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假宣传、虚假数字、虚假活动……网络游戏业已经沦为一个虚假成风的产业,长此以往,这个越吹越大的泡沫终会破灭。”
2月9日,某网络游戏媒体上发表了一篇题为“新一代的3D网游《骑士》系统解析”的介绍文章,令人吃惊的是,这篇文章竟与去年10月28日的一篇题为“第三代3D MMORPG之先行者——《命运W.Y.D》”的文章以及另一篇“命运(W.Y.D)前瞻”的文章通篇雷同,除开头一小段概述外,其余的2000多字正文完全摘抄自后两者,甚至连错别字也一模一样,例如“节烈”(应为“激烈”)和“设区”(应为“社区”),只是在游戏名称和若干过渡句上作了变动。
“新一代”文所介绍的游戏《骑士On ine》由国内某知名门户网站代理,“第三代”文所介绍的游戏《命运》由欢乐数码代理,这是两款完全不同的游戏,却有着完全相同的描述,其中必有一方作了与实际不符的虚假宣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九条规定:经营者应当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真实信息,不得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这种恶劣的抄袭行径,不仅侵犯了原作者的著作权,更是严重侵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
不同的游戏,相同的介绍
该门户网站与欢乐数码均为网络游戏业的新军,欢乐数码组建于去年10月,去年12月签约代理了韩国韩光软件公司的《命运》和《生存游戏》两款网络游戏,其中《命运》于去年12月开始内测,今年1月10号开始公测。而该门户网站于今年1月16日与韩国Wizgate公司合作推出《骑士On ine》,游戏于1月28日开始内测,将于2月22日开始公测。
《命运》与《骑士On ine》同为网络角色扮演游戏,但两者在内容上却有着不同的特点。记者采访了一位资深玩家,这名玩家表示,这两款游戏采用的不是同一引擎,虽然同为3D游戏,但两者在画面、视角和操作方式上都有很大差别,而《命运》的战盟大战与《骑士On ine》的国战也有本质的区别。
按理说差别如此大的游戏应该有着不同的介绍,但笔者却发现,上文提及的这两款游戏的介绍性文章,均由“细腻真实的画面”、“宽广的游戏世界”、“节烈的游戏场面”、“组队与任务系统”和“设区系统”等章节组成,且除游戏名称和若干过渡句外,各章节的主体内容完全雷同。
两款完全不同的游戏,却有着完全相同的介绍,其中必有一方作了与实际不符的虚假宣传。记者查阅了刊登这两篇文章的媒体的历史纪录,发现“第三代3D MMORPG之先行者——《命运W.Y.D》”发表于去年10月28日,而“新一代的3D网游《骑士》系统解析”则发表于今年2月9日。究竟是谁抄袭了谁,一目了然。
虚假宣传泛滥成灾
由于两篇文章均属于新闻,这起抄袭事件是否适用《著作权法》,记者不敢妄下断言。但有一点可以肯定,“新一代的3D网游《骑士》系统解析”一文有着明显的欺骗误导消费者的嫌疑。
记者电话采访了发表这两篇文章的网络游戏媒体的编辑,该编辑表示,网站上的游戏介绍性文章一般由厂商供稿,即便是第三方作者撰写的文章,通常也需要经过厂商认可;而网站只负责发放厂商提供的稿件,并不负责校验文章的真实性。
一位业内人士告诉记者:“我接触网络游戏这几年,很少见过有哪个网络游戏的前瞻文章是由玩家自己写稿自己投的,绝大部分情况下都是厂商直接把稿件发给媒体,或是厂商找一些枪手,让这些枪手为指定的媒体撰写命题作文。这些枪手一般可以拿两份钱,一份是媒体的稿费,一份是厂商的报酬。”
据记者了解,虚假宣传的现象在网络游戏业内已经泛滥成灾,由于各厂商在引进网络游戏初期、游戏尚未开始测试的时候,并没有多少资料可供参考,而产品的宣传又需要跟进,因此许多厂商稿和枪手稿都是在完全不了解游戏的情况下凭借想象力完成的。如今这种夸大其词、不着边际的吹嘘已在网络游戏业内形成一种风气,玩家对此也已熟视无睹。
从2/3到1/2
除了极尽所能利用文字美化自己的游戏外,许多网络游戏厂商还费尽心机在同时在线人数上做手脚。例如时下一款号称平均同时在线20万人的网络游戏,据知情者透露,平均同时在线实为10万人左右(这两个数字均为春节前的数据)。
这位业内人士称,厂商之所以虚报同时在线人数,一方面是为了向玩家展示自己游戏的魅力,另一方面则是希望在与经销商的谈判过程中获得更有利的地位。按照以往的惯例,官方对外宣布的平均同时在线人数乘以2/3,差不多就是实际的平均同时在线人数,而现在,这一比率下降为了1/2甚至1/3。厂商的胆子越来越大,相互攀比着吹牛,攀比着作假。
今年1、2月份有20多款网络游戏同期推出,竞争之激烈史无前例。为了争夺玩家的眼球,除各种广告宣传外,各游戏还挖空心思推出了形形色色的抽奖活动和送礼活动。一些厂商的活动搞得红红火火,但最后的获奖名单却不知所终,除了放在网页上的诱人图片外,奖品自始至终没有与玩家见过面,这其中有何文章恐怕只有厂商自己清楚。
虚假宣传、虚假数字、虚假活动……网络游戏业已经沦为一个虚假成风的产业,长此以往,这个越吹越大的泡沫终会破灭。
玩家权益谁来保护?
这些厂商或许并不知道自己已经触犯了法律。首先,对产品的虚假宣传侵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
其次,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可以归入不正当竞争行为。“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是指经营者、广告的经营者和发布者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九条规定,利用广告或者其他方法如:1、雇佣或者伙同他人进行欺骗性的销售诱导;2、现场虚假的演示和说明;3、张贴、散发、邮寄虚假的产品说明书和其他宣传材料;4、在经营场所对商品作虚假的文字标注、说明或解释;5、通过大众传播媒介作宣传报道;对商品的价格、质量、性能、用途、制作成份、生产者、有效期限、产地、市场信息等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行为。
而虚假活动则属于欺骗性有奖销售行为,根据《关于禁止有奖销售活动中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若干规定》,谎称有奖销售或者对所设奖的种类,中奖概率,最高奖金额,总金额,奖品种类、数量、质量、提供方法等作虚假不实的表示,或者采取不正当的手段故意让内定人员中奖等欺骗性有奖销售行为,属于被禁之列,违者将根据情节被处以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这些违法行为的直接受害者是网络游戏的玩家,而他们对于这些情况似乎一无所知,或者已经熟视无睹。如业内人士所说:“要让玩家在短时间内具备自我保护的观念并非易事,大多数玩家受年龄层的限制,对于法律、权益方面的东西概念比较模糊。”
那么,玩家的权益究竟该由谁来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