响金融业发展趋势因素的分析,笔者以为“十一五”期间我国金融业伴随利率和汇率管制的放松、外资金融机构的大规模进入,以及国内金融业的集约化、集团化、混业化、科学化、人性化改革步伐的加快,中国金融市场结构必将发生深刻的变化。在外资金融机构的竞争压力以及外资入股中资金融机构转换经营机制和提高管理水平的双重压力下,国内金融机构必然加快改革的步伐,由此带来国有经济垄断金融市场的格局逐渐被打破,金融市场产权多元化趋势将日益明显。
1、金融业经营体制的市场化:从分离走向融合并形成几个多元化的金融控股集团。
目前,我国金融业实行的仍然是一种分业经营的模式。商业银行、保险、证券等金融企业分别在各自法定范围内从事有关业务。“十一五“时期,我国金融业发展的趋势即市场化取向,就是不断地冲击着这种管制。
1.1 追求效益最大化,使金融业直接或间接地从传统分业管制所确定的业务经营范围向综合业务领域渗透。而在分业制下,我国的金融企业,特别是国有商业银行只能从事一般性的存、贷、汇等传统业务,获取收益。由于近几年我国企业效益普遍低下,致使商业银行不良资产比率持续上升,出现亏损。近年来,为摆脱困境,我国一些商业银行已开始积极拓展业务品种,大力发展中间代理业务,尝试进入投资银行领域,开展项目融资、顾问咨询、信息服务、证券经纪、投资等服务,并取得了一定成效。这从一个侧面验证了金融业混业经营的优势所在。因此,从金融企业自身的经营目标来考虑,追求利润最大化的动力,必然促使”十一五“时期我国金融业由分业经营向混业经营转变。
1.2 加入WTO的挑战,使混业经营成为提高我国金融业综合竞争力的必然选择。从历史的角度考察,金融业发展的主线可以概括为:从最初的媒介金融发展到信用金融再到现代的交易金融。目前,国际金融业已发展到了交易金融阶段。其表现是:
ü 信用证券化和金融工程化已成为金融发展的主体取向,通过金融工程不断创新金融衍生工具和金融产品已成为国际金融市场长期关注的焦点;
ü 金融工程化、交易化与全球经济信息化、网络化、资本自由化的潮流相结合,使金融交易空前活跃,以百亿、千亿美元为计的资金交易在瞬间便可完成;
ü 金融交易日益与实物交易走向脱离。在这样的国际金融环境下,未来的竞争将更多地表现为金融市场的竞争,多年经济成果可能在金融交易战中在短期内被重新分配一空。
目前我国的金融发展仍处在信用金融的不断成熟时期。随着2007年全面开放金融领域,国内金融企业将面临异常激烈的国际竞争。从目前全球金融业的现状看,混业经营模式所产生的巨大经济、社会效益与竞争力是分业制经营模式所难以匹敌的。在这样的环境下,如果我国的金融界依然坐观其变,那么在日后的国际竞争中将很难取胜。为此,“十一五”期间我国的金融业只有通过兼并、合并、资产重组等资本运营方式尽快发展为混业制经营的体制,才能在资金实力与技术保障方面担负重任。面对可能出现的金融交易战,我国的金融企业只有迅速发展成为业务和职能都很全面的机构,才能有效地组织起联合金融防线,进行有效攻防。
从国外金融业发展趋势分析,为适应全球金融一体化的趋势,近年来,从东亚到北美,从南美到西欧,金融兼并和合并浪潮风起云涌,高潮迭起,跨行业、跨地域的特大金融并购案件层出不穷,金融混业经营正在成为一种趋势。为适应这股购并狂潮,1999年11月12日,美国正式颁布以“建立准许银行、证券、保险公司和其它金融服务提供者之间相互联营、管理审慎的金融体系,从而加强金融服务业之间的竞争”为立法宗旨的《金融服务现代化法》,废除了《格拉斯·史蒂格尔法》中有关禁止混业经营的条款,在放弃分业走上混业的道路上“整合”了美国的金融法律体系,成为美国金融发展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法律文献,进一步推动了美国乃至全球金融业的发展。
回望过去发展多元化的金融控股集团是我国一些大中型金融机构的普遍愿望。像光大集团、中信集团同时涉足保险业、银行业、证券业和信托业;中国银行在香港有全资控股的“中银国际”,主要从事投资银行业务;中国人保控股旗下有财产险、健康险、寿险等保险公司和投资公司以及保险经纪公司;而像海尔、中海油、中粮、五矿、中化、首创这样中国实力企业都希望通过涉足保险业、银行业将产业资本与金融资本链接。中宏保险、光大永明、信诚保险、金盛保险、首创安泰、海尔纽约人寿、中英人寿等合资保险公司,它们的“婚姻”都带有这些家长对金融控股集团的憧憬。
1.2.1 中央汇金公司――中国未来的“淡马锡”
中央汇金公司(以下简称汇金公司)是2003年底经国务院批准成立的,资本金为人民币3724.65亿元,其主要职能是代表国家行使对重点金融企业的出资人权利和义务,支持银行落实各项改革措施,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证国家注资的安全并获得合理的投资回报。成立之时就以450亿美元外汇储备注资中国银行和中国建设银行,打响了中国金融综合改革攻坚战的第一枪。(资料来源:《金融时报》2003年12月17日)
2004年9月,中国建设银行进行股份制改革,分立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建行股份)和中国建银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建银投资)。后者主要是从建行剥离出来的非商业银行资产,总资产约207亿元人民币,其中还包括原中国建设银行持有的中金公司43.35%的股份。在汇金公司向建设银行注资的225亿美元中,直接注入建行股份的金额为200亿美元,股份比例为86.128%;另外25亿美元则注入了建银投资。这样,汇金公司通过注资建行不仅绝对控股了建行股份和建银投资,还间接将中金公司收至麾下。同时,汇金公司以另外225亿美元注资中国银行,成为其惟一股东。(资料来源《金融时报》2004年9月21日)
2004年6月,汇金公司向当时正在进行财务重组的交通银行注资30亿元人民币。在交通银行香港上市之后,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持有其6.68%的股份,排在财政部、汇丰银行、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之后,成为交行第四大股东。汇金所持股份转为H股,可在一年后上市流通。(资料来源《金融时报》2004年6月)
2005年4月,中央继续通过汇金公司向中国工商银行注资150亿美元,与财政部分占50%股份。(资料来源《金融时报》2005年4月)
新加坡淡马锡金融控股公司是上世纪70年代成立的、拥有20家大型“与政府有联系的企业”的股份的投资公司,占新加坡GDP的12%。淡马锡管理的市值达550亿美元,每年的经营费用不到3000万美元。从淡马锡公司的股权结构上看,财政部拥有100%的股份,但从其30多年的运作来看,颇令政府满意。汇金公司成立于2003年12月16日,目前其投资已经涉及三大国有商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一家股份制商业银行(中国交通银行)、两家大型券商(银河证券、中金公司)和一家投资金融性资产的全资子公司(建银投资)。目前的汇金公司已经初具“淡马锡”的模样,定位为管理部分外汇储备、国有银行等在内的国有金融资产的、高度市场化的金融控股公司。未来3-5年随着汇金公司涉足领域的不断拓宽、投资金额的不断增加,将变成一家真正意义上的金融控股集团。
目前汇金公司投资的企业(根据资料整理)
未来汇金的投资结构图谱:
这时汇金公司变成一家类似于“金融孵化器”的投资控股集团,不断寻求可以投资的机构,不断的对资产进行优化处置。
1.2.2 以保险为主业并兼营商业银行和投资银行业务的金融控股集团
保险商是被银行家们所嫉妒的,保险客户总是在合同开始产生时就支付保险商保费,而银行总是首先要“支出”其贷款,然后再努力去收回利息和本金。因此,随着外资金融的冲击,未来3-5年保险业相互之间的交叉收购和保险业收购银行业、银行家染指保险业将是中国金融业的又一趋势。
从趋势上看,从风险保障性的传统保险产品到混合了风险保障和储蓄理财的混合保险产品,从与资本市场连结的多功能保险产品,到真正的资本投资似乎正在成为顺理成章的现实。将保险业务扩张到综合性金融服务,也许只是一个谁先谁后的问题。
1.2.2.1 中国平安保险(集团)有限公司控股的子公司及子公司控股的孙子公司包括:平安产险、平安寿险、平安证券、平安信托,基本涵盖了除银行业务的所有金融业务。“把平安建设成为国际一流的专业化金融保险服务集团。”
1.2.2.2在涉足综合金融业的战略上,太平洋保险集团未来3-5年的趋势是打造以太平洋保险产业、太平洋金融产业、太平洋国际经营产业为主,以及为保险、金融产业服务的太平洋教育产业等各种经营实体组成的国际化金融控股集团。
1.2.2.3 新华保险运用资本运营手段启动了构建金融服务集团的梦想,引进的股东包括苏黎世金融集团和国际金融公司。目前新华人寿保险公司正在多方涉足其它金融业务,其中包括筹建专业健康险保险公司、参股财产保险公司、保险投资部向独立的资产管理公司模式过渡,甚至做好向非保险业务的其它金融领域迈进的准备。
1.2.2.4 中国人保未来金融集团战略趋势(参见下图)。
目前中国人保控股公司(PICC控股)旗下拥有财险、健康险、寿险、投资管理公司、保险代理公司等子公司。未来3-5年随着中国金融业改革开放步伐的加快,PICC控股必将发挥其统一的PICC品牌,整合产、寿、证、健、投各方面的客户资源,积极在内部拥有的“网络”进行产品渗透式分销,既降低综合成本、同时也给客户带来整合型的金融产品服务将成为中国人保的战略化选择。比如,PICC在集团搭建的统一平台上研发人员既可以研制产、寿险的交叉产品,也可以进行交叉销售、打包销售,让各个金融业务的资源、客户、产品能互相渗透,产生更有杀伤力和威摄力的综合金融优势。
金融控股集团在我国金融业发展中前景广阔,对保险业而言,通过控股公司的架构,既可保持原来商业保险公司业务的独立性,又可通过设立其它非保险子公司发展具有潜力的新业务、分离优质资产或用于其它特殊目的。
风险永远存在的,未来3-5年保险业能否实现由专注型保险企业向全能型金融保险企业转变,目前尚难定论。但是笔者认为,未来3-5年金融企业的成长将从传统资产积累向现代资本管理转变,风险的分散管理、产品和服务的创新是金融企业生存的要素和防止衰老的免疫防护剂。从这一点上看,保险业向金融控股集团发展是一种战略,为此至少有2-3家从单一的保险业脱颖而出成为多元化发展的金融控股集团。
1.2.3 银行混业经营的挑战与银行控股集团的出现
进入二十世纪八十年代以来,一方面随着经济的全球化,银行业经营的区域范围和规模逐渐扩大,新的市场、新的需求催生银行新产品不断涌现;另一方面高新技术,特别是电子信息技术在银行业的广泛应用,极大的提高了银行业的内在风险管理能力和外在的监管能力。上述两方面的综合作用,推动着银行制度创新活动的深化。
以上不难看出:近十几年来世界银行业步入综合化的发展趋势,而我国金融业却逆世界潮流,步入了“分业经营,分业管理”的选择。随着我国加入WTO过渡期将尽,银行业竞争的不断加剧和对银行效率要求的不断提高,面对不可逆转的世界经济一体化的潮流,未来3-5年以渐进方式实现银行业“混业经营”的综合化经营模式将是我国银行经营体制的一种必然选择。
“分业经营”→“混业经营”应是一个渐进的过程
“分业经营”与“混业经营”并非绝对不相融,从“分业经营”到“混业经营”应是一个渐进的过程。“混业经营”的取向应在稳健与效率两要素的动态效用中以总效用最大化来实现。因此,“分业经营”→“混业经营”是在金融环境不断改善条件下的一个渐进过程。在具体操作上,我们可以首先通过商业银行开展投资银行业务到向业务创新逐步过渡。其次,有条件的商业银行必将成立金融控股公司,通过设立子公司的方式在银行、证券、保险和资产管理领域开展分业经营,在此基础上逐步走上融合的发展道路。
1.2.4 多样化金融混业经营将迫使金融创新日新月异
金融创新将成为贯穿“十一五”时期整个中国金融改革与发展过程的主旋律,并涉及社会经济生活和金融活动的各个层面,对经济、金融乃至人们的文化传统、消费习惯和投资行为等都产生相当积极的影响。如:在金融工具创新方面,债券、股票、基金证券等这些直接融资手段比例大幅度提升,彻底改变银行间接金融一统天下的传统融资格局,通过市场配置金融资源的份额逐步扩大,中国金融的市场化程度明显得到提高。在业务创新方面,信用卡的广泛使用、电子资金汇划系统的推广、网络银行的发展、各种形式个性化金融服务产品的出现,必将使金融服务的市场化水平不断提高,金融将走进越来越多普通人的生活。
总之,随着多样化金融集团的出现和金融集约化经营的发展,金融创新将在整个集团内禀赋资源,经营理念、金融产品、组织形式、管理技术、客户服务、营销方式等方面进行全面的组合创新,使得金融业在整个社会经济发展的大格局中得到快速发展并发挥出应有的作用,才能使金融企业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获得自身的生存空间。这样一方面可以大大方便人们的消费和投资需求,另一方面降低金融创新的边际成本。
1.2.5 集团化、集约化金融服务将更加科学和人性化
由高科技引发的新经济时代的到来,已经并正在越来越深刻地变革着整个世界,也强烈地冲击着金融业的传统经营观念,尤其是金融业的服务模式。众所周知,20世纪80年代后期计算机开始大面积进入银行业,从单用户到多用户柜台业务;从单一的柜台业务处理到综合业务系统;从面对客户的柜台服务系统到综合信息管理系统,计算机不断地全方位扩大触角,已延伸到了银行业经营管理的各个层面,并完全渗透到金融业务运行的全过程。可以说,离开了高科技就谈不上现代银行业,而且,它不仅是连接银行与客户的枢纽,几乎所有的金融创新、新产品开发都离不开高科技。从这个意义上讲,银行业更应当是一个典型的高科技企业。
高科技作为包含着先进文化思想和现代管理理念的工具,在与传统业务融合的过程中,必然与传统的经营管理模式特别是服务模式发生冲突。高科技把整个世界引入新经济时代,这个时代的经济运作方式的特点是竞争日趋激烈,而且必须依靠服务蠃得市场和客户。金融业天生就是服务业,新经济时代的来临,也迫使金融服务模式必须全方位面向市场,由被动型向主动型转变,即由过去的“客户围着转”转向“围着市场转”,市场需要什么样的金融产品,金融机构就必须及时研究开发什么样的金融产品,客户需要什么样的金融服务,金融机构就必须提供什么样的金融服务,给客户提供全天候“三A”(任何时间、任何地点、任何方式)服务的网上银行和网络服务,就是新经济环境下依据高科技应运而生的新型银行。这种经营观念和服务模式的转变,将是我们适应环境、适应市场、融入竞争的必然选择。
随着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十一五”期间无论是金融宏观决策、中观管理,还是微观运营都将广泛运用各种现代化的科技手段和金融工具,特别是多样化金融集团的形成和综合化、复合式、组合式、混业化金融经营的不断发展,使得金融科学、金融工程学、金融信息学等在金融领域的应用更加广泛。比如金融数据库、基于数据库的智能宏观决策系统、金融混业经营时期的数据交换和处理系统、基于数据库的风险控制预警系统、基于一个平台的客户交易和支付清算以及资产管理系统等等都将在未来3-5年时间得到极大创新,金融在我们的生活中将变得无处不在、无时不有。
1.2.6 统一交易平台使得金融网上交易规模扩大
随着以计算机和网络通信为代表的信息技术在金融界的应用,金融机构的传统经营方式和服务手段以及业务内容等都开始进行相应的调整,其中很重要的举措就是设立网上机构,这已成为国际上各金融机构开展业务创新,参与国内、国际竞争的手段之一,我国也是如此。
我国目前的金融体系早已打破当初“大一统”的格局,各种金融机构种类齐全、体系完整,且在商业银行、保险公司、证券公司的内部存在着激烈的竞争,占有市场已成为他们要尽浑身解数所追求的一个目标。以往金融机构是通过扩展分支机构来增加市场份额,如银行,其存款和贷款等核心业务就是依赖于分支行来实现的。网点的多少,地理位置的便利与否成为金融机构优劣的标准。但网络经济条件下,分支机构的作用显然降低了。一家银行或证券公司的营业面积再大,其客户的覆盖面也只能在有限的几平方公里以内,而营业部以外,特别是远距离的周边地区,就成为业务上的空白点。而多样化金融集团的形成,将使得金融网上交易从物理分割状态转变为网上集中状态。具体地说有以下几点:
首先,虚拟机构具有低成本的优势。相对于铺设分支机构,虚拟的网上机构不仅免去了雇佣大量的员工和租用场地的费用,而且由于没有窗口,管理费用也随之下降,可以缓解边际利润下降的状况,为多样化金融集团找到高效、低成本的出路。
其次,虚拟的网上机构创造的是一种新的服务关系,它向所有的客户提供有关的文件,服务内容更加透明,价格也更为合理。
最后,可以为客户提供方便、快捷、超越时空、超越机构的金融服务,它打破了传统金融机构的时间、地域、业务属性等方面的限制,是全天候的、全方位的金融服务。它不仅使金融集团及集团内各分支机构的业务交叉往来变得相对容易,也使金融机构同客户的关系更为紧密,提高了工作效率。
“十一五”时期,各金融机构将在网上业务方面大下工夫。大型金融机构为降低成本,会对分支机构网络进行优化,一改普设机构的粗放式经营,在撤并分布密集、收益低的分支机构的基础上,代之以虚拟机构;而对于那些现有网点有限、知名度相对较弱的新的金融机构来说,可直接对虚拟机构加以投入。如果说在网点分布上,原有的大型金融机构已尽占先机的话,那么,虚拟机构则是小型银行、证券公司与大银行、大证券公司一争高低的最好市场。
总之,未来3-5年网上金融将越来越多地走进人们的日常生活,在金融交易量中占比也将越来越高。
1.2.7 协调监管与统一监管的共生和谐
银监会的分设和《银监法》的颁布实施,标志着我国“一行三会”的新型监管体制的正式确立。但“一行三会”体制不可避免会出现专业监管与统一协调之间的矛盾。
“十一五”期间随着金融业混业经营的发展和大型金融集团的出现,迫使我国监管体制发生革命性变革,由现在分业协调监管向统一监管体制过渡,由监管机构向监管业务过渡,进一步构建和谐金融,防范金融风险。但是金融监管的统一并非一蹴而就,要经历一个过程,笔者以为未来3-5年正是经历这个过程。在此期间,“三会”将逐渐合并职能并成立“中国金融监督管理委员会”,在三会合并之前,三个金融监管部门之间将更加明确职责、互助共生,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和监管协调制度,加强对目前突出的跨行业的金融风险实施有效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