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泛珠三角9省区联社签署合作框架协议
本报讯 在日前召开的第四届泛珠三角区域合作与发展论坛上,泛珠三角区域内广东、福建、湖南、贵州、四川、云南、江西、海南、广西等九省区农村信用社负责人在湖南长沙达成首个跨区域战略合作协议,决定在支付结算、资金融通、产品研发、信贷资产合作、国际业务开发等方面联手协作,构建统一的金融交易平台,以解决农村信贷资金不足、农村资金净流出难题。
九省区信用联社理事长一致同意,尽快促使区域内各县域联社统一接入中国农信银结算中心,实现储蓄、汇兑和汇票在区域内的通存通兑和实时结算,并对农村合作银行、农村商业银行等其他农村金融机构开放,进而形成一个以市场为主导的农村金融合作联盟。(何金)
集体谋划——
理事长齐聚 商定细节
在本届论坛召开之前的6月6日至7日,泛珠三角区域9省区联社理事长(主任)座谈会在湖南召开,由湖南省农村信用联社理事长张明久主持会议。会议对湖南省联社提交的《泛珠三角区域农村信用社合作框架协议》进行了认真讨论,并达成了共识:
首先,泛珠三角区域9省区农村信用社(农村合作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具有良好的合作基础和广阔的合作前景,一致同意将修改后的《泛珠三角区域农村信用社合作框架协议》提交第四届泛珠三角区域合作与发展金融论坛签署。
各方同意加强以《泛珠三角区域农村信用社合作框架协议》为主要内容的区域间农村信用社的合作,各省区联社将加强领导和协调,确保合作取得实质性进展。
各方同意按照自愿参与、优势互补、共同发展的原则开展区域合作。同时,遵循市场化原则,对合作涉及到的收费项目按照标准实行收费。
条款细看——
十个领域全面合作
本次合作的宗旨确定为“努力促进泛珠三角区域农村信用社之间的合作,充分发挥各省区农村信用社的优势和特色,提升区域内农村信用社服务水平和综合竞争力,为各省区经济社会的发展服务。”
协议还明确了八项合作原则:自愿参与、相互尊重、开放公平、优势互补、资源共享、互利共赢、精诚协作、共同发展。
记者发现,本次合作内容非常广泛,几乎涵盖了农信社日常经营中所涉及的各项主要工作。协议中的合作内容第一条就是“信息资源合作”:搭建行业沟通平台,推进区域内信息对接,促进各省区之间在经营理念、管理经验、经营手段、基础数据等信息资源的交换、共享,包括经营管理情况、行业管理制度、业务发展动态、业务品种创新、改革发展经验、风险管理经验和防范化解措施的交流等。
其次是人力资源合作。加大人才交流培训力度,建立区域内人才交流培训机制,共同组织高级管理人员互访和出境学习、考察、培训。加强高级管理人员定期沟通与联系,实行互派人员挂职锻炼。加强人力资源配置、用工制度绩效考核、人才培养等方面经验交流,优化人力资源结构,提高队伍素质。
在科技应用合作中,将加强科技应用交流与合作,探讨区域内综合业务网络系统、管理信息系统、中间业务平台和办公自动化等系统建设,进行科技资源共享。在系统管理、数据库管理、应用系统分析设计、信息安全和数据建模等方面进行合作培训,有计划、有重点、分层次地培养科技人才。
支付结算的合作包括,加快结算网络建设,推进区域内各县级联社(农村合作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全面接入农信银结算中心,实现储蓄、汇兑和汇票在区域内的通存通兑和实时结算。
银行卡合作方面,则是促进银行卡品种和功能多样化,拓展区域内银行卡业务及服务领域,推动公务用卡。相互借鉴银行卡业务经验。适当降低收费标准,鼓励异地用卡。加强银行卡安全合作。
资金融通合作的内容包括:建立区域内多层次资金融通信息沟通平台,在债券分销、债券买卖、债券回购及信用拆借等具体业务范围内取得广泛联系和合作,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争取实现泛珠三角区域农村信用社资金安全性、流动性和效益性的有机统一。
在产品研发合作中,将加强区域内特色金融产品联合开发、推广、使用的交流与合作,实现金融创新资源的共享。
在信贷资产合作方面,将加强区域内各方在相关方辖内信贷资产和管理处置合作,根据委托方要求,按照成本效益和回收最大化原则,受托尽职管理和处置合作方在受托方辖内的资产。
在国际业务及其他新业务合作中,将加强区域内的交流沟通,在国际业务、证券结算业务等经营资格有所突破。探讨成立区域国际结算中心的可能性。
最后一项则是鼓励区域内县级联社(农村合作银行、农村商业银行)间的交流与合作。
合作机制——
建立联席会议制度
为了保证有效开展相互间合作,各方同意建立区域内各省联社衔接落实制度和合作协调机制,并将此合作机制写入协议。
首先,建立由9省区省级联社理事长、主任参加的联席会议制度,原则上每年召开一次,决定合作重大事项,落实合作措施,研究新情况和新问题。联席会议实行“联合主办、轮流承办”的原则,上届会议决定下届会议承办的地点和时间。
其次,建立十项合作情况交流或单项合作专题研讨会议制度,随同省级联社理事长、主任联席会议一并召开。具体议题由承办省区联社确定。
第三,建立泛珠三角区域推进省联社合作日常工作制度。各方成立由各省区联社办公室负责牵头的专门的日常工作办事机构,负责区域内各方合作的日常工作。
幕 后——
政府、金融学会、省联社三方共促“好姻缘”
记者了解到,在本届泛珠三角区域合作与发展论坛上,主办方湖南省政府将“区域内的金融合作”作为本届论坛的重要议题。
而湖南省金融学会作为倡议方,联合湖南省农村信用联社共同起草了《泛珠三角区域农村信用社合作框架协议》,可以说,是湖南省政府、湖南省金融学会和湖南省农村信联社三方的共同努力,促成了本次合作协议的最终达成。
湖南省省长周强在本届论坛上发言时强调,泛珠三角区域应以金融合作为纽带,充分发挥金融市场巨大、发展层次互补、合作前景广阔的优势,加快区域金融合作步伐,带动经贸合作与交流,推动各方和谐共进、互利共赢。
“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和命脉。”基于这样的观点,周强在演讲中提出拓展区域合作空间,释放区域合作效应,需要各方进一步发挥优势、扬长补短,深化合作内容,提升合作层次。
记者观察
农信社不爱“单身情歌”
中国农村最主要的金融服务结构——农村信用社属于省级地方性组织,没有统一协调的经营平台,相互之间缺少交流与资源整合。
因此,寻求更广泛的合作已经成为农信社的重要发展战略之一,不少农信社都希望告别“单身”生活。
据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统计,泛珠三角区域九省区内跨省流动就业的农村劳动力超过3500万人,接近全国跨省务工人数的一半,2006年区内创造的劳务收入超过2200亿元,其中超过三分之一的劳务收入存入商业银行,转移到了城镇。
金融供需矛盾带来的是农村“地下”金融机构的活跃。据国际农业发展基金会的研究报告,截至2006年,中国农民来自非正规市场的贷款大约是来自正规信贷机构的4倍。“近年信用社在基层的经营开始‘单边’化,越来越多的农民把钱存到存取款、结算更方便的商业银行,并被商业银行的上级机构转移到城镇。”湖南省信用联社理事长张明久认为,全国范围内的通存通兑问题制约着农信社的发展,而正是农村资金“净流出”的现象加剧了农村资金不足。
针对此问题,广西金融学会会长高小琼说,搭建跨区域战略合作平台,使九省区农村信用社之间的信息资源、科技开发、管理技术、人力资源、金融产品创新等资源实现共享,对解决农村放贷成本高、农民借贷难等都是十分有利的。
九省区农信社负责人普遍认为,统一结算、服务体系后,下一步合作重点是降低经营风险和经营成本。,按照战略合作步骤,合作平台进一步成熟后,九省农村信用社将凭借战略联盟,向中国证监会争取国际业务、证券结算业务等经营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