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农信社改革已经进入第三年,如果说前两年农信社改革还在探索之中,那么现在我们的探索已经有了比较明确的方向和一些令人欣慰的结果。
答案一:票据兑付
2006年,最令人期待、最不可不说的非“票据兑付”莫属。按照计划,最能体现本轮改革“花钱买机制”的政策——“票据兑付”应该在2006年初进行,但它却颇有耐心地拖了半年之久,才半遮半掩地亮了相。虽然这是个迟到的喜讯,仍给人们带来了太多的憧憬。
最先感受喜悦的是首批试点省份的18家县级联社,由于是第一次进行兑付,一次性通过审批的难度可以想象,在第一批申请兑付的57家联社中,这18家县级联社的实力不言而喻。但喜讯的到来只是相对一部分人而言,在大多数农信社眼中,票据兑付大门的开启同时也宣告了另一个坏消息:兑付的门槛正在加高,国家对于票据兑付的审核相当严格。而对于已经被拒绝的39家联社而言,更是有着“说不出的痛”。他们浪费了一次机会,留给他们的机会已经不多了。
临近年底,喜讯再次传来,江西省又有8家县级联社成功兑付票据12954万元。“花钱能否买到好机制”这是改革之初人们争论最多的问题,但我们也要认识到,造成农信社历史包袱沉重的原因不只是农信社自身,帮助其化解包袱、轻装上阵也不应该只让农信社自己解决。我们不知道2007年将有多少家联社将成功兑付票据,但有两点我们应该明白:第一,所有的问题都要在发展中解决;第二,这将是国家最后一次为农信社买单。
答案二:改革方向
究竟农信社要改革成什么样的金融机构?这是从改革之初就争论不休的话题。2006年初,人们似乎已经找到了答案,但争论却并没有停止。
事情要从银监会副主席唐双宁在2006年3月份的一次讲话说起,他说:“今后5到10年内农信社将分批逐步过渡为社区银行。”由此业内便对“社区银行”这一改革方向产生了新的争论,很多人认为改革又有了新的目标,甚至有人担心农信社改革将再次进入艰难的转型阶段。面对争论,银监会立即做出了回应,官方对社区银行中“社区”的解释是:“社区可以理解为以县市为单位,也可以是几个乡镇为单位,甚至一个省也可理解为一个大社区。”
其实高层将“社区银行”确定为改革方向无非是希望农信社向着“经营灵活、服务便捷、收费低廉、服务社区”的方向发展,却引来了各方面争论,随后,“社区银行”的提法逐渐淡出,最终银监会确定的农信社改革方向为“用5到10年时间,把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分级、分批、逐步改造成为现代金融企业,实现管理权和监管权的分离。”央行也同时明确提出,农信社应做实县域经济,不应盲目扩大规模,跨区域发展。
方向似乎是最重要的,一项改革如果连方向都不能明确也许注定不能顺利推进。但无论是“社区银行”也好,“现代金融企业”也罢,其实并不存在根本性的矛盾,在发展中解决方向的问题或许才是最重要的。
答案三:放开农村金融市场
太多的人为了这一天而大声疾呼,太多的人为了这一天而苦苦摸索,而当这一天真正到来时,却让所有的人都出乎意料。封闭了太久的农村金融市场,竟然在毫无征兆的情况下放开了。业内一个很贴切的形容是:扎紧的袋子突然就松了口。
“调整放宽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准入政策”是在2006年最后的几天里出台的,却成为整个2006年最具价值、最有份量的有关农村金融改革政策。毫不夸张地说,这一政策的出台必将使2006年成为中国农村金融改革历程中意义非凡的一年。
政策出台的目的非常明确:从根本上解决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网点覆盖率低、金融供给不足、竞争不充分等问题,切实提高农村金融服务充分性。虽然政策在准入资本范围、注册资本限额,投资人资格、业务准入、高级管理人员准入资格、行政审批、公司治理等方面均有所突破,但最为各方所关注的重要突破,在于两项放开:一是对所有社会资本放开,一是对所有金融机构放开。
所谓对社会资本放开,意味着境内外银行资本、产业资本、民间资本都可以到农村地区投资、收购、新设银行业金融机构;对金融机构放开,指在新设三类银行业金融机构提高机构覆盖面的同时,还增强农村信用社、农村银行机构和商业银行三类现有银行业金融机构的服务功能,所有银行业金融机构,特别是大型商业银行有责任、有义务到农村地区设立分支机构,通过各种形式向农村地区提供金融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