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
过去的半个月里,江苏农信社“双喜临门”,通过两份合作协议书的顺利签订,我国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引入境内战略投资者终于在江苏破局。地处苏南的东吴、常熟两家农村商业银行将分别入股苏北地区的泗洪农村合作银行和启东农村信用联社。
目前江苏省还有10余家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就战略入股事宜正在积极商洽之中。
细说好姻缘——
“东吴”牵手“泗洪”
“引进境内外战略投资者、跨区域合作是国内银行业扩充资本金、多方联合、做大做强的必由之路。”在谈到与江苏东吴农村商业银行签订了合作意向书时,江苏泗洪农村合作银行相关负责人做如上表述。
这两家金融机构成为全国首批发达地区农村商业银行参股欠发达地区农村信用社(合作银行)的范例之一。
记者在双方的“合作意向书”中看到,东吴农商行将以人民币现金出资,每单位人民币一元折合普通股本一股,参股比例为泗洪农合行增资扩股后股本总额的20%。泗洪农合行拟实现股本总额2亿元,东吴农商行的参股金额将不低于4000万元。
“合作意向书”中还明确提出,在完成本次增资扩股后,东吴农商行要在经营管理人员与技术交流上对泗洪农合行予以协作。与此同时,东吴农商行在泗洪农合行的监事会、董事会分别享有保留或放弃出任监事、董事的权利。
“东吴农商行入股后享有法律规定的股东应享有的一切权利,包括但不限于资产受益、重大决策、选择管理者权利,以及拥有本行章程约定的其他权利。”这一点也在双方的“合作意向书”中被明确提出。
记者了解到,东吴农商行将成为泗洪农合行最大的股东。“东吴可能会派高管人员过来,但他们不会干预我们的经营决策权。”泗洪农合行相关负责人表示。
“合作能够进一步改善股权结构,完善法人治理,使泗洪农合行进一步突破资本束缚,大幅提高单笔贷款额度,更好地发挥信贷支持地方经济的作用。同时,也能在资金融通、产品、技术、人才培训及其他领域上实现广泛合作与共赢,有助于推进合作金融机构的跨区域发展和加快向现代金融企业迈进的步伐。”泗洪农合行相关负责人如是说。两家合作金融机构的此次联手,被业界视为“强强联合”。
“我们目前只是初步拟定合作意向,所有合作内容的细节都要在股东代表大会上一一确定,清产核资工作也即将开始。”泗洪农合行一位负责人告诉记者。
“常熟”迎娶“启东”
2007年7月5日下午,江苏常熟农村商业银行与启东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在启东正式签订了《江苏常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战略入股启东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框架协议》。
双方在《框架协议》中明确,常熟农商行向启东农村信用联社参股20%,5年内不得退股;同时,常熟农商行还将推荐常熟部分民营企业入股启东联社,入股金额在1%以上,合计入股金额不超过总股本20%;常熟农商行还将提供人才、管理、业务和技术支持;双方承诺进一步改善股权结构,清退资格股,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在产品、客户、网络、渠道等方面展开业务合作,并决心共同努力,尽快组建农村商业银行。
“江苏银监局安排的审计机构将对启东联社进行尽职调查,我们的入股资金将在8月中旬到位,也将向启东联社派出高管。双方的业务合作是全方位的,包括信贷业务、内控管理、国际业务、银行卡等等。”江苏常熟农村商业银行董事长吴建亚告诉记者。
红娘牵线——
江苏银监局亲点“鸳鸯谱”
“其实我们能够走到一起,主要是银监局起了很大作用,是它促成了这次合作。”在采访中,参与合作各方都这样告诉记者。
2007年5月,在江苏省政府的支持下,江苏银监局出台了《关于江苏省内农村商业银行投资入股苏北和苏中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的指导意见(试行)》,在吸收当地法人股投资入股的同时,寻求区域农村合作金融机构间的合作。
《指导意见》对江苏省内农村商业银行投资入股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的基本原则、基本条件、合作内容以及具体要求进行了明确,对此项工作的开展进行了政策规范。
江苏银监局局长周忠明、副局长赵杰多次深入有关农村合作金融机构进行深入调研,听取有合作意向双方情况介绍,并为双方合作给予具体的指导。
“我们这样做是为了进一步推动农村合作金融机构深化改革,支持苏南农村银行类机构走出去,参股苏中、苏北等地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实现南北对接和跨区域经营。”江苏银监局的一位工作人员说出了他们出台《指导意见》的初衷。
江苏省内经济发展水平有差异,各个地方的金融机构发展成熟度也有不同。江苏省银监局局长周忠明坦言,在最初推动苏南与苏中、苏北的农村合作金融机构进行合作时,引入投资者的机构有抵触情绪。“一方面苏中、苏北的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希望得到帮助,一方面有怕失去控制权,这个过程中我们强调战略合作一定是善意的合作。重点不在‘引资’,而在‘引智’。”
“银监局圈定了几家苏南的农商行作为我们的合作方,我们还是‘相中’了东吴(农商行)。”泗洪农合行一位负责人告诉记者。
牵线人说——
农信社改革应明确商业化导向
“金融机构的发展是资本和人力资源的结合,农村有丰富的金融市场,而成熟的银行有丰富的无形资产,只要能保持县域金融机构的独立性,两相结合将有助于农村合作金融机构进行股份制改造,走上自我发展的道路。”江苏银监局局长周忠明这样表示。
在周忠明看来,随着中国金融业的全面开放和改革,准国家性质的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已经到了该自我发展、自我约束的时候了。
他说,早年间农信社一管就死、一放就乱,很大程度上是因为内部股权过于分散带来了小股东“搭便车”心理,导致公司治理混乱,股东不关心机构的发展。产权不明的情况下,缺乏激励和约束机制。
周忠明认为,由于股权结构不合理,造成所有者缺位,公司治理不完善,缺乏合格的股东和法人股,农村信用社只能依赖包括政府的行政管理和监管机构等外部力量的监督。
这样农村信用社的发展陷入到一个恶性循环中:由于股权不合理,没有人真正对农村信用社负责,导致资产质量下降;这样,国家为了避免坏账不断产生,不得不对信用社的发展实施严格控制,最终导致农村金融市场的萎缩。
由于大部分农村信用社资本充足率较低,资产质量较差,风险损失无法得到弥补,因此,应考虑吸收合格的股东,增资扩股,促进农村合作银行和农村信用社等农村金融机构向股份制社区银行转变。
周忠明建议,采取三大举措创新农村金融市场中的合格投资者的形成机制。
一是构建超社区的投资平台,向社会募集资金,参与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的股权投资。
二是引进战略投资者,包括银行,参股、控股农村金融机构,不仅带来技术,而且带来管理和经验。
第三,广泛吸收社会投资者入股,但必须严格股东资格审查,防止个别股东控制,并严格区分资金性质,杜绝恶意资本进入,防止变成少数大股东的融资工具。这样使得农村金融机构的股东中有一批能占到银行1-5%股份的股权结构,使其既有动力关心企业管理,又防止一股独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