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当·斯密在其经典之作《国富论》中对货币有过极其精辟的论述:人类天然的交换倾向不仅会形成合理的专业化分工,而且会因交换便利的需要不断演进交换媒介,最终产生一种被大家广为接受的货币。的确如此,货币是因交换而生的。没有交换的需要,是不需要货币的,自给自足即可满足个人的基本生存需要。在生产力非常落后的农耕时代,这种“自我满足型”的交易方式还是可以勉强维持的。但随着生产力的不断提高以及人们对物质需求的极大膨胀后,“自我满足型”的交易方式自然破产,代之而起的是以物易物的最原始的交换方式。尽管人们在这种最原始的交换方式中也可能曾享受到自我福利的提高并促成了他人福利的增进,但是互相交换的难度也是可想而知的。由于绝大多数货物不仅不可分,而且体积庞大,携带起来非常不方便,以至于很多物物交换变的不可能。为了使交换更加便利和快捷,人们倾向于使用轻质及不易磨损物来充当交换媒介,例如:贝壳、珍珠、白银、黄金等载体。出于交换的需要,也许在当时这些载体的法定地位并没有得到法律上的明文规定,但它们已经成为大家都认可的实质货币了。即便如此,技术进步和人类福利的自我扩张的双重推力进一步改变了人类对交换媒介的需求,纸币和电子货币的诞生正是这种力量的产物。货币的演变历史大抵如此,表面看上去货币并没有什么可争议之处,实质上,货币是充满罪恶的。
西谚云:货币是万恶之源。这句话初听上去是那么不着边际,可这里面蕴涵着深刻的洞察力,直抵人性的内心深处。亚当·斯密尽管非常理性地刻画出货币产生的本质,但对人类派生货币的另一方面并没有指出来。货币的确是出于交换需要产生的,但这种交换是基于交易主体之间的不信任。要是交易双方是高度信任的,货币充当交换媒介的功能自然就中止了,双方之间任何可交流的信息就能充当一种“看不见的货币”并让交换顺利进行,从而达到增进双方所需福利的目的。换句话说,基于交易主体之间不信任的交换才是货币产生罪恶的根源。不过,人类之间的不信任并不是与生俱来的,但人们通常情况下还是相信人类是不可信的,这看上去似乎是个悖谬。悖谬的存在是有其过人之处的。如果我们重温“人之初,性本善”与“人之初,性本恶”这纠缠古今中外众多智者情绪的永恒议题时,会发现货币的罪恶与其议题如出一辙。如此看来,恶是稍占上风的,似乎与我们文明社会的发展趋势格格不入的。但我们不要忘记,任何恶的裂变可能导致两种路径截然不同的结果:要么恶上加恶,要么向善的方向发展。令人吊诡的是,善的裂变只引致一种非常惊讶的结果:几乎趋于灾难性的恶。这种现象在我们现实生活中数不胜数,一个个道德标兵在人们的敬仰中崩然倒塌,以至于人们惊呼道德崩溃到了大家难以承受的底线。其实是不然的,人性有善,但建立在道德基础上的善是非常脆弱的,随时都有塌陷的可能;人性有恶,但建立在法律基础上的恶是非常让人放心的。法律一定抑恶,道德有时助恶,这是人们在文明进化的过程中理性回归的本真之语。可是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更多的人在恶的层面上倾向于道德诉求,而非法律诉求,最终会让大家感到非常困惑:一方面大家在不停地接受道德说教,另一方面又抱怨道德失灵。幸好我们的祖先并没有把货币当作道德之物任其发展,而是把它当作一种罪恶之物来看待,并且认为它是万恶之源。这种理解是非常了不起的,由此避免了灾难和混乱。
人类因为交换产生货币,而货币本身依附人类的存在而存在,这种存在搀杂着人性的恶,即交换存在讹诈和欺骗的可能,用货币当作大家的一种可见信任物来避免恶的发生。为了让这种恶无法四处扩散,以国家的名义来发行货币并具有法定地位。换句话说,任何扰乱国家法定货币和欺骗他人交易的行为都要负法律责任的。货币既是一种可识别恶的信任物,又是一种法律安排,具有道德和法律的双重功能。正因为货币的恶有了道德和法律的双重抑制,我们不仅坦然地接受了它的恶,而且它还能为我们创造更多的善以及财富,让我们的生活过得更加有意义和有价值。这种承认货币之恶的制度安排,实质上把货币之恶制度化、法律化和国家化,让大家认识并利用它来为所有人创造价值和财富。制度化之后的货币之恶竟然出奇地具有善的一面,不仅为我们提供了健康有序的金融秩序,还减少了因无可识别的信任物而增加无谓的交易成本,有效地改善了金融资源和经济资源的配置。当然,那些擅自发行货币的个人或组织(除国家授权有发行货币资格的组织之外)扰乱国家正常金融秩序的行动显然是犯罪行为,因为它是把货币之恶的公意性私人化了,是扩散之恶决非抑制之恶,因此,我们必须坚决予以打压和惩罚。由此扩展出来的一个基本认知是非常重要的:正是人们在不断追求抑制恶的方法和手段,才使得有更多的善出现并能够把出现的善发扬光大,任何一味以善为本的追求,犹如一座建立在沙滩上的大厦,一遇风吹草动就可能有塌陷的可能。
如果我们在攀登善的珠峰时,恶因我们对善的追求和努力在不断减少,甚至到无恶的地步,而善无处不在的时候,实际上我们已经进入了过去、现在、将来都梦寐以求的共产主义社会,任何需求都能够得到满足,没有利己主义,只有永远的利他主义,货币自然消失,货币之恶也就无处栖身了。皮之不存,毛将附焉?换言之,只要整个社会能够建立足够善的诚信体系,并且该体系具有足够强大畅通的流动性去抑制货币之恶,应是国家货币终结,个人货币兴起的时候了。届时,我们每个人都可以发行自己的货币,即“看不见的货币”来创造财富和发现价值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