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节:职业经理人手记(22)



系列专题:《本土MBA典范:职业经理人手记》

  我忍住了,我没对赖晓芸说,我要先找陈秉章谈谈,等与他谈通了,我再向赖老板作详细汇报。这是大事,弄不好会影响到赖老板与陈秉章哥哥的关系,我要慎之又慎才对。再说,我担心自己会与陈秉章谈得不欢而散,如果那样,我还会坚持原则吗?如果坚持,肯定会彻底得罪陈秉章,如果不坚持,谁也不知道,大家相安无事,但我心里会觉得对不起赖老板。这时候我的思想有点乱,我甚至想,如果赖老板对我不要这么好就好了,比如他没有直接从香港写字楼给我发工资,而是对我和对副经理一样,只给我两三千一个月,比如……不行,只给两三千我就不坚持当经理的原则吗?不行,不管怎样,我一定要找陈秉章开诚布公地谈谈,如果他明事理,我会替他遮着,并对他妥善安排,如果他执迷不悟,我就对他不客气,甚至开除他!赖老板对我太好了,假如在他和陈秉章俩人中我必须得罪一个,我只有得罪陈秉章。

  决心下了,心情也就愉快了。借着这种好心情,我第一次,没想到也是最后一次,约了赖晓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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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赖老板那里的两个月里,我只休息过一次。前面说过,吃住都在工厂里,真正做到了以厂为家。作为一个管理者,只要不出厂就是在上班,无所谓休息不休息,反正有事就叫我,半夜被叫起是常有的事情。不要说是生产上的事情了,就是生活当中的事情也常常如此。前几天,一个女工睡到半夜突然大叫,说有人强奸她,大家都闹醒了,我去检查了一通,见门窗都是好好的,十几个女工一个房间,怎么"强奸"呀?几百个女工,大多数是未出过远门的乡下妹,像这样半夜惊醒的事经常有。

 第22节:职业经理人手记(22)
  我说的"休息一次"其实就是去广州那一次,那一次算是真正的休息。就是那一次,我认识了台湾的孔老板。

  我有一个同学在广州,从地图上看,广州和深圳几乎就是挨在一起。我在恒基公司稳定下来后,就给这个同学去过信,他回信说让我有空去广州玩,我就去了。去的时候是在南头坐的大客车,回来乘的是火车,因为听陈秉章说,从广州来深圳如果乘汽车路上很可能被"卖猪仔",也就是车走到一半被人赶下车,说车不走了,乘客另上一辆车吧。我当然不愿意被当成猪仔卖,于是回来时就乘火车。

  火车上相当挤,挤着挤着就有人吵起架来。这好像已经成了规律,没什么可奇怪的,反正不管什么原因,挤到最后必然有吵架的。但我天生喜欢看热闹,这些天在恒基公司做经理,整天装腔作势,压抑得够呛,好不容易放风一次,当然要回归自然。于是,我拼着命往里挤,车厢里的人以为我是他们中哪一方的,倒也自觉地让开一条道,那意思是希望我过去后能给本来不怎么旺的火添把柴,这样他们看起来更过瘾些。我当然也不愿意辜负同胞们的殷切希望。

  挤到前面一看,才发现自己的重要,如果我不来,这戏还真演不下去了。二比一,怎么演?二的那一方是两个香港人,说着满口白话,大声地指责一个矮矮胖胖活像癞蛤蟆的人。我不知"癞蛤蟆"犯了什么罪,只觉得他怪可怜,结结巴巴说不出一句整话来,但有一条是肯定的,他讲的是普通话。这下我找到帮他的充足理由了,我最看不惯富人欺负穷人,特别是香港的富人欺负我们大陆的穷人。我正在想着怎样介入,突然,得势不让人的香港佬掏出一个小牌牌,抵到"癞蛤蟆"的眼前,那意思他是香港皇家警察,如何如何。眼看"癞蛤蟆"就要求饶了,我一步跨上前,"啪"地掏出一个小绿本本,举在手中一晃,以比他更高的分贝吼道:"香港警察有什么了不起?谁给你权力在这条路上执行公务的?我怎么不知道?"一句话,把两个香港人镇住了。二位先是一愣,看看我的小本本,继而收起他那个小牌牌,满脸推笑,像汉奸见了日本鬼子。"癞蛤蟆"见有人挺身而出为其撑腰,顿时来了精神,"嗖"地从座位上站起来,尽管站起来也不高,但胸脯挺得蛮高。"癞蛤蟆"说了句整话:"他们打翻了我的饮料,不道歉,还要我赔他们衣服。是不是欺人太甚了?"俩香港人说了一堆我半懂不懂的话。"好了,吵什么吵?他能故意把饮料往你们裤子上倒吗?车上人挤,大家包涵点嘛。"我说。香港人还要说什么,我说好了好了,你们走你们的吧。二位不知是真是假的"皇家警察",反正最后灰溜溜地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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