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经济学方法论及其争论从来都是经济学领域不可避免的主题。该主题也引起国内学者的极大兴趣并进行了深刻的研究。本文在其文献基础上以四个层层递进的问题来统领方法论的发展逻辑,从而为解释西方经济学的理论发展及其方法论提供了清晰而完整的框架。关键词观察-归纳逻辑;假说-演绎逻辑;证实与证伪;解释性理论;逻辑批判一、国内文献及其缺陷国内学者对西方经济学方法论进行了深刻的探讨。黄少安(1994)认为经济学方法论的三个层次为:经济学的哲学基础或哲学意义上的经济学方法;经济学的思维原理或方法;经济学的技术方法。在逻辑主义和证伪主义上,张斌(1998)指出西方经济学方法论的经验主义哲学基础和方法论特征。蔡仲(1998)对证伪主义在经济学方法论中的起因及其发展的历史线索进行了探讨。韩永进(1999)对波普的证伪主义及其对二十世纪经济学方法论的影响进行了阐述和评价。桂起权(1999)认为科学研究纲领方法论是评价经济学理论的一种可以通用的概念框架,并对马克思经济学和西方主流经济学的研究纲领进行了比较分析,并(2002)扼要的阐述了西方经济学方法论的基本脉络和当代西方经济学方法论中若干代表性成果。在个人主义与整体主义方法论上,林岗、刘元春(2001)对马克思制度整体主义与新制度经济学制度个体主义进行了比较分析,认为制度个人主义将陷入“人与社会相互决定、无限倒推”的二律背反的困境之中,汪浩瀚(2002)则认为个人主义与整体主义方法论将出现整合的趋势。在方法论发展问题上,郭箭(2001)指出新古典经济学和进化经济学在经济理性、多样性以及时间和过程等问题上的差异。杨燕青、吴佳(1998)认为新制度经济学仍在新古典的分析框架内。汪浩瀚(2001)认为主流经济学的演进正出现方法论、范式转换;为宏观经济学寻求微观基础;为微观经济学构建宏观基础;非主流经济理论不断融入主流;基本假设宽泛化等特征。付耀(2002)将科学方法伦的发展划分为四阶段:前实证主义;实证主义;证伪主义;历史主义,并认为历史主义方法论将取代逻辑主义方法论成为经济学方法论的未来发展方向。然而上述文献集中于西方方法论中的若干科学哲学问题而没有给出一个清晰的分析逻辑或完整的解释框架,从而给人以一种只见树木不见森林的感觉。本文认为,关于理论的方法论必须回答下述四个构成递进关系的问题:1.理论是如何形成的;2.什么样的理论是正确的理论;3.什么样的理论是有效的理论;4.理论是如何发展的。上述四个问题的递进逻辑如下:理论是如何形成的?形成的理论是否正确?如果理论正确,那么理论是否有效?理论又是如何发展的?前三个问题关乎理论本身的科学性,第四个问题则关乎理论的发展问题。 本文将遵循上述逻辑展开对理论方法论的论述。我们发现,上述逻辑为我们评价西方主流经济学的发展状况及其方法论问题提供了清晰而完整的分析框架。二、理论本身的科学性及其发展(一)理论是如何形成的显然,我们需要理论来对事件之间的因果关系进行解释。然而紧随而来的问题是理论是如何形成的?或者说,我们是如何获得理论的?1.观察-归纳逻辑及其缺陷按照经验主义认识论,理论的发现和形成来自于对经验的观察与实验并进行归纳。穆勒(J. S. Mill)在《逻辑、推理和归纳体系》一书中对归纳逻辑作了系统的阐述。然而,休莫(Hume) 指出观察-归纳逻辑所隐含的一个难题:即单纯由过去的经验推断未来在逻辑上是否可行。没有什么正确的逻辑论证容许我们确认“那些我们不曾经验过的事例类似我们经验过的事例。”因此,“即使观察到对象时常或经常连结之后,我们也没有理由对我们不曾经验对的对象作出任何推论”。波普(Karl Popper)继休谟之后重新提出归纳逻辑的缺陷。“理论,至少是一些基本的理论或期望,总是首先出现的,它们总是先于观察。”如果我们一直往前追溯,可以追溯到越来越原始的理论和神话,“这里并没有无穷倒退的危险。”最后我们将找到无意识的、天生的期望。波普认为人生来就有期望,就有“知识”,其中最重要的就是找到规则性。波普由此反对休莫将人类因为类似现象在经验中多次重复而产生的认为类似事件今后还会发生的习惯、联想和信念作为归纳法则的心理学解释,波普声称,科学发现的方法不是归纳法,而是试探错误的方法,即“猜想和反驳的方法”或“演绎检验的方法”。2.演绎逻辑的心理学基础然而波普对理论发展的回答是有缺陷的,人们生来可以有期望或需要,但期望和需要与知识却是完全不同的概念,心理学或遗传学先天所给予人们的并不是知识,而是人类头脑的记忆和思维功能,人类根据大脑记忆的信息进行逻辑推理,即演绎推理,演绎推理是人们思考因果关系问题的唯一方式。归纳推理正是来自于人类头脑的演绎推理能力,由此,归纳逻辑只是演绎逻辑的反面,或者更进一步说,归纳是一种演绎。一旦我们将人类的演绎逻辑思维能力作为观察和归纳推理的前提,观察与归纳便不再仅仅是对事物属性的“客观”描述。观察总是以逻辑演绎推理能力为基础,这种演绎推理能力包括,对观察的事物要问一个为什么,即寻求因果关系的答案,这一点是与目的性相联系的,另一方面是,演绎推理使人们能够从观察中推论出因果关系的结论,并根据演绎推理使用已有的知识或理论。这样,演绎逻辑成为归纳逻辑的前提,演绎推理成为问题的来源从而成为理论的源泉,而归纳推理仅仅是演绎推理的一个环节。当我们将逻辑演绎推理作为人类思考因果关系的唯一思维方式时,我们也将不得不放弃理论形成的观察-归纳逻辑,转而寻求基于人类生理和心理的、与人类演绎推理思维方式相一致的假说-演绎模型(Hypothetica-deductive Model)。3.假说-演绎模型观察-归纳逻辑由于上述无法解释的难题而被逻辑实证主义所倡导的“假说-演绎模型”所代替。逻辑实证主义包括6 项主要原理:1.科学论题的一致性;2.理论结构的有前提演绎模式,所有的学科都使用理论,这些理论可能被正式表达为公理、有前提的理论结构;3.间接验证原理:并非所有的判断都具有经验主义的解释,特别是包括概念的判断。但这些判断并非便是被认为“缺乏认识意义”的,在其所嵌入的理论被证实时,这些判断也便被证实从而间接的获得了认识意义;4.内涵实证原理(确认主义):作为理论判断的原则,理论是可证实的,则是科学的,从而是可接受的,可接受的程度取决于可验证性的程度。若经验主义的标准不适用,则采用非经验主义的评价标准如简洁、优美;5.演绎列线逻辑和归纳或然性涵盖科学科学解释定律:所有的学科解释必须采用演绎形式来表达;6.对称命题:科学解释和科学预言在逻辑推理结构上是相同的,唯一的差别是临时性:科学解释所描述的是已经发生的事情,是事后概念;而科学预言则是事后概念,事情尚未发生。在亨普尔和奥本海姆(1965)看来,这种对理论的逻辑结构的公理化的表述被称作“假说-演绎模型”,用以表明事件之间的因果关系从而做出预言。逻辑实证主义者将公认的作为理论结构的三段论演绎推理的前提假设解释为一种假说从而避免休莫难题,并通过上述间接验证原理得以证实。这样,假说-演绎模型重新获得了经验论的基础,理论演绎前提来自于由经验观察和对这些经验观察的不完全归纳所获得的假说。(二)什么样的理论是正确的理论然而我们如何判断我们所得到的理论是正确的理性呢?在穆勒看来,理论本身只要是从真实的假设前提出发进行逻辑推理得出,那么理论本身在任何场合都是正确的。凯尔恩斯(John Elliot Cairnes)认为,要否定经济原则,必须要么否定其演绎的前提假设,要么否定理论本身的逻辑推理过程,但无论何时都不应将被否定的预言作为抛弃某项经济理论的理由。按照上文的逻辑,要判断理论是否正确,我们只需要通过逻辑实证来判断该理论在从假设前提到逻辑推论过程中是否保持逻辑一致性。关键在于,我们必须对理论的逻辑正确性与经验有效性作出区分,在讨论理论的逻辑正确性时,我们既肯定凯尔恩斯将否定理论本身的逻辑推理过程作为否定理论的理由,又不同意他将否定前提假设作为否定理论的原因,事实上,我们在某种程度上默认弗里德曼(Milton Friedman)的“假设无关论(Irrelevance-of-assumptions Thesis)” 。只有在涉及理论的经验有效性时,我们才对理论演绎前提假设的合理性或科学性进行判断。如果理论不能保持逻辑一致性,那么我们称该理论存在逻辑悖论。然而理论是否都存在逻辑悖论呢?罗素所说的逻辑悖论的普遍性只是一种可能性,虽然我们不可能找到一个最终的公理,但只要在理论演绎推理过程中将研究对象严格限定在假设范围之内,对概念的应用也严格限定在所定义的内涵和外延范围之中,那么我们将可以避免逻辑上的矛盾。一旦我们超出了定义所允许的假设和概念范围,逻辑悖论就会出现。而一旦我们发现理论本身存在逻辑不一致或逻辑错误,那么就可以断言,理论本身肯定是错了。我们将这种通过寻找理论本身的逻辑错误来否定理论的方法称为逻辑批判。在这里,我们仍然没有涉及理论的有效性或经验的证实和证伪。(三)什么样的理论是有效的理论如果形成的理论在逻辑上是正确的,那么我们再考证理论是否有效。在这里,理论的正确性是指通过逻辑实证判断理论在形式逻辑上的一致性,而理论的有效性则指通过经验检验即证实和证伪来判断理论与其现实解释和未来预测是否一致,从而二者事实上是两个不同的命题。 1.原理论对证实与证伪的拒绝然而,如果经验能够支持理论,我们是否便认为理论是有效的,或理论被证实呢?而如果经验不支持理论,我们是否便认为理论是无效的,或理论被证伪?证实的逻辑由于休莫难题而难以成立。波普证伪主义采用了休莫的非对称性论断进一步对归纳逻辑进行批判:如果A为真,则B为真;B假,则A假;因此,不存在证实的逻辑,而仅仅存在证伪的逻辑。波普由此对逻辑实证主义的证实原则进行否定:“应作为分界标准的不是可证实性,而是可证伪性,···一个经验的科学体系必须可能被经验反驳。”弗里德曼在《实证经济学方法论》也以充满波普主义色彩的文字写到:“事实证据从来不能‘证明’一个假说的正确性;它只能证明假说的不正确性。”然而波普证伪主义(Falsificationism)本身由于理论的假说-演绎逻辑结构而存在逻辑缺陷。“杜海姆认为没有哪一个个别科学假说可以对之进行结论性的证伪,因为我们总是检验全部前提,特定的假说是和辅助的论证连结在一起的,因此我们永远不能肯定我们所证实的或拒绝的是假说本身。这样,任何假说都能够不顾反对的证据存在下来。”。这即是著名的杜海姆不可驳斥性论题(Duhem Csirrefutability Thesis)。波普意识到了证伪主义方法的这种困难,他写道:“从事实方面看,永远也不能得出对一个理论的结论性的反驳;因为人们总是有可能说实验的结果是不可靠的,或者断言在实验结果和理论之间存在的差异仅仅是表面的,这些差异随着我们理解的进展而消失”。波普朴素证伪主义陷入尴尬局面:既不能构成证伪的逻辑,也不能构成证实的逻辑。2.解释性理论的证伪按照假说-演绎逻辑构建的理论拒绝证实与证伪,然而这是否意味着我们无法通过证实与证伪触动到该理论呢?事实上,当我们进行经验解释和预言时,我们并非直接根据原理论进行,而是自觉不自觉的在原理论狭窄的假设前提和概念基础上加入新的假设和概念以符合检验现实的要求,我们称其为解释性理论,用以对经验事实进行解释和预言,从而所有的经验证实和证伪问题,事实上都是与解释性理论有关而与原理论无关。然而对于解释性理论,证实的逻辑同样是不存在的,而证伪的逻辑是否同样不存在呢?由于解释性理论在原理论基础上新加入的假设或变量是经验的或现实的因素而非定义式因素,因此证伪的逻辑是存在的,杜海姆所谓的不可驳斥性并不成立。这样,当实际中出现了反例或根据解释性理论进行的预言失败了,我们就可以否定这种解释性理论。然而否定解释性理论并不等于否定原理论,因为并不是原有的理论错了,而是我们在应用原理论时即加入新的假设和变量构建解释性理论时可能构建得并不恰当。只要没有出现一种新的更好的理论,人们总是会在原理论的基础上再加入新的因素来解释那些反例。(四)理论是如何发展的当我们不能用经验或归纳法去证实和证伪原理论,也不能用归纳方法去形成一种新理论时,原理论是怎样被否定和被发展或新理论是怎样产生的呢? 1.波普的理性批判波普对科学理论或知识的来源的回答是:通过批判其他人的以及我们自己的理论或猜测。波普声称,该回答概括了他所谓的“批判理性主义”的立场。波普关于理论增长的“四段图示”如下:P1→TT→EE→P2其中P1表示问题:指的是一种理论内部,或两种不同的理论之间,或理论与观察之间的冲突和矛盾;TT为试探性理论;EE为排除错误:通过观察和实验的严格检验,对尝试性的猜想,假说或理论进行批判、反驳或证伪;P2为新问题。由于科学理论都是可以被证伪的,因此,科学知识的增长就是四个阶段的永无止境的循环往复的过程。然而假说-演绎逻辑的结构导致波普朴素证伪主义既不构成证实的逻辑,也不构成证伪的逻辑。这样,上述理论增长的“四段图示”便面临一个严重的问题:如果理论不能被经验所证伪,那么人们是怎样提出问题的呢? 波普的回答是,我们所凭借的是猜想和反驳。这样,在波普看来,科学发现依然是一种猜想、直觉和非逻辑过程的跳跃。2.理论发展的逻辑:从理性批判到逻辑批判波普的理性批判主义并未告诉我们如何批判。事实上,在前面采用假设和变量表示的演绎逻辑理论结构中,一个逻辑要求就是,作为模型的各个变量和参数必须相互独立,从而使模型保持稳定并通过比较静态方法来讨论参数值的变动对变量的影响从而作出预言。这一点是通过定义式的假设来保证的。而对于解释性理论,其理论结构是根据具体情况增加原理论模型中的假设和变量而得到的,正是这种根据经验现实加入假设和变量对理论进行应用的方法,蕴含着解释性理论逻辑矛盾的可能性,这时,我们需要重新审视解释性理论的正确性而不是有效性。在讨论理论正确性时我们曾经指出,一种逻辑一致的理论在其假设和概念范围内肯定不存在逻辑矛盾,但只要超出其假设和概念的范围就必然会产生逻辑矛盾,经验证伪就会出现。当解释性理论被经验证伪时,我们可以肯定的是:理论本身的正确性或逻辑一致性出现了悖论。解释性理论的这种逻辑悖论为我们提供了一种否定(或肯定)原理论的方法,即逻辑批判。由于加入了新的假设和变量,我们转而需要重新检验解释性理论的逻辑一致性或正确性,借助逻辑批判由解释性理论指向原理论,而经验证实和证伪却无助于我们将问题指向原理论,因为经验不可能检验最初的理论,而检验的解释性理论却可能是一种带有逻辑错误的理论。逻辑批判要求我们指出解释性理论中新加入的假设前提的合理性,或新加入的变量与原变量之间的相关性,即变量向量之间的相关性,并通过重新建立假设或对变量进行重新定义来解释包含新变量的问题以保持解释性理论的逻辑一致性。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我们并不同意弗里德曼的“假说无关论”:假设条件的科学性对于理论能否经受经验检验而不产生逻辑错误同样是重要的。通过逻辑批判,我们可以在新理论的假设和变量向量中包含新的因素而不导致逻辑悖论,从而可以比原理论更能够逻辑一致地或更有效地解释更大范围的问题。只要排除掉新加入的因素,这种新理论就可以还原为原理论,或者说原理论只是新理论的一个特例。这样,我们可以明确地断言,这种新理论是我们所获得的知识增长或理论增长。然后我们再检验新理论的有效性,如此循环。借助于上述分析,我们可以把解释性理论作为通过逻辑批判从一种旧理论到一种新理论的过渡阶段。正是逻辑批判使科学家的研究建立在前人理论研究的基础上或牛顿所说的“巨人肩膀上”并使观察建立在演绎推理的基础上,它使理论研究不再是靠波普意义上的直觉、猜想或非逻辑过程而变成非常的确定:只要我们知道原有的理论和所要研究的问题,依靠我们的演绎逻辑思维能力——即逻辑批判方法必然会使理论获得发展。3.理论发展的形式可以肯定,每一种解释性理论都可能带有逻辑悖论,那么是否每一次证伪和逻辑批判都将导致一种新理论的产生?这一点显然与科学史不相符。库恩(Kuhn,1962)由此向波普的证伪主义发起了反击,一种理论一旦产生后将会是相对稳定的,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中成为理论科学家解释问题的基础和应用科学家的有效工具,这就是库恩所谓的规范科学和范式(Paradigm)。拉卡托斯(Lakatos)试图将波谱的进攻性方法论(Aggressive Methodology)和库恩的防御性方法论(Defensive Methodology)相融合并提出“科学研究框架(Scientific Research Programs)”概念及其退化和进步性质。与朴素证伪主义不同,人们并不是根据经验证伪来否定原有的理论,一种旧的理论要被否定和取代,需要一种新的理论体系或科学研究框架与之相竞争,该理论必须不仅能够解释另一个研究规划所不能预测的事实,而且还要能够解释更多的能够被经验证实的事实。也就是说,需要一种更一般的理论来取代旧理论,以免出现科学的真空而使人们无所适从。三、结论上文分别回答了我们所提出的关于理论的四个层层递进的问题。我们发现,上述逻辑为我们评价西方主流经济学的发展状况及其方法论问题提供了清晰而完整的分析框架:西方主流经济学正是遵循本文所提出的理论发展的逻辑而得到发展的,而其对方法论的讨论则无非是对上述四个问题的回答。限于篇幅,我们不再进行探讨。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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