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不久我看到了安邦张巍柏先生的一篇文章“解决交强险社会矛盾的根本是进行资产证券化”(以下简称张文)的文章,很受启发觉得应该说点什么。
不可否认,自从《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在2006年7月1日开始施行以来,关于交强险费率太高、保险公司此项业务暴利的各方声音,就不绝于耳。由于数据迟迟没有公开,但传闻却早已在市场上广泛传播,这使得交强险上的社会矛盾正在迅速的积累放大。对于这种所谓的成本数据一般都不会公开,即使公开也不会有多少公信力。房地产业的成本潜规则一定具有普世性,因为这都是人性使然。
根据“交强险条例”第二章第六条的规定,保监会应该“按照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业务总体上不盈利不亏损的原则审批保险费率”。作为一个普通客户应该是没有办法认可这一点的。最感性的是,老百姓是否少支付了保险费同时获得的保障没有减少。这种最直接的美好感觉离车主们很遥远。
也许感觉是不可靠的。还是让我们实证地看问题吧。首先,张文从保监会公布的保费数据和公安部公布的事故数据来看,实际赔付应在50%作用,这是比较直接的推理。其次,张文从上市公司公布的数据,人保和平安从交强险取得了巨大的利润,这是相对间接的数据。
最后得出的结论是:“于是人们更愿意相信交强险不仅存在费率过高的问题,还保障过低。如果保监会不给个合理说法,未来在这一问题上的社会矛盾将持续激化,几乎是一种必然。因为照此下去,名义上属于’公共服务’的交强险服务,实际上很可能演变为暴利机器。”
为了解决这个矛盾,张文提出“保监会应该充分发挥资本市场的优势,分散管理风险,允许保险公司将这一部分资产证券化,相关的社会救助基金完全可以提供担保,这样可以充分发挥资本市场的资源配置作用,让市场来决定,谁能够承担、又愿意承担这部分风险,谁就来承担此风险。”
作为一个保险从业者,本人不能完全认同张文提出的交强险存在的社会矛盾与问题,更是完全不认同其解决问题的建议。
有一句俗语:三句不离本行。张文的观点也许完全是因为作者本行是证券投资之辈不免牵强地把任何解决方案与证券联系起来。其实目前交强险的根本问题还不是资产管理的问题。资产管理是交强险问题的“末”绝不是“本”。张文舍本求末显然不是一剂良药。
交强险首先是保险。保险就是风险管理。当然保险费是白花花的银子,拥有庞大汽车保有量的中国交强险保费就是一笔巨大的资金。保险经营管理有多种形式,从经营主体看或者政府管理或者商业管理,即使是强制保险也可以多种形式。交强险主要的问题就是经营主体问题。目前的矛盾就是经营主体不明确,或者说既不是政府也不是商业保险公司经营,而是联合经营。如果是政府经营,那么政府可以规定价格和保险责任并根据经营结果调整价格如通过听证会确定价格;如果是商业经营就应该是政府规定责任标准,由市场竞争确定价格。
交强险从本质上与原来的第三者强制险没有本质的差别,只是政府(其代表保监会)重新修订了保险责任标准。既然如此,完全可以把交强险交给商业保险企业经营管理。政府只是规定:1 责任规则,即责任范围和赔付规则;2 强制最低保额标准。至于价格完全交给市场由市场决定。政府监管就只需保证公平竞争市场健康发展。只要不形成垄断市场价格一定只会维持在一个合理水平,不会存在所谓暴利。
所有解决交强险社会矛盾的根本方法是把交强险交给市场并加强市场监管,维护市场的健康,保护自由竞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