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今年12月10日,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过渡性保护期将结束,就银行业来说意味着,对外资商业银行全面开放银行业务。在入世之初,曾出现了很多担忧的声音,认为内资银行的优质客户将被外资银行抢夺,内资银行的高素质人才将大批流失。五年的过渡期即将过去了,当初的担忧基本上未出现,同时这一期间,我国内资银行经过一系列治理整顿、注资改制,盈利能力和竞争力有了很大提高,特别是我国四大国有商业银行其中已有三家在境内外成功上市,资本充足率和盈利能力都有了大幅度的提高,不良贷款率也基本上降低到了国际上公认的安全线以内。因此,担忧减少了,甚至出现了一些乐观的情绪,认为外资银行的竞争力不过如此。其实,入世过渡期,不仅仅是对内资银行的保护性过渡期,对于外资银行来说,也是过渡期,是一个观察期、试探期和准备期。对于外资银行经营的限制一旦消除后,他们的成长是必将加速,我国银行业的竞争势必将加剧。
一、过渡期结束后中外资银行的主要竞争领域分析
在过渡期内,从整体上看,外资银行与中资银行的竞争还不明显,并未对中资银行业务形成威胁。这主要是因为过渡期内外资银行的业务范围和地域受到了很多限制,实际上这一时期对于外资银行来说也是一种“过渡期”,用于观察、试探和准备。因此,我们有理由相信过渡期结束后,中外资银行的竞争才会真正开始。从地域上看,外资银行不会全面开花,仍然会将扩张重点放在经济发达、金融资源集中的沿海地区和中心城市。我们预计,外资银行将在这些经济发达地区与中资银行在人才、高端个人客户、优质企业客户、外汇业务等方面与中资银行展开竞争。
1.在人才方面,中资银行的高级管理人员和一线优秀的营销人员将成为外资银行竞相抢夺的目标对象。
在华主要外资银行都已经制定了雄心勃勃的扩张计划。据普华永道一份对外资银行在中国内地发展情况的调查报告显示,受访的35家外资银行目前拥有6654名雇员,至2008年,将增长154%,达到16910名,其中,只有1家银行认为到2008年雇员人数的增长率低于10%,7家银行预期至少50%的增长,13家银行预计至少将以2倍的速度增长。外资银行的新增雇员主要来源于两种渠道,一是招收新毕业的大学生,二是来自别的银行富有经验的人才。考虑到入世过渡期结束后,外资银行将会迎来一个经营机构快速扩张期,短期内各外资银行之间存在抢地盘、抢客户的竞争,所以,吸引来自其他银行富有经验的人才更能满足需要、也更可行。从当前的情况来看,四大国有银行的人才、特别是高级管理人员和来自一线的优秀营销人员将成为外资银行抢夺的主要对象,这些人员更能满足外资银行短期扩张的需要。从待遇上看,外资银行提供的优厚的年薪和培训机会,四大国有银行在短期内还很难满足,对于四大国有银行来说,人才流失似乎难以避免。根据一位银行业内资深人士的观察,以前四大国有银行流失的高级管理人员和营销人员基本上属于次优人才,对国有银行的影响相对不大,今后流失的将会以最优人才为主,主要原因在于人才自身追求发生了变化,国有银行在住房等福利制度上的改革或补偿已经到位,随着市场经济意识的渗透,在国有银行里面官本位越来越弱化,对部分高端人才不再具有强大的吸引力。
2.在高端个人客户市场上,中资银行的部分客户将流向外资银行。
在个人银行业务方面,高端客户对于中外资银行都是相当重要的。目前从中资银行来看,20%的高端个人客户提供了全部个人客户业务中的80%的利润。根据最新公布和即将于12月11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银行管理条例》,外国银行在华分行只能吸收中国境内公民每笔不少于100万元人民币的定期存款,其他外资银行的人民币业务则不受限制。当前,在我国外资银行中,外国银行分行占有绝对重要的地位。根据《外资银行管理条例》,我国旨在鼓励外国银行在我国建立独立法人地位的银行机构,对外国银行分行的在华业务范围有所限制。根据对部分外资银行的调查,它们对《外资银行管理条例》中对外国银行分行人民币业务的限制并没有过多的反对,而且表示能理解和接受。还有,现有外国银行分行有多少会变为法人银行并不确定。也许限制外国银行分行从事中国境内公民的人民币业务,正好有利于它们撇清非高端个人客户,而使其专注于高端的目标客户。无论怎样,过渡期结束后,随着外资银行营业机构的扩张,部分高端个人客户从中资银行流向外资银行将成为必然趋势。
3.在对企业客户的竞争中,外资银行可能比中资银行更能赢得优质客户。
尽管我国实行分业经营,外资银行只能从事商业银行业务和非常有限的其它金融业务,但是由于多数外资银行、特别是在我国非常活跃的来自发达国家和地区的外资银行,它们基本上来自已经实行混业经营,它们的母行或母公司都是综合性的金融集团公司,并且它们各种金融业务之间的协同运作顺畅,这使得它们与中资银行在竞争企业客户时优势极为明显,特别是对那些国际化经营和国际化融资的大型企业来说,外资银行更能满足它们全球结算、全球融资、全球并购的需要。
其实,外资银行不仅在大型企业客户的竞争上具有优势,在对优质的中小企业客户争夺上也具有竞争优势。国际上各大金融机构并非如一般人想象的只重视大型企业客户,事实上它们也都非常重视中小企业客户,并且注重客户细分,能够针对不同行业、不同类型的中小客户提供不同的产品。据悉,渣打银行在中国已经设立专门为中小企业服务的团队,拥有超过100名的员工,不但设有专门针对中国中小企业的产品研发部门,还设有专门的客户经理团队、信贷审批团队,力图为中国的中小企业提供量身定做的融资产品。而广大中资银行,无论是四大国有银行、还是其他中资银行,尽管近年来已经开始重视中小企业客户,但是对于中小企业客户的准入标准和风险管理并没有有效的手段,而是往往拷贝对大型企业客户的管理标准,不能提供个性化的产品。此外,中资银行的决策线长、手续繁杂,效率极低。在对一般中小企业客户的开发上,中资银行的劣势也许并不明显,但是对于那些优质的、成长性好的大家竞相抢夺的中小企业则完全不占优势。
4.在外汇业务上,中资银行劣势显著。
在外汇业务上,除了结售汇和国际结算,中资银行相比外资银行处于绝对劣势地位,特别是在创新型外汇业务上,中资银行甚至处于空白状态。在外汇业务上的劣势,除了与中资银行普遍缺乏外汇业务方面的人才有关外,监管部门和银行高层对外汇业务风险的认识不够全面,从而形成了不正确的外汇业务风险观念和指导思想,最终制约了自身外汇业务的创新和发展。在当今金融创新和金融衍生品中,关于外汇的金融创新和衍生品是最重要的组成部分。毫无疑问,外汇创新产品相对于传统外汇业务具有很大的风险,但是也必须看到,外汇衍生品是基于管理传统外汇产品无法管理的风险才产生的。外汇衍生品并非毒药,自身并没有风险,只是在运用不当时才会产生风险,只有在管理不当时才会酿成大祸。
二、对政府和监管部门的政策建议
毫无疑问,我国政府和监管部门很好地利用了世贸规则提供的过渡期,来培育了中资银行的竞争力,尤其是四大国有商业银行竞争能力有了很大的提高。入世之初,我国银行体系的健康状况堪忧,尤其四大国有银行,资本严重不足、不良贷款率高、盈利能力低、机构臃肿、人浮于事等问题累累。入世过渡期内,我国政府出台了很多扶持政策,不仅四大国有银行充满了活力,其它金融机构,如城市商业银行、农村信用社等也普遍增加了盈利能力和竞争力。但是也必须看到,多数外资银行都有着悠久的历史和丰富的经验,而广大中资银行不仅开业的历史短,在市场经济下经营的历史更短,国际竞争经验缺乏,在这种情况下,中资银行与外资银行之间的平等竞争,实际上仍然是不平衡竞争,犹如让儿童与成人之间竞赛。并且从制度安排上,我国仍然存在很多制约中资银行发展的因素。因此,从建立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和有利于中资银行发展的角度,对政府和监管部门提出如下建议:
1.鼓励中资银行的金融创新,由正面清单管制转变为负面清单管制。
监管部门不能代替金融机构进行金融创新。从发达国家的经验来看,监管部门在金融创新上一般会落后于金融机构,往往是金融机构的金融创新活动在前,监管部门对创新金融产品的监管在后。从出发点来说,监管部门是风险保守者,而金融机构在风险问题上相对积极。一国的金融创新若是由监管部门来主导,往往是保守的,金融创新不足。对于我国的金融创新,监管部门应该充分的放权,允许金融机构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积极、主动的创新,而不是首先由监管部门来实施金融创新。事实上,监管部门并不直接接触客户,并不能全面、及时、深入了解客户需求,若是由其承担创新,存在动力不足、产品可能不能满足市场需求等缺点。当前,在金融创新上,我国监管部门的指导思想整体上看是相对保守的,采取正面清单的管制方式,这种方式已经被绝大多数发达国家和新兴国家所放弃,而采取负面清单的管制方式。实践证明,负面清单管制方式更有利于金融机构的金融创新。当前,我国银行类金融机构基本上完成了了股份制改造,特别是三家大型国有商业银行已经成为在国际上市银行,成了以自有资本承担责任和追求利润最大化的有限责任公司,而不再是国有企业。政府和监管部门应该相信我国银行的风险管理能力,二者之间的关系应该由复杂的父子关系和监管关系转变为简单的监管与被监管的关系。
2.统一税负,为中外资银行营造真正公平的竞争环境。
过渡期结束后,外资银行在业务范围和经营地域将开始享受国民待遇,与中资银行几乎没有了差别。但是当前中国在中外资银行税收政策的差别,实际上将使外资银行在竞争中处于有利地位。由于中外资企业所得税法仍未统一,在所得税上,中资银行执行33%的所得税率,而外资银行仅为15%。此外,当前中外资银行在营业税上也存在较大的不平等。按照我国目前的税收政策,外汇转贷业务在营业额的计算上适用于从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中扣除部分费用后作为计算营业税的税基;而人民币的借贷业务在计算营业额上,是以全部利息收入为税基。利息收入额往往比利差收入额要大3-4倍。因此,在同样的税率下,税收负担也相差3-4倍。由于中资银行以人民币贷款业务为主、外资银行以外汇转贷款业务为主,这也就造成了中外资银行在营业税税负事实上的不平等。既然过渡期结束后,在业务范围和地域上对外资银行的限制已经取消,那么,外资银行所特别享有的税收优惠政策也应该取消。我们必须清晰的看到,由于外资银行具有丰富的管理经验和更强的金融创新能力,加上承担的社会责任更少(如中资商业银行在经济落后业要保留适当的营业机构,而外资银行就可以不去),在竞争中,中资银行无疑是处于弱势地位的。因此,从国家的角度来看,过渡期结束后,尽快统一税负,为中外资银行营造真正公平的竞争环境就显得尤为必要和重要。
3.政府实施宏观调控时,应实行普适性的手段和措施,而不应该由四大国有银行来主要承担调控责任。
在历次宏观调控中,四家国有银行往往承担额外的责任,要压缩贷款、收缩信贷,而其他银行(包括外资银行)则无须承担额外的责任。因此,我们见得的结果是,在历次经济过热、要压缩贷款和信贷时,国家都是要求四大国有银行带头压缩,其他银行则趁机扩大信贷规模,收获国有银行退出的地盘。根据央行最新发布的《货币政策执行报告》,今年1-9月,四大国有商业银行人民币贷款同比增长为12.6%,低于全国15.2%平均增长水平,也低于其他所有类型的银行类金融机构的增长水平,尤其是外资银行人民币贷款同比增长77.4%,增速最快。过渡期结束后,中外资银行、尤其是四大国有商业银行与外资银行之间的竞争更加激烈,同时三家国有银行已经成为上市公司,追求利润最大化成了重要的经营目标,在这种情况下,政府在实施宏观调控时不应再给四家国有银行强加责任,而是应该尽可能实行带有普适性的手段和措施,对所有金融机构都能起到同样的影响和效用。
4.统一对中外资银行的主要业务指标统计信息和监管信息的发布。
当前,央行和银监会主要披露全部金融机构和国有商业银行、主要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的主要业务指标和监管信息,而对外资银行的主要业务指标和监管信息几乎不披露,这不仅不利于中资银行了解外资银行的业务发展动向,其实这样做也是对中资银行的一种不公平。建议央行和监管部门借鉴发达国家的做法,细化对金融机构的主要业务指标的统计,并做到及时全面地发布统计信息和监管信息。
三、中资商业银行的应对措施
过渡期结束后,中外资银行之间的竞争才算真正开始,中资银行在多个领域将会遇到外资银行的激烈竞争。面对竞争和挑战,中资银行应在以下几个方面加强应对:
1.树立“人才立行、人才兴行、人才是第一生产力”的人才观念,完善人力资源管理。
过渡期结束后,中资银行的人才流失将不再是简单的员工流失问题,而是业务的流失、客户的流失,是自身竞争力的丧失和对方实力的增强。过渡期结束后,外资银行在经济发达地区的机构和规模都会有迅速的扩张,这种扩张的速度将是前所未有的,而不再是过渡期内的近乎自然成长式的扩张,由此所导致的人才流失,尤其是国有银行的人才流失形势比以前任何时候可能都更严峻。对于国有银行来说,客户忠诚度的建立和客户关系的保持,除了国有银行自身的信誉和品牌外,主要源自于一线优秀的营销人员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努力。这些优秀的营销人员和高级管理人员在国有银行的营业机构所占的比重并不高,一旦有相当比重的流失,必然将由大量的客户流失。这部分人才的流失与此前国有银行人员流失到股份制银行产生的影响会有不同,由于股份制银行的实力和规模所限,国有银行人员流失造成的客户流失并不严重,而如今,外资银行的实力、信誉、特别是金融服务的能力都要比国有银行强,人才一旦流走外资银行,客户也更容易流向外资银行。
近年来,国有银行已经开始转变人才观念,实施了更富有激励作用的人力资源改革,但是“大锅饭”、官本位、论资排辈等旧有观念和体制并未根本铲除,与业绩挂钩的薪酬制度并未能完全贯彻执行。面对过渡期结束后可能产生的人才争夺战,国有商业银行更应该未雨绸缪,真正树立人才立行、人才兴行、人才是第一生产力的观念,彻底完善人力资源管理。
中资银行除了要留住已有的人才外,还要加大外汇业务、产品研发、营销等方面的人才的引进和培养。
2.发挥现有资源的协同效用,为客户尽可能提供全面的、个性化的金融服务。
无论是优质企业客户、还是高端个人客户,它们对金融服务和金融产品的需求趋向全面化和个性化,当前中资银行在这些方面还很不足,而这恰恰是外资银行的长处。
在当前混业经营还难以在政策上根本突破的情况下,中资银行尤其要发挥好现有资源的协同效应。当前,我国已经有一些大银行已经具备提供多元化金融服务的功能,例如银行可以提供保险代理、信托、基金管理、部分投资银行业务等业务,但是在银行内部这些业务往往各自为战,相互割裂,一个客户通过一个渠道很难获得全面的金融服务,更不用提个性化服务了。如何充分发挥好各种资源的协同效用已经到了至关重要的时刻了。
当前中资银行不能够提供个性化金融服务的主要原因是产品和服务单一,产品研发能力严重不足。一剂药的功能再强大也不可能保治百病。产品单一就不可能提供全面金融服务和个性化金融服务。要丰富金融产品和服务线,除了拷贝其他银行(包括外资银行)的现有产品外,最根本的还是要增加产品研发投入,增强自身的产品研发能力。当前银行急需开发的产品是面向中小企业的信贷产品和面向高端个人客户的理财产品。
从长远角度,中资商业银行要积极争取实现混业经营。
3.要增强外汇产品的定价能力,积极参与外汇市场。
在当前中国外汇市场上,尤其是创新型外汇业务上(对于中资银行来说是“新”业务,对外资银行则已经成熟业务),外资银行处于绝对优势地位。如果这种形势长期发展下去,从国家层面来说是相当危险的,有可能导致人民币汇率被外资银行所控制;对于内资商业银行来说,则等于丧失了一块非常重要的业务,拱手将一块肥肉让予外资银行。当前中资银行参与外汇市场过于谨慎的主要原因是外汇产品的定价能力不足,根本上是缺乏外汇方面的专业人才。因此,当前中资银行要培育和发展外汇业务,首先是要引进人才、培养人才,其次,也要做好交学费的心理准备。
4.加强与国际战略投资者的合作。
在短时间内,中资银行完全靠自身要提高在产品创新、风险管理等方面的能力可能是难以完成的。师夷长技以制夷。与外资银行的竞争,最好的办法就是向他们学习,学习他们的长处补己之短。当前,多数中国大型商业银行都已经引进了国际著名金融机构作为战略投资者,并且他们之间还签署了很多合作协议。今后,中资银行应该更多地加强与国际战略投资者的合作,这些合作应该不仅包括产品开发和人员培训上,也可以扩展到一些具体的业务上,例如信用卡、财富管理、中小企业信贷等方面。
5.要加强海外扩张,提高国际化经营程度。
这是一个长远的战略考虑。中国大型商业银行的国际化经营程度普遍较低,即使国际化程度最高的中国银行,其海外(包括港澳地区)总资产仅占其总资产的1/4左右,若扣除在港澳地区的资产,其海外总资产仅占其总资产的3.77%(2005年),其在海外的机构(不包括港澳)仅有17家分行、8家子银行(根据中国银行A上市招股说明书),其在美国仅有3家营业机构、不足300名员工。相比较而言,渣打银行当前在中国已有17家营业机构、1800多名员工。中国银行之外的其他中国大型商业银行国际化的程度就更低,例如中国建设银行在海外(不包括港澳地区)仅有5家分行,其资产和盈利所占比重几乎是微不足道,这与建行在国际上的资产规模、盈利能力、总市值等地位根本是不相称的。当然,我国大型商业银行国际化程度不高是有着特殊的历史原因的。
我国大型商业银行国际化程度不高不仅不利于开拓海外客户,也有可能丧失越来越国际化经营的本土企业客户。我国的对外贸易依存度已经超过70%,在经济大国中居于首位,这自然与跨国公司在我国直接投资规模不断扩大有关,也与我国越来越多的本土企业走向国际化经营有关。本土企业的国际化程度越高,所要求的金融服务的国际化程度也就相应提高。从当前我国商业银行的国际化程度来看,已经不能适应工商企业的国际化经营需要,这种形势如果长期存在,毫无疑问,越来越多的中国跨国公司将成为外国银行的客户。从客户层次来看,绝大多数跨国公司都是银行的优质客户和主要利润来源。当前,随着过渡期结束,外资银行会越来越多地在我国扩大营业机构,我国的大型商业银行也有必要积极走出国门,加强在海外的布局扩张,提高为客户提供全球化服务的能力。从我国银行自身的情况来看,资本充足率有了大大的提高,并且已经建立起了正常的资本补充渠道,风险控制能力大大改善,建立起了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基本达到了发达国家要求的准入门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